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十堰」郧阳“抚治”是个啥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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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至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204年间,是整个江汉流域(整个汉江及长江中游一带) 的郧阳抚治时期,也叫郧阳藩镇时期。

那么郧阳抚治是从哪里来的呢?

所谓“抚治”,在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是指官府对地方的管理方式,即巡抚治理。二是指巡抚的职责,即安抚人民,治理地方。三是对巡抚的一种特称:如朝廷在往明初就已经建立的正式省份派巡抚时,一般会在敕书(委任状)上写“今特命尔提督军务,巡抚湖广等处地方";而在往郧阳这个因平息流民暴乱所建立的藩镇派巡抚时,一般在任命 书上写的是“ 今特命尔提督军务,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同是巡抚,之所以有“巡抚”与“抚治"的区别,是因为对正式省份强调的是“巡"和“抚",而郧阳是后起之藩镇,所强调的是“抚"与“治"。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郧阳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抚治时期, 但绝不能把这时期的郧阳行政体制称作" 郧阳抚治”。原因很简单,在我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存在过“抚治"这种政权体制,也就是说没有“抚治”这样一个政权组织形式。在明朝,政权组织体系从上到下依次为朝廷、行省、道、府、州、县、里、保、甲9级,县以上6级为官府,而里、保、甲3级则是民众自治组织。省一级的特殊形式有“直隶”和“藩镇"两种,而抚治"从来就不是一个带有级别的政权组织。

明万历年间所编纂的《郧台志》明明白白告诉我们,郧阳当时的行政体制是“镇"”,当时的郧阳巡抚在向皇帝上泰折时,只要提及郧阳时一律称之 为“本镇”,他在向下属各道、府、州、县下发收取捐税的行文里,也经常要求他们把捐税“解镇”。“解”就是押送。

《郧台志》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 部藩镇志, 所谓"台”一般是指巡抚,在这里也指“台镇”。《郧台志》中提及郧阳建制为“镇"的地方比比皆是:

如在《总镇》开篇:“郧古无镇,有镇自成、......台镇郧阳府...意思是说:郧阳落镇开设于成化、弘治年间,首府在郧阳。

在(形胜》开篇:“台拥-一方,椎三省,屹屹称巨镇。"意思是说:郧阳台镇拥立一方,耸立在鄂豫陕三省之交,巍然屹立,成为巨镇。

在《分道》篇里云:“下荆南实肇自永乐初年,专为提督太和故,多部属分摄,驻均州。其兼抚民分守自建台始,始专以参议,后台罢因移守镇城,遂以参政兼金事领兵备,兼管汉南。台复,亦还其原职。”意思是说:下荆南道设于永乐初年,专为提督武当山的官员而设,大多由湖广布政使部属分管,驻地均州。让武当山提督太监兼任“下荆南道抚民分守”一职,是从设立郧阳藩镇开始,初只是授予参议衔。正德二年( 1507年)罢郧阳巡抚,下荆南道衙门移至郧阳镇城,武当山提督太监升为了参政兼金都御史衔,领有兵备衔,兼管汉南(汉南兵备道,陕西汉中带)。

在《山川>开篇:“郧镇诸山起脊....意思是说:郧阳藩镇境内的诸山,起自甘肃开水、陇山一带。

在《官属第五》开篇:“今(为)天下雄藩巨镇,朝廷命中台大臣杖钺临之,得承制,以便宜行事。”意思是说:如今的郧阳已经是天下的雄藩巨镇,朝廷任命的中台大臣持钺管理这里,秉承皇帝旨意而便宜行事。

在《标兵》篇里:“总镇标兵:郧阳府:郧县六十名,房县六十名,竹山县六十名,郧西县六十名,上津县六十名,以上共三百名。”所谓标兵,即巡抚标下之兵,是郧阳巡抚的亲兵。

在(奏议第九)开篇:“国家帮三陲重镇,交手大中丞斧钺之。中丞奉命,值助新烦剧之务,辄下其议于各道,道下于那,郡下于邑,及士庶编伍,情实允当,利害曲悉,乃始以次,完报至台。”意思是说:国家在那阳建立了三隆重镇,把象征权力的斧键交到那阳巡抚手中,巡抚奉命,辅助国家完成这里的繁巨任务,往往把得到皇帝批准的奏议下发给各道,各道再下发给各府,各府再下发给各县,各县再传达给读书人、底民、兵士等,把实情真相告诉他们,分配任务平允适当,让他们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然后按顺序开始,完成后报告给巡抚。

古代的“镇”与今义有所不同,不能按现在“ 乡镇”的意思去理解。古人所说的“镇",为自秦汉以后就一直存在者的藩镇。 所谓“藩”, 本意是简笆,有屏障和保卫的意思,即在皇帝和京城以外形成屏陈,也延伸为亲近之意。如古代皇帝把自己的儿子分封到各地方去建立藩国,就是既有屏障和保卫中央的意思,也有至亲血宗的意思。古代叫“蒲"的实体政权除了演国以外,就只有普镇了。藩镇一般建立在边陲,称之为边防重镇,它和藩国样直接属皇帝和朝廷管理,是保卫皇帝和朝廷的屏障。不过,无论是藩国还是藩镇,都只是一种政权类别的叫法,在具体指某-一个藩国或者藩镇时,往往都要去掉“藩”字再称呼,称为某国或者某镇。所以我们在历史上往往听到鲁国、齐国的叫法,而很少听到"鲁藩国"或者“齐藩国”的称法,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们现在跳开当时的环境再看那时的郧阳,就应该叫它为“郧阳藩镇”。而在当时,人们只叫“郧阳镇”。与其他省份一样, 郧阳巡抚所住的官邸往往有多种称法:或为“巡抚衙门”,或为“巡抚行台衙门”,或为“巡衙行台”,或为“都察院”,或为“使院”。“都察院”、“ 使院"的称法,是因为所有巡抚的身上,都有中央都察院都御史职衔的缘故。

在郧阳藩镇204年的时间里,曾经有过三次“罢镇”:第-次自明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至五年(1600年)八月,历时两年零九个月;第二次从明万历九年(1581年)四月至十一年(1583 年)正月,历时一一年零九个月;第三次从清康熙三年(1664年)四月至十二年(1673年),历时九年。所谓罢镇,就是朝廷召回巡抚,撤销建制。之所以又恢复,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实在不允许裁撤郧阳藩镇,朝廷不得不为他们之前的头脑发热而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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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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