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 重庆发布16条政策措施激活市场有效需求

新闻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赵颖竹)在今(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郭唐勇介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情况。

重庆市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于2022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系统调控,从加大金融支持、激活市场需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总体来讲,除了阶段性减轻企业负担外,有3个方面的亮点。

——加大金融支持

从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增强金融支持力度和丰富金融支持方式等3个方面着手。

扩大市场主体范围,不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包括建筑业企业、租赁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

增强金融支持力度,不仅包括新增融资支持,如动态发布房企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优质房企发行债券和支持本地上市房企股权融资等;还包括对存量融资的支持,如支持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一年。

丰富金融支持方式,开展封闭融资试点,给予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不仅在贷款融资,而且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

——激活市场有效需求

根据居民实际生产生活需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化套数认定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只核查本区县的房屋套数。同时,将自有住房纳入保租房的,经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认定书,不计入套数;将自有住房经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作为长租房,备案合同租期不少于5年以及承诺租期不少于10年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满足多层次刚性住房需求,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同城信贷政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川籍来渝居民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身份证即按同城居民予以贷款支持;纳入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四川广安籍居民在重庆都市圈购房的,享受同城贷款支持。

支持“买新卖旧”改善需求,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鼓励开发企业可在购买协议中延长认购期。同时,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纳入套数核查范围,形成了一二手房的联单交易,良性循环。

——优化行业服务

聚焦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开展房屋交易线上服务。通过信息化、数据化的深入应用,实现预售许可网上办理,通过“重庆线上房地产展示平台”微信小程序等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以及“渝快住”平台的线上服务。

持续举办线上房交会,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

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促进房屋销售与家装、家电、家具和汽车等消费联动。常态化搭建桥梁,提高银企对接的便捷性、精准度和成功率。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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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重庆   需求   套数   刚性   政策措施   融资   住房   贷款   居民   房子   金融   市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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