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银保监分局发布了关于注销临沭民丰村镇银行等机构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临沂银保监分局依法注销临沭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
这4家机构分别是:属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临沭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和属于非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目前,上述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已被监管部门收回。详情见下表:
临沂银保监分局表示,上述机构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已失效,不得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妥善安排客户服务等后续事宜。如对该公告不服,可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该公告事项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上述机构存在持有失效《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行为,请及时向中国银保监会临沂监管分局举报。
记者 姚慧
编辑 冀晓航
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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