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拒载致使生病母亲亡故,谁之过?

导读:网约车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便利,但行业规范的缺失和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关键时候却成了绊脚石。

(网络图片,与文无关)

李大娘身体一直不太好,生前患有哮喘,发病时就需要前往医院就诊,平时就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出行。2017年3月16日上午9点40分,李大娘在家中哮喘急性发作,儿子小连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叫车,9点59分网约车司机驾驶车辆来到小连叫车地点。在小连搀扶李大娘准备上车时,司机以怕李大娘死在车上为由,拒绝搭载李大娘。当网约车司机准备驾车离开时,小连击打车辆副驾驶车窗阻止,导致车窗玻璃损坏。

(网络图片,与文无关)

网约车司机当即下车和小连吵了起来,要求小连赔偿,双方越吵越凶,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围观。李大娘这时感觉身体很不舒服,小连也不顾上争吵了,就要扶着母亲坐邻居家的车离开,网约车司机追上去阻止邻居的车离开。

双方纠缠不下,10点09分,网约车司机拨打“110”报警。后小连的邻居开车将李大娘于10点24分送至武警医院抢救。10点54分,抢救无效,李大娘死亡。武警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上记载“死亡原因系猝死,死亡地点为来院途中”。

2017年3月16日,天津客运办扣押了该网约车司机的从业资格证,2017年5月3日,对该网约车司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其本人主动提出不再从事网约车行业。

李大娘家人没有进行尸检,将尸体火化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网约车司机接单后即与订单人成立运输合同关系,负有将乘客送至目的地的合同义务。虽然因李大娘自身发病且病情严重,即使及时送至医院也不能确保其生存,死亡后已经火化,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网约车司机的行为与李大娘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网约车司机如及时将李大娘送至医院,其得到及时救治就会多一分生还的可能,故认定网约车司机的行为与李大娘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酌定网约车司机对李大娘的死亡承担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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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标签:因果关系   大娘   武警   哮喘   车窗   邻居   司机   车辆   母亲   身体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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