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举报非法入境奖励办法,最高可奖5万元!详情公布

1月18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举报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28日。征求意见稿指出,举报非法入境等违法行为,最高可奖5万元。

据征求意见稿,每举报1名非法入境人员,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人员的,奖励1000元,每起举报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每举报1家非法聘用非法入境人员工作的工厂,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人员的,奖励10000元,在该工厂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每举报1起介绍非法入境人员非法就业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人员的,奖励10000元,循线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每举报1起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或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人员的,奖励3000元,循线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每举报1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0000元,循线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每举报1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0元,循线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同一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共同举报的,由举报者共同取得(平分)奖励。举报上述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按奖励金最高的一项奖励。

举报途径包括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电话110或020-12367,按语音提示选择“出入境证件办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进行举报;网上举报,举报人可访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平安厅”信箱进行举报(http://gdga.gd.gov.cn/jmhd/tzxx)。

征求意见稿指出,举报人可实名,也可以匿名举报,但应留下联系电话。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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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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