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15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人员15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专技十级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招满即止。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相关工作另行通知(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专技十级及以上的岗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专用邮箱:hsdzp@hbn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本人姓名+应聘学院名称”的格式标注。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

(一)笔试

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其他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成绩未位并列均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阶段,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低于1:3的比例时,学校研究确定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对外公布。

(二)面试

1、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方面,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个环节。

2、其他岗位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满分100分。

当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个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2、其他岗位: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各岗位成绩占比如下:

辅导员岗(含心理健康教师):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体育学院教师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专技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被取消拟聘资格和自动放弃资格的,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新招聘人员应于接到通知20日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扫码查看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湖北   人事处   师范大学   湖北省   分数线   笔试   满分   合格   岗位   成绩   条件   资格   能力   人员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