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体现诚信之本

商鞅也叫公孙鞅,到秦国后,通过秦国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向孝公讲述富国强兵的办法。秦孝公听了高兴万分,留公孙鞅一起商议国家大事。公孙鞅想实行变法,但秦国的贵族都不赞同。经过激烈的争论,秦孝公最终同意了变法的主张,于是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实行变法。

在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没有公布的时候,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变法,在国都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杆,悬赏十两黄金,征求能将它搬北门的人。大家都觉得奇怪,没有人敢上去搬。公孙鞅又下令:"能搬的人赏黄金五十两。”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就走上去把木杆搬到北门,结果真的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公孙鞅就用这个方式,来向人民表示赏罚必行的严明政令,然后才正式发布变法的法令。

变法施行了一年,秦国百姓到国都上访抱怨,说新法不好的有几千人。这时候太子也触犯了法令,公孙鞅说:“法令不能推行,正是因为上层有人触犯却没有惩戒。”于是就要处罚太子。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对他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太子傅公子虔。这样一来,秦国就没有人敢不遵从新法了。新法施行十年后,秦国道不拾遗,山林之中也没有强盗了,百姓为国家打仗时表现得很勇敢。

司马光评论说:诚信是国君的重宝,国家靠人民保卫,人民靠信用来保护;不靠信用就没有办法使用民众,不靠民众也就没有办法守卫国家。因此,古代做君王的不欺骗国内民众,做霸主的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的不敢欺骗人民,善于理家的不欺骗亲属。做生意的不讲诚信不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以至于不能获得相应利益。

所得到的利益不足以医治受到的创伤,所得到的收获不足以补救所遭受的损失,这难道不是很可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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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8

标签:国君   秦国   公孙   木杆   新法   国都   法令   北门   太子   民众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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