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构作为皇帝的眼睛,是如何一步步腐蚀明朝根基的?

引言

从古至今,公车从来都不单是某种代步工具,还是官员身份、地位的象征。

因此,为了遏制掌权的官员们逾矩,避免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发生,历代王朝都制定了等级森严的公车使用规定。

明朝开国君主朱元璋吸取历代教训,不但对各级官员的公车配备、使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还严令监察机构督查官员的执行情况。

但在如此严苛的反公车腐败的禁令之下,明代官员仍然未停下竞逐的步伐。

朱元璋

最终,他们不但逾越了公车使用的基本规定,还在装饰、仪仗方面竞相争逐奢华。

而且,从小小的公车制度的实行中,便可窥探出明王朝倾覆的轨迹。

制度等级森严,刑罚混乱不堪

朱元璋建国之后,为满足官员出行办公的需求,继承了前代的公车配备制度。

同时,鉴于历代王朝的公车腐败教训,他又参考唐代、宋代的法典,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公车配备的制度规定。

早在洪武元年,朱元璋便宣布任何官员所乘的车辆都不可雕刻龙凤的花纹,且因乘坐官员的级别不一,公车制作的材料也不尽相同。

如三品至一品的文官,所乘车辆可以采用金饰银璃的绣带。

四品、五品的文官所乘车辆可以使用素狮头的绣带。

六品至九品的官员所乘车辆则只能使用素云头的青带。

洪武六年,朱元璋为严格限制轿子的使用,又颁布了新的诏令。

只有年事已高的文官出行才可坐轿。

至于武官,不分年龄一律只能骑马出行。

车轿

对公车配备的严格要求,并没有止步于明太祖时期。

明代中期以后,历朝继承祖制,也相继颁发了法令,对公车制度或作补充说明,或是重申。

如弘治七年,明孝宗曾下令,只有三品以上的文官才有资格乘轿出行,且抬轿规格限于四人。

武官依然不在乘轿出行的行列。

然而,在这一套相对完善的公车配备、使用制度面前,明代官员们依然未能放下对豪华仪仗的车轿的渴望,甚至拒绝骑马出行。

原因在于,违背公车配备、使用的官员所受的处罚不一。

尽管明代的公车配备制度相对完善,但并未建立起相应的刑罚制度。

也就是说,倘若官员违反规定,他应受的处罚全凭皇帝一人论断。

以两个极端案例为例。

天顺六年,时任监察御史的李杰因乘坐“八抬大轿”遭人弹劾。

明英宗认为其人乖张跋扈,直接将他从原本的正七品降为看门小吏,使其再无翻身的机会。

明英宗

万历三年,当时的御史陈省因为乘轿出行被人揭发、弹劾至明神宗处。

可“仁厚”的明神宗却只罚了其三个月的俸禄。

事实上,在明朝历史中,这样“宽厚”的君主大有人在。

弘治八年,南京显贵成国公朱仪等人违反规定,乘八人轿出行。

明孝宗不但不罚,还认为这些官员劳苦功高,大方地宽宥了众人。

换言之,由于尚未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违反规定的代价全凭皇帝主观臆断。

而皇帝对于公车出行的看法又不一致,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官员违制的风气。

有甚者还主动允许官员逾矩。

泰昌、天启年间,皇帝登基之时恰逢皇子诞辰,高兴的明熹宗便下旨,凡是五军都督府、宗人府之武职有功的官员,均可乘轿出现。

这一圣旨,直接打破了朱元璋定下的“武官不得乘轿出行”的祖制。

可即便皇帝带头违背祖制,但这毕竟是特例。

众所周知,明代建立了极为完备的监察制度。

按道理来说,这些监察机构也应当对此等腐败现象有所作为才对。

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

监察机构的官员沉溺于权力来带的浮华之中,欺上瞒下的情况比比皆是。

更有甚者还将公车反腐当做是自身权力的彰显,进而导致整个监察体系形同虚设。

形同虚设的监察体系,自持权力不避锋芒

明代两大主要司法监察机构为都察院和六科。二者职权颇为相近,但也各有偏重。

都察院侧重于纠察非法现象、弹劾百官;六科则针对六部,同时也监察都察院是否存在不当之举。

除此之外,皇帝还亲设厂卫特务机构,专门负责监察司法监察机构。

而且厂卫特务机构直接由皇帝掌控,因此在办事程序和时效上具有司法监察体系不可比拟的优势。

厂卫特务机构一经设立,便为皇帝所倚重,逐渐成为其专属的监察部门。

表面上看,如此一环扣一环的司法监察体系已经相当地完善,不同监察机构还能相互掣肘。

但监察机构的官员与寻常官员不同,并不是通过科举进入监察体系,而是仰仗皇帝的信赖和提拨。

因此,整个监察体系实则是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正所谓灯下黑。

作为皇帝的眼睛,监察机构反而能有恃无恐,成为了公车腐败的高发人群。

他们挟持着朝廷的威严前往各地巡视,为表明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往往会采用超标准的公车配备。

而官大一级压死人,地方官人微言轻,自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监察御史的要求无不依从。

张居正

在这一方面,整顿吏治的张居正便是个极为典型的例子。

万历初年,张居正奉命推行吏治改革,一时间朝廷风气大好,公车腐败这一现象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但张居正对于公车腐败的整肃,只是限于恢复旧有体制,并未建立有效的机制来使公车的合法使用常态化。

更讽刺的是,张居正本人作为首辅,并没有以身作则来反对公车腐败,只是利用手中权力限制其他官员使用公车。

在张居正回家奔丧期间,他所乘的车轿不但雇用了三十二个人抬轿,轿内还配置了卧室和客室,且两名侍从侍奉在侧,规模之大前所未闻。

如此一来,张居正反倒成为了监察官员们的“表率”。

掌权的监察官员们纷纷效仿首辅,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至于那些被监察的官员们,也不甘心就此与车轿分道扬镳,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监察官员。

重金贿赂之下,监察官员对其僭越行为自然也就选择视而不见了。

而监察体制一旦出现腐败,如千年古树根生了蛀虫,那也就意味着大明朝廷的根基已腐。

大厦将倾都已成定局,又何谈整顿吏治?

到了明晚期,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社会风气骤然一变。

被奢靡浮华看花了眼的明代官吏们,最终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明代吏治的腐败之风也愈演愈烈。

由俭入奢的社会风气,乘轿出行深得民心

随着生产力的提升和经济的发展,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经济逐渐走向繁荣。

明初的节俭之风,也随之转变为追逐奢华之风。

在当时,不但豪门大户配置得起车轿,有闲钱的普通人家也乐意雇佣轿夫给自己抬轿。

而见着丰厚酬劳,劳苦群众也不介意屈身给人抬轿。

明代随笔《五杂俎》中记载:“万历年间,京师衣食于此者殆万余人。”

就连身处底层的卖豆浆小贩,只要钱包鼓鼓,也能够雇轿出行。

一时之间,乘轿出行的风气泛滥,还一度成了一种时尚。

世家大族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在车轿装饰上费尽心思,力求奢华。

如依附于权相严嵩的左都御使鄢懋卿,便用文锦来做车轿的铺床,连如厕的器具都是用白金打造而成。

而且一般而言,轿夫均为男性,可鄢懋卿为表明特殊身份,特意选取了十二名娇娇女子为自己抬轿。

在此等氛围中,官方的禁令犹如废纸一张,根本没有官员愿意响应遵从。

因为这些寒窗苦读十几年,一心想着光宗耀祖的官员们,决不能接受自己的待遇还不如一个普通的卖豆浆小贩。

可即使时代风气再崇尚奢华,也只是推动官员公车腐败的重要外因。人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生物,他既可以主动迎合时代潮流,也可以逆向行走于时代的浪流之中。

结语

明代的公车禁令始于洪武时期,历代接续至崇祯时期,始终作为朝廷的重要制度之一。

有趣的是,历代对公车法令制度的不断重申和补充,在公车腐败之风愈演愈烈的境况中,更像是官员们逾越礼制、肆行公车腐败的反证。

这也充分说明了,光靠一纸禁令并不具备任何的约束力,必须还需要行之有效的监察、刑罚体制,才可能真正地将腐败之风扼杀于襁褓之中。

参考资料:

《明实录》

《五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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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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