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变更劳动合同口头协商一致就行了吗?

大海问:我是一名电气工程师,前不久,单位与我口头协商,安排我到新成立的部门上班,还给我加了工资。当时,我同意了,可我到新岗位工作2个多月后,还是无法适应。朋友告诉我,企业这行为是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口头变更无效,是不是这样?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现实生活中,也确有当事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变更,那么这样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先下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口头协商一致是有效的,即便双方“闹掰”,不承认口头协商一致,但只要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也是有效的。

文 赵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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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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