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农村食品安全底线 护好舌尖上的“乡愁”

近年来,为有效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20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出击,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严查严办、严防严打,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坚守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联合执法 凝聚打击合力

把专项执法行动落实落细。2020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伊始,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福建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结合省情,分年度制定并压茬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能力提升行动三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聚焦农村食品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积极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跨区执法办案,建立执法办案制度。立足组织指导执法办案工作、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职责,组织跨区执法办案,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跨区执法协作制度》,明确各办案机构对案件(线索)的移送、调查取证、涉案物品控制与处理、证据资料相互提供、执法文书送达等负有互相协助、配合的义务。逐步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区域协作,实现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一盘棋”,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提升全省整体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检验 加大打击力度

专项行动期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办案机构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对接到投诉举报问题食品、检查发现假冒食品、过期食品以及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抽检,重点检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按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采取片区交叉、所队协作、股所联动等方式,抽调精干力量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突击检查,集中力量支援基层执法,保证执法力量前移至监管一线。注重搜集整理农村食品典型案例,剖析市场动态,捕捉本地违法苗头,推行“以案促管”模式,突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经营假冒伪劣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查办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农村食品大要案,有效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围绕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节日市场、墟市、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核实立即启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情节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收集专项行动情况、行动图片,继续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和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创新执法举措 提升办案实效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规范(试行)》,制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职责,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为提高执法效能,福建省市监局建立的“一案一码”在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内与“一企一码”“一诉一码”“一品一码”“一检一码”等四码建立双向关联,实现数据互通,实现上市农村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打通执法与监管信息通道,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实现对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助力社会共治,执法办案机构可在第一时间追溯问题食品流向,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坚持边整治边规范,逐步建立起部门会商制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的沟通联系,联合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工作规范》,规范全省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工作,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着力提升打击合力和效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暂行规定》,规范、指导食品安全形势分析、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系统行政处罚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确保行政处罚大要案件依法办理,提高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全省各地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对于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没有办结的案件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深挖案件线索,加强追根溯源,查找背后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严厉处罚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和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农村食品安全亦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为广大群众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也是守住那一抹忘不了的“乡愁”。(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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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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