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咸丰年间,清朝对俄外交的不平等现象

咸丰年间的国际形势

历史回顾:咸丰年间,清朝对俄外交的不平等现象——鸦片战争中,英国以武力强行突入中国,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清政府在战败后,被迫签约,但是其政治体系并未受到根本冲击。在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南京条约》签署后的十余年时间,清政府面临的也是一个相对宽松的国际形势。当时主导国际政治格局的是欧洲列强之间的纷争,在整个19世纪,英帝国和俄罗斯帝国在近东至远东的漫长战线上展开竞争,其中以中亚为核心的“大博弈”是重点。

虽然英、法、美等列强竞相争夺在华利益,但在1853-1856年,当时最主要的世界强国英国、法国,与欧亚大陆最大的帝国俄罗斯发生了一场惨烈的克里米亚战争,国际斗争的焦点仍在欧洲本土。俄罗斯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惨败,暴露了其工业和制度的落后性。

咸丰年间,正是沙皇尼古拉一世去世,亚历山大二世执政的初期。其国内农奴、自由派和沙俄专制的矛盾日益激化,沙皇被迫实行改革,俄罗斯处于国力的虚弱期。在这样一个国际形势下,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清政府未能认识到世界新形势的变化,采取有效改革和自强措施,而是凭惯性对外来冲击采取了一种“脆硬性”的应对方法。

试图继续以天朝体制驾驭中外关系,反而导致国际环境的日益恶化、外交形势的日益拮据和国家权益的严重受损。未与欧洲优势力量正面冲撞之前,清廷朝野上下盲目乐观、心态傲慢。突遭战败,又张皇不已,疲态频现。

历史进入19世纪50年代后,英法等国连续要求修约,连发兵舰威胁,所谓天朝遭遇奇耻大辱。在史无前例的外患冲击下,本已问题重重的国内结构摇摇欲坠。咸丰初年,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严重动摇了清政府的对内统治,反过来削弱了其本就进退失据的外交能力。所谓进退失据,指其面对列强进逼时难以有为、又不甘心,言行反复、随势摇摆。

年轻的咸丰帝执政之后,先是试图改变道光末年以“俯顺”为主,限制为辅的驭夷策略,屡屡示意强硬,甚至密示地方大员利用民众攻击洋人。在具体外交实践中,他的这种示意,又多停留在示意本身,投机性很强,遇有不利就退缩,并非一种稳定的国家战略和政策。

这类看起来是寓抗争于妥协的矛盾命令又造成外交活动具体承担者的进退失据。具体承担者事后往往要背负失败的责任而遭到惩处,引发官僚系统的负面情绪,有意无意地消极处置,形成恶性循环。

结果清廷勉强维持天朝体制,所谓“上不可以失国体下不可以开边衅”;列强则在炮舰支持下以利益为诉求,形成了双方不断冲撞的外交局面。这一形势下,对中国情况更为熟悉的俄罗斯(采取类似行动的还有日本)觉察到了清政府的衰弱,以软硬兼施的行动逐步拆解本已千疮百孔的宗藩体系。

对俄弱势外交的塑型

鸦片战争之后,清代外交整体上陷入被动,体现出所谓弱势外交特征,从而催动传统的外交体系和制度进一步发生演变。就有清一代而言,弱势外交肇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中英谈判,但其塑造成型是一个渐变的历史过程。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面对优势对手的打击溃败下来。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北上攻陷京津塘地区,仍然是以优势武力迫使清政府签约。但在整个咸丰年间频繁的中俄交涉中,沙俄未经任何正式战争行动,即通过外交手段胁迫清政府签署多个不平等条约,攫取以广袤土地为核心的巨大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重塑了亚洲大陆尤其是东北亚政治地理格局,并基本延续至今。具体来看,咸丰年间清政府对俄外交“第一战”是从西北打响的。

中俄西北交涉展开的历史因缘

凡事皆有因缘,中俄在清代中前期经过上百年的对等交往,形成了两国间特有的交涉体制。到了道咸之际,中俄关系中新的变量在不断酝酿,至咸丰元年终于在中国西北边疆的伊犁和塔城地区形成双方新时期的第一次正式重大交涉事件。与之前相比,这次签订的新条约(章程)及其相应的重大涉外事件处置性质颇有不同,即由平等转向不平等。

那么,这次重大交涉是为何和如何从西北开始的?这和以陆路通商为重要内容的中俄经贸关系演变及以英俄大博弈为重点的欧亚大陆国际格局有重要历史因缘,是地缘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体现。

中俄西北交涉的直接诱因

历史上中国的对外贸易主要通过陆路和海路两大渠道,而陆路通商历来是以通过西北的欧亚大通道为主,近代后被西方学者称为“丝绸之路”。这条通道,其实并不是一条路,而是跨越中国北部、西北部的沙漠、绿洲与草原的多条陆路的合称。

通过这些通道,中国内陆的茶叶、大黄、金属等物产与游牧世界的马匹、皮草等制品进行交易,互通有无,已有数千年历史。其间,随着大陆上各个政权间的争夺,内陆贸易通道时断时续。

到了清代,陆路通商一度是以东北蒙古方向的陆路通道为主,而非西北通道。这首先是因为清起于中国东北,较早与相邻蒙古政权建立了合作关系,而后通过和战并举,进一步得以巩固,形成了特殊的满蒙联盟。但是在其他方向,还有强大的蒙古政权,主要是西北方向的准噶尔为代表,所以此路不通。

清政府为消灭准噶尔及其相关势力,康雍乾等几代帝王付出了上百年的努力。《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时,正是清王朝与准噶尔对抗的关键时期。这一方面使康熙帝采取了相对稳妥的对俄政治决策,稳定东北局势,以更多精力应对准部;另一方面也使随后的中俄陆路贸易自然安排在北部满蒙控制区。

《中俄尼布楚条约》第五条规定:“两国今既永修和好,嗣后两国人民和准许持有往来路票者,应准其在两国境内往来贸易。”这是两国第一次正式约定边境贸易的合法化,当时的路线主要是俄方从尼布楚到中国的黑龙江及其支流地区。

据俄方文献记载,《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中国到俄国的货物贸易增长很快,从1691年的14473卢布,很快增长到1694年的50686卢布。但这一贸易主要是边境简单贸易,并没有系统化。

“各以土产交易,无远省之商,无难得之货,亦未尝专派大员督理。”到了清代中期,双方经过签署《恰克图条约》等的协商,通过恰克图枢纽进行的中俄陆路贸易虽然有几次停滞,但总体上已经成为对双方都很重要的贸易渠道。

中俄陆路贸易从边境贸易发展到晚清,进一步成为深入双方内地的系统性贸易通道,相关的生产、运输和商业部门得以运转起来。至道光年间和咸丰初年,双方通过恰克图的陆路贸易额达到了高峰水平。

据前苏联学者研究,19世纪40-50年代,双方贸易额占到俄与亚洲贸易的六成。还有研究表明,1851-1855年的双方贸易额约11万卢布,但其后较快下降。到同治初的1861-1865年,双方恰克图陆路贸易额只有约1万5千卢布了。

这种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华商传统运输方式导致的成本高居不下等因素,另一方面和西欧国家打开中国沿海市场后的竞争有关。俄方一直在寻找其他合适的贸易区域和据点,而清朝方面在嘉道年之后也逐步肃清了西北区域的反抗势力,实现了大一统,客观上为在西北方向进行直接的陆路贸易提供了可能。

对俄方来说,恰克图也确实过于靠东,距离远,贸易成本高。嘉庆后俄方即多次与清廷联系,扩大贸易点,但收到的反应比较冷淡。不过在民间,双方贸易却逐步发展起来,主要是沿着伊犁河谷,在伊犁和塔城等地进行。

总的来说,到19世纪初,经哈萨克汗国的斡旋,中方允许俄国的地方商人到伊犁地区正式经商,中方商人也开始去往俄方边境地区,但是中方政府只是默许,俄方却一直希望将其协议化。这种情况下,通过西北富饶的伊犁河谷扩大中俄陆路贸易,成为俄方有意识推进的重大对外事务。而且这一事务对俄方的紧迫性,在英帝国强化对远东扩张,英俄大博弈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尤为重要起来,并逐渐超出了仅以贸易为主的地缘经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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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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