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勇既是“严重违纪违法”,违纪已处理,但是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浏阳市纪委监委已经认定,廖勇等4人强闯私宅威胁殴打房主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廖勇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陈某、张某、伍某某作为街道综治巡防队员也参与其中,造成不良影响。

浏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责成荷花街道办事处对陈某、张某、伍某某予以辞退。打人者降级留用,旁观者没有出手,还安慰业主的孩子,不受惊吓,反而被开除。

我就想说为什么打人违法行为不是有公安介入处理,而是有纪委代替处理,公务员违法不受国家法律管束?

建国70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很难实现,不能让法律成为权贵控制约束管理普通百姓的条文

法典里没有降级留用,面对法律人人平等,犯法者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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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标签:浏阳市   巡防   私宅   党籍   综治   法典   权贵   房主   旁观者   纪委   条文   打人   国家法律   恶劣   法律   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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