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暂停发放,两类原因,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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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

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而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退休年龄为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方式进行合并衔接:

第一,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第二,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最近有部分退休人员提出疑问:2023年1月,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暂停发放,有两类原因,是真的吗?

经查证,根据公开报道,2023年1月起,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会被暂停发放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关于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第二,关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处理。

首先,关于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根据国家规定,不管是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还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存认证,进而证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仍旧健在,符合继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目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方式主要包含现场认证,上门认证,静默认证,刷脸认证等。

另外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周期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以自然年作为认证周期,一个自然年度内认证一次即可,一般以每年的12月31日作为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截止时间。

二是,以365天作为认证周期,以退休人员首次进行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时间作为起始时间,比如说假设某退休人员2022年1月11日首次进行了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那么次年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截止时间就为2023年1月10日。

三是,以180天作为认证周期,退休人员需要每隔半年左右的时间认证一次,比如说甘肃省部分地区规定,对于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需要进行2次资格认证,第一次认证的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第二次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另外还有部分地区会定期发布通知,要求当地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否则的话将有可能被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根据公开报道,2022年12月前后有不少地区人社部门发布通知,要求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逾期未进行认证的退休人员将有可能被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比如说河南省部分地区发布通知规定,要求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

山东省部分地区发布通知规定,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22年12月15日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

湖南省部分地区发布通知规定,对于首次进行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首次认证完成之后将采取365天递延认证。

因此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如果当地人社部门已经发布通知,要求退休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那么所在地区的退休人员就需要注意及时完成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避免影响养老待遇的正常发放。

其次,关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处理,主要依据山东省2022年11月8日发布的《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处理意见自2022年12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

其中明确规定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和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其中包括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定期抚恤待遇,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定期抚恤待遇,重复领取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待遇(含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内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

二是,关于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其中包括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违规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多次补缴)。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符合国家政策范围内的一次性补缴,是不会被核查清退的,违规补缴指的是通过违法违规的操作,把原本不具备补缴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纳入至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范围内,进而获得补缴养老保险的资格的行为。

比如说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应缴未缴为由,给予虚构劳动关系的人群,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15年,其中就包括通过单位挂靠社会保险的行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规定,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是,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是,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2023年1月,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暂停发放,确有此事,退休人员需要注意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截止时间,避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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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标签:养老金   劳动教养   养老保险   待遇   城镇职工   职工   基本养老金   原因   资格   通知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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