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经济」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3年1月12日

(图表)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记者1月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华社发 秦迎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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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图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试点   厦门市   宁波市   外贸   名单   部门   商务部   地区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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