保驾护航乡村振兴 农业保险大有可为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农业保险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那么,应如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当前农业保险面临怎样的困难与挑战?产业振兴过程中农业保险如何在支持“土特产”发展壮大中大显身手?农业保险如何助力摆脱“猪周期”怪圈?中国经济时报邀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负责人朱俊生、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王韧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问计三农

本报记者 吕红星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有效规范引导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推动提升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负责人 朱俊生

乡村振兴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

中国经济时报:在农业保险促进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方面,《指引》设置了“开发方向”内容,引导保险公司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时聚焦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国家战略。您认为,此举传递出怎样的信号?

朱俊生:《指引》是保险业首次从行业自律层面制定农业保险领域的产品开发指导性文件,对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应该看到,目前将近80%的保费补贴都来自于财政,因此,《指引》从保险产品开发的角度,强调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农业保险要在乡村振兴领域发力,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农业保险发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也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需要农业保险提供更大支持,农业和农村新业态发展需要农业保险提供保障,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农业保险拓展新功能,农业保险将从“小农险”发展到“大农险”的新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指引》的出台时机正合适,将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

中国经济时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事业,您有哪些建议?

朱俊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规模已经超越美国,保障和赔款金额不断提高,保障功能进一步彰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提高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保费补贴方面,要适时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将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和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结合起来,重点补贴农业规模化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补贴保障水平高的保险产品,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另外,优化农业保险合同设计。取消或提高分阶段赔付系数,允许设置绝对免赔,使得规模经营主体能够获得较高水平的赔偿。

二是促进经营模式创新。一方面,建立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由政府全额补贴保费,提供最基本的风险保障,农户可以根据需要通过额外缴费提高保障水平。另一方面,以指数保险弥补传统农业保险产品的不足。为了适应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基本国情,我国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形态,克服传统农业保险产品经营成本高的不足。同时,为促进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包括将指数保险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为构建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提供补贴,促进与指数保险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完善大灾风险分散制度。首先,优化中国农业再保险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要以农业再保险公司为载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农业保险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并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构建农业再保险公司与原保险人“分担风险、分享收益”的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其次,完善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年份积累大灾风险准备金,从而在不同年度之间分散风险。

四是防范与化解制度风险。要秉持法治原则,规范和约束农业保险中权力的运行。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相关立法,适时启动《农业保险条例》修改,并探索制定《农业保险法》。要通过外部约束明晰政府在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的权力边界,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保险面临的制度风险。同时,优化保费补贴拨付机制。探索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直接补贴经办机构。或对保费补贴专户实行动态监控,动支必须经过财政厅、财专办审核同意。同时,要尽快降低直至取消县级财政保费补贴。

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王韧

农业保险要辐射到整个产业链条

中国经济时报: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功能已从传统意义上狭义的农业生产,扩展到了农业、农村、农民等诸多方面。在您看来,农业保险当前面临怎样的困难与挑战?

王韧: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仍面临以下三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第一,从总体上来讲,农业保险还是存在有效转化率低、效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等问题。例如财政补贴的形式还是比较少,目前还主要是对农户投保保费进行补贴,同时,中央补贴覆盖面也有待提高。虽然水稻、小麦、玉米覆盖率已经超过70%,但其他种类的覆盖面还比较窄。另外,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融合方面,作用也有待提升。

第二,目前农业保险仍需考虑异质性这一问题。包括农户异质性、地域异质性、产品异质性等。以农户异质性为例,传统小农户占全体生产主体中的大多数,生产规模较小,利润较低;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的中坚力量,生产规模大,生产模式机械化、集约化,利润高,但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增大,而生产主体的差异化导致了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差异化。

第三,农业保险经营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如存在着截留保费补贴、服务质量低下、承保理赔不规范等现象,这就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来约束。同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迈进,农业保险经营将面临新问题和新困境,为此需要建立一个更清晰有效的管理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产业振兴过程中农业保险如何在支持“土特产”发展壮大中大显身手?

王韧:一般来说,那些具有高附加值的“土特产”,尤其是多功能农业的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甚至对于实现共同富裕都有着更加现实的意义。很多地区的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可以考虑在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准确地进行风险区分和费率区分,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凸显当地特色产品需求,真正做到“一县一品”“一区一品”。

另外,考虑到产业振兴,农业保险不但要对“土特产”进行保障,同时也要辐射到整个产业链条,这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但是,农业保险若要扩展到全链条,还是要注意其属性的界定,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环节都适合政策性农业保险。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猪肉价格波动引发各方高度关注。生猪价格难脱“猪周期”怪圈,“价高伤民,价贱伤农”。为保障生猪价格稳定,在农业保险方面,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王韧:应该说猪肉价格的大起大落是非常不利于生猪生产的。我国在生猪保险方面做了大量探索与实践,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生猪指数保险。但是,生猪价格波动受“猪周期”的影响,容易造成养殖户利用周期性规律在低的时间点买入,这种逆选择行为容易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让这一方式难以持续。

为保障生猪价格稳定,在农业保险方面,生猪“保险+期货”是比较理想的措施。在“保险+期货”模式之下,养殖户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险公司为了分散自身的风险,会向期货公司支付一定的期权费,期货公司利用期货市场来对冲这个风险,这就形成了保险市场跟期货市场风险的一个闭环,从而让传统上觉得不能承保的项目变得可以承保。

在生猪“保险+期货”模式的推动下,可以使农业保险从生猪养殖向中下游的屠宰厂、加工厂、贸易商延伸,推进生猪产业规模化养殖,将保险保障扩展至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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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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