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上海县“三家抢一女案”:知县巧断案,女嫁良善家


故事出自《清稗类钞》,作者徐珂。

光绪年间,中丞陆春江曾担任上海知县,在任上他遇到一桩离奇的案件。

中丞:官名。汉代御史大夫下设两丞,一称御史丞,一称御史中丞。因中丞居殿中而得名。明、清两代常以副都御史或佥都御使出任巡抚,清代各省巡抚例兼右都御史衔,因此明、清时的巡抚也称中丞。

有一个乡民杜某,家中有一个女儿,年已及笄。他没有跟妻子商量,就将女儿许配给了赵氏人家的儿子。

及笄:古时汉族女子满15周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周岁为及笄。及笄也可以理解为插发簪。及笄是女子成年的一个分水岭,在古代,女子过了及笄之年就可以结婚生子了。

当地有一个人经常为人做媒,她不知道杜家女儿已经许了人家,就去找杜某的妻子,说要为她女儿做媒。杜某的妻子在家是个悍妇,恼怒丈夫把女儿许给别人都不跟自己商量,于是就答应了媒人,自作主张把女儿又许配给了另一家。

杜某女儿的舅舅并不知道这些事,也许是脑子进水,再次把外甥女许婚给第三户人家的儿子。

没多久,三户人家的儿子结婚都定了日子,于是,媒人们都带着聘礼来到杜家。事情露了馅,杜某跟他们争执不下,官司打到了县衙。

陆知县把三户人家的儿子、父亲以及杜某夫妇全都找到一起问话协商,不用说大家争争吵吵互不相让,始终没有结果。这让知县的头都大了。没奈何,最后只好问杜某女儿愿意嫁到哪一家。

谁知杜某女儿哭着说:“我嫁其中一家,就对不起另外两家。我宁愿死了算了。”

陆知县愣了一下,接着故意追问道:“你真的愿意死啊?”杜某女儿回答:“愿意。”陆知县又加强了语气,说:“人死了不能复生,你可不要后悔!”女儿态度还是很坚决,说:“死就死了呗,绝不后悔。”

听到这里,陆知县不再犹豫,他命令手下取来大烟膏,让女子吃下去。杜某女儿二话不说,当即端起来几口吃完,没一会儿全身就僵硬了。

杜某夫妇看到这情景,惊呆了,紧接着忍不住悲痛得大声哭了起来。三户人家的儿子也都泣不成声。

陆知县板起脸说:“现在你们争的人死了,官司也就不用打了。但是人死就要下葬,杜家女子已经许配,自然要葬在夫家。你们三家有谁愿意收尸的吗?”

两户人家的儿子看着地上一动不动的杜家女儿,都默不作声,只有赵氏人家的儿子挺身而出,说:“我愿意。”

于是陆知县把女子尸身判给赵家,又把另外两家的聘礼钱作为葬礼的费用交给赵家,吩咐他们回去,厚葬这位烈女子。

等把杜家女子抬回赵家,女子就活了过来。这时大家才明白,陆知县将计就计动了点手脚,杜某女儿吃的并不是大烟膏。于是阖家大喜,撤去灵堂,张灯结彩,热热闹闹地举办了婚礼。

我是笑古奇今,喜欢这篇文章的话别忘了关注和点赞哦,会有更多精彩内容源源不断推送给你。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8

标签:知县   大烟   聘礼   良善   巡抚   媒人   御史   清代   上海   妻子   儿子   女儿   女子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