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尺:古埃及平民群体

中国漫长的历史,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程度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原始社会阶段,奴隶制社会的阶段和封建社会阶段,第一阶段,人类刚刚出现,尚处于适应自然的状态,穴居为主,采摘和采集是维持生活的主要方式。

到了第二阶段,处于领导阶级的人群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国家,广大底层人民开始制造工具推动生产,原本的采摘和采集也变成了限制性条件更小的种植,到了第三阶段,这些种种方式进一步完善,人民开始拥有更加优越的生活方式。

中国社会从原始到封建的过程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而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尺,其实就是人民的状态,不仅仅事迹中国,四大文明古国中的埃及也是如此,古埃及平民群体的发展状况,是埃及走向成熟的重要见证。

一. 古埃及的平民群体

1. 组成与发展

古埃及文明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并在后续的发展之中出现了不同的阶层,在最初的时候,阶层的划分并不详细,只是单纯分为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并且这两大阶级之间是云泥之别。

所谓上层社会,一般包括国王和授予国王权力的法老,这两者是埃及社会之中的最顶尖人物,前者是国家的统治者,后者是专制人民思想的人,法老乃是上天决定的神职人员,甚至连国王都在他的控制之下,除了这两类人,其余全都是下层社会之人。

所以古埃及最早的下层社会,包含的阶层非常之广泛,而由于每个阶级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收益不同,生活状况自然也就不同,收入不均的各个职业长时间杂居在一起,自然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不过古埃及在这种社会问题凸显之前,将阶层重新做了划分。

基于社会现状和阶级的需要,古埃及的阶层由中产阶级,农民,和军人三大部分组成,从这里开始,法老和国王开始作为一个特权基层独立于所有阶级存在。

中产阶级主要是指商人,工匠和一些居住于陈镇之中的资产所有者,他们虽然拥有足够多的财富,但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和奴隶,他们的主要居住场所乃是主城忠心的集体房屋,每天依旧需要外出工作,对其阶层划分的一大重要依据就是其磅礴的资产。

除此之外,军人阶级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个,他们虽然是国家机器,归属于法老或是国王直接管辖,但却没有超脱于阶级之外,而是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阶层,军人阶级也是国王与法老意志的体现和命令的执行者。

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边疆的驻守,内部矛盾的处理以及对外战争,其实就是对国家的基本服务和保障,而具体生活资源来自于国家的拨款,所以在财富上是仅次于商人这种中产阶层的。

最后的农民阶层占据了古埃及人群之中的最大比例,但同时也是埃及所有社会基层中收入最低的群体,不过农民阶层和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类似,他们以务农创造收入,同时还必须要兼顾家庭,不过对于农民阶层来说,他们可以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建房居住。

这是其他阶级所不具备的优越条件,但这三大阶层都存在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作为国家承认的阶级,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在之前两大阶层时期是不存在的,由于划分不够明确,所以在法律的具体作用上也不够明显。

2. 特殊阶层的人群

其实在古埃及的规定之中,依然存在一些完全不属于上述阶级的人,一种是触犯法律的阶级成员,另外一种就是不忠于丈夫的女性,这类人群会被当时的人们单独罗列出来,归类为一个没有权力的新阶级,其实这个阶级,是社会落后的缩影。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女性的针对方面,古埃及的发展与中国类似,在农业生产的要求之下,女性的地位一落千丈,重男轻女的思想盛行,但埃及的情况也有自己独特的地方,除了一夫多妻之外,有独特的封建思想来压迫社会中的女性。

在允许一夫多妻的条件下,严格约束女性的行为,甚至超脱现实,比如埃及皇室和法老为了所谓的“血脉纯正”,经常近亲结婚,所以后代多有无法医治的遗传病,而受制于当时的思想,法老会告诉他说“如果找找到一个真正爱你的人,疾病就可解除”。

而此后这位后代就会大肆娶妻纳妾,其病症每次的无法解除都会让他理解为妻妾的不忠,最终被治罪而丧失女性应有的权力,这是埃及平民群体之中思想不成熟的表现。

至于后者所谓的“犯罪”,其实大多数都是“盗窃犯”,在埃及的阶级中,详细的划分自然是让贫富差距更加明显,法律从来不讲究财富的产生之道,一些被逼无奈之人只能走向盗窃,目标多为中产阶级家庭和法老及皇帝的陵墓。

埃及尼罗河文明持续了五千年之久,悠久的文化传承自然是培养了一批手段高超的盗墓者,这类人甚至发展到盗窃完成之后与之前无二,除了丢失内部贵重的陪葬品之外看不出其他任何差别,这种对帝王和神权的亵渎也让盗墓成了重罪。

所以说,古埃及最终形成的各个阶层,相互之间是可以转化的,甚至针对于特殊人群还存在特殊的阶层约束。

二. 平民群体的特征

1. 群体的规范性

平民群体是古埃及阶级中一个涵盖范围较大的一个群体,简单来说,除了拥有王权和神权的至高阶级,无论财富多少,从事职业如何,都算作是平民,并且具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从属关系”。

也就是说,整个平民群体由于社会需要和统治阶级所给出的压力不得不分开,但其与多个群体之间依旧存在一种从属关系,这种关系让社会秩序乃至整个古埃及的统治得以正常运行。

比如领域内官僚和国王的关系,劳作者与土地所有者的关系,原材料提供者和商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从属关系,甚至国王与法老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从水关系,因为法老乃是神明的化身,而国王归根到底只是人的最高统治者。

从社会最上面开始,以法老和国王为代表,这种自上而下的从属关系逐渐造就了平民阶层的群体规范,维系着整个平民阶层稳定运行。

2. 从属关系下的社会分层

正是因为这种规范化的“从属关系”注定平民群体之间依旧不会平等,越发正规的从属关系很快造成了平民的社会分层,分层的依据,自然是各个阶层所占有的社会资源多少。

在平民群体之中,社会资源的占有量决定从属人群的多少,自然而然的处于较高的层级,从而在生活中获得更多的回报,这可以算作是最早的按劳分配制度。

比如在古埃及皇室的官员之中,若是有官员因为突发状况去世,可以根据其在朝中任职的大小而获得对应数量的赏赐和殡葬费用,这些赏赐可以直接遗留黑家人或者按提前拟好的遗嘱自由分配,具体数量根据其在朝中的贡献来定。

而那些鞍前马后的士兵岁同为朝廷的从属者,但由于资源占有量较少位于最后的层级,自然没有资格获得这些分配式的奖励。

3. 后续“平民群体”的发展与变化

当然,古埃及的“群体”定义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后续在完成过渡之后,对群体划分的具体含义做了重新规定,首先,是国王,法老与神明之间的群体从属,在经过对金字塔的碑文解读之后,这种从属关系开始独立产生,不再通过神明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来规定。

第二点,就是优化了此前社会资源占有率的弊端,在后来的古埃及王朝之中,开始用交纳赋税的方式来展现个体对国家的服从个贡献,这种做法消除了朝中贵族对社会资源的大量垄断,平民之中的“商人,农民”等其他群体同样可以通过高额的税款来体现自己的价值。

包括农民,铁匠等多种社会阶层在内,自己在行业之中的贡献能力可以通过交税来实现,从而促使自己尽快跻身到更高阶层,除了对交税制度的确认,还增加了奴隶阶层的规定。

因为古埃及在与其他国家进行的战争之中,也取得不少的胜利,抓获了不少俘虏,最初的时候,这些人会被视作是敌军全都杀掉,后来便直接当成奴隶,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奴隶的阶级划分,所以这一块一直空白。

直到按人交纳的税款产生之后,才对奴隶有了进一步的规定,法律上,将人群分为古埃及公民和奴隶,性质上,奴隶不属于任何社会阶级,也没有人权,由于规定其可以当商品进行销售,所以奴隶在当时是商品性质。

也就是说身为活人,本身的阶级会发生变动,具体的从属关系根据其所有者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比如,王公贵族在去世之前,所拥有的努力自然属于上等群体,但在其亡故之后,遗嘱上将奴隶赏赐给友好往来的商人,则奴隶原本的上层阶级就会消失,转变为平民阶级。

其中奴隶的来源除了战争获得之外,还有国家流放的本国公民,这也是后续阶层广义化的一大优点,主要是针对战争中叛逃的军人阶级和刚才提到过的罪犯等无阶级人士,一般对于不可能赦免之罪,都会剥夺去群体所有贬为奴隶。

这些产自本国的奴隶最初是没有阶层和群体属性的,后续会将其赏赐给有功之人或直接售卖,这种商品化的流程也是其阶层属性转变的流程,具体归属依然是其所有者。

三. 总结

综上来看,对于古埃及来说,其平民群体一直在发展完善着,从最初的大致划分到后来的详细阶层,从最初的从属关系到群体内部的详细分层,再到后来的广义化变革,展现除了古埃及平民阶层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全过程。

当然,平民作为古埃及最广大的群体,不仅是国家的主力军,甚至是精神文化的主要代表,囊括各个阶层的古埃及平民,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辉煌的古埃及文化,平民的群体也是古埃及文化走向成熟的标尺。


参考文献:

【1】 郭小瑞.古埃及平民群体研究(公元前2686-1069年)【D】.东北师范大学.2021(09)

【2】 曹巍.古埃及书写教育研究【D】.吉林大学.2017(08)

【3】 金寿福.法老的文化使者?——古埃及方尖碑漂洋过海记【J】.世界历史评论.2022(03):33-5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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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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