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想处死一17岁神童,曹丕求情,曹操:是为了你好,你镇不住他

“父王,你能不能不杀他?”

“不能,我非杀他不可!”

“父王,你不是求贤若渴吗?他可是个难得的人才啊。”

“你太傻了孩子,我这还不都是为了你好,我死之后你根本镇不住他,你的江山就会毁于一旦。”

这一幕,发生在三国时期的208年,地点是在东汉的国都许都(今河南许昌东)。

对话者是曹操和其长子曹丕。

曹操要杀的人,名叫周不疑。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群雄并起的乱世,乱世出英杰,乱世出人才,所以汉末也是一个批量产出神童的年代。

比如曹操的小儿子曹冲,夏侯渊的儿子夏侯荣,诸葛亮的侄子、诸葛瑾的儿子诸葛恪,还有孙权的儿子孙亮,曹操的养子何晏,以及太傅钟繇幼子、一手灭了蜀国的大英雄钟会。

至于那个被曹操杀掉的杨修,父亲杨彪是太尉,也不是泛泛之辈。总之,上述神童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的出身高贵,都是士族出身,都是官二代。

过去有个俗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我们后来把这叫血统论,是持批判态度的。

在现代,英雄是不问出身的,穷人家的孩子只要努力,也有可能会考上北大,尽管这个概率相对较低。但是在那个年代,基因很重要,环境很重要,出身卑微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

都说英雄不问出身,三国时还必须讲出身。

三国时还没有实行科考制度,无论是举孝廉那样的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避免不了一个弊端,那就是出身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寒门弟子无论如何努力,都很难出人头地,就是人常说的 ,祖坟上没有长那根蒿草。

而本文的主人公周不疑,出身也不是普通人。

周不疑父母是谁,史书上没有明文记载,估计不是什么大官,周不疑的舅舅刘先,是荆州地方官刘表的助理。根据封建社会婚姻门当户对的逻辑,这孩子的父亲也不会是等闲之辈,即便不是世家大族,肯定不会是家徒四壁的农民。

从这孩子起的名字也不难看出,他的父母不是寻常之人。

“不疑”,不就是什么都懂嘛,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比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这些词都张扬。

试问,穷人的孩子会起这样一个霸气侧漏的名字吗?所以我们断定这孩子的家境不会差了,肯定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因为这个原因,周不疑聪慧过人,而且上进心强,三岁时就能读《论语》,五岁时就会背《春秋》,吟诗作赋更是不在话下。可以说是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零陵先贤传》曰:“周不疑……始婴孩时已有奇异。至年十三,曹公闻之欲拜识,既见,即以女妻之,不疑不受。”

啥意思?周不疑是个神童,还在襁褓之中就显示出自己超人的才华。曹操听说之后非常仰慕,在周不疑13岁的时候召见了他。面试之后,曹操觉得这孩子确实有才,名不虚传,当即就说了:“小朋友,做我的女婿吧。”

曹操不是袁术,也不是袁绍,曹操非常高傲,能让他开口把女儿许配,可见对方确实是稀世奇才。

当时曹操虽然没有称帝,但已经是事实上的老大,能成为他的女婿,那是何等的荣耀,无异于鱼跃龙门,前程似锦。但是周不疑不知道怎么想的,当时并没有答应。

有这样优秀的外甥,他舅舅刘先肯定感到无比的自豪。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官场应酬,刘先免不了把周不疑带去显摆。因此,周不疑从小接触了很多官场上的人,这无形中就丰富了阅历,开阔了视野,境界也比一般孩子高,格局自然也不会小。

根据史书记载,周不疑十四岁的时候,就能写论文了,而且一些就是四篇。他的论文肯定没有抄袭,也不找枪手,保证篇篇是原创。

根据文献记载,周不疑是零陵重安(今湖南衡阳县)人。衡阳在三国前期一度属于蜀国,关羽兵败荆州之后归属吴国。

关羽粗心大意丢掉了荆州之后,东吴乘机占领长沙,零陵,桂阳三郡,其中衡阳当初属于桂阳郡。后来在公元220年,孙吴在长沙郡西部设衡阳郡。

既然周不疑是吴国人,那他如何到了魏国,成为曹操案板上的肉?

关于这一点,史书上没有明文记载,我们只能根据周不疑出生的年代去推测。

周不疑出生于公元192年,当时据有荆州地区的刘表跟东吴的关系非常紧张,可以说是敌对关系,处在交战状态。

初平二年(191年),袁术派孙坚进攻刘表,刘表派江夏太守黄祖在樊城、邓县一带迎战,跟孙坚打得不可开交。

在交战中,刘表手下的大将黄祖乘夜偷偷出城诱敌,孙坚上当果然连夜追赶,黄祖潜伏在竹林树丛之中,打了个伏击战,用暗箭将孙坚射死。

从此以后,刘表跟东吴成为死敌。为了消除袁术和孙策的威胁,聪明的刘表决定投靠三国一哥曹操。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迁都许昌,开始携天子以令诸侯,刘表举双手欢迎,遣使奉贡。

估计在刘表和东吴关系恶化之后,周不疑就跟着舅舅到了荆州。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东吴的文化交流代表团访问许都,周不疑作为才子也成为代表团成员,一起前往。由于在曹操面前表露出过人才华,被盛情挽留,侨居在那里。

当然,那时候东吴名义上还是汉献帝的地盘,不用护照,不用签证,曹操说要,孙策也不敢不给。

孙坚死后,其子孙策即位,有了周瑜、鲁肃的协助,东吴的版图扩大N倍。在此情况下,曹操也非常忌惮,决定笼络孙策。

曹操不但以汉献帝的名义给孙策加官进爵,还把自己的亲侄女许配孙策的弟弟孙匡,又让自己的三子曹彰娶了孙策的哥哥孙贲的女儿。

与此同时,曹操还发出征召命令孙策的弟弟孙权、孙翊到许都,想以此拉拢和牵制孙策的势力。

孙权虽然没有去,但也说明两个集团的关系还是友好的,代表团互访是可能的。因此,周不疑可能是堂而皇之到了许都,因为才华过人被曹操看上留在那里。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周不疑是偷渡过去,也可能是因为其舅舅在刘表那里打工,周家因此受到东吴的迫害,所以被叛逃的家人带到了曹操那里。

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周不疑总归是到了许都,受到了曹操的赏识。

谁拥有了人才,谁就拥有了未来,三国群雄中,曹操成功绝非偶然,因为他是个非常爱才的明主。

他曾经在自己的名作《短歌行》中写道:“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意思是说,只要是人才,都可以为我所用,再多也不嫌。

曹操还在《求贤令》中写道:“二三子其佐我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意思是说,我身边的人才太少了,只要是有才华的人都可以到我身边来,我会对你们委以重任。

曹操用人有个原则,那就是不问出身,只要有才。他跟袁绍用人截然不同,后者招揽人才是为了装点门面,往往请到身边也不用。

曹操则不然,实打实的请来人才,重用人才。

不过曹操也有个底线,那就是对方必须具备忠诚度。这方面,杨修就是典型。他倒是才华横溢有才,但是人品不行,总爱耍小聪明,喜欢卖弄,处处显得自己比领导强。

比如,外国使节送来一盒点心,曹操在上面写了一个“一合酥”字,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大家非常想吃,没有人敢动,杨修看到之后二话不说就拆开跟大家分吃。

大伙说,你怎么能乱动丞相的东西?

杨修自作聪明地说,你们没看见丞相写的“一合酥”?拆开来就是一人一口酥。众人听了恍然大悟,对杨修佩服得五体投地。

曹操知道之后开始厌恶杨修,觉得这小子不地道,不识时务。后来曹操在汉中之战中 ,与刘备僵持不下,产生退兵念头,但是又不甘心。

偏巧这时候厨师送来了一盆清炖鸡肋,曹操就把当晚的口令定位“鸡肋”。杨修听后告诉同僚赶紧收拾行装,说丞相要退兵了。

他进一步解释说:“鸡肋是什么东西,吃的话没有肉,扔了有点可惜,说明丞相有退兵之意。”

大伙听了觉得有理,开始准备撤离。

曹操看到大家都在收拾行李,就问怎么回事,大家供出了杨修。这下子杨修倒霉了,曹操给他定了一个蛊惑军心的罪名,将其斩首。

这就说明曹操的爱才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既要有才,还要人品好,自己能驾驭。

而这个周不疑,有才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杨修虽然有才,但是没有给曹操出什么金点子,他唯一的长处似乎就是善于揣摩领导的心思。

周不疑则不然,他不是花瓶,不是摆设,的的确确给曹操出过高招。

《北堂书钞》卷一百一十八记载:曹操攻柳城不下,周不疑进十计,攻城即下也。

那是官渡之战后,曹操乘胜追击,先后夺取了冀州、并州、青州地区。袁绍之子袁尚和袁煕见抵挡不住曹操攻势,被迫向北逃窜,与父亲过去的盟友、乌桓首领蹋顿结盟。他们企图依靠蹋顿的势力与曹操抗衡,度过眼前的难关,之后再夺回对中原的控制权。

为了扩大战果,彻底控制北方地区,曹操于献帝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发动了北征乌桓之战,率领大军兵临蹋顿势力的核心地区——柳城。

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个城池却十分坚固,城内物资也很充足,曹军久攻不下。眼看着大军消耗物资巨大,军粮就要用完,曹操内心开始纠结,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

曹操一向不耻下问,就向部下征求意见,看谁有破敌良策。这个时候,15岁的周不疑站了出来,对曹操一口气献上了十条计策。

曹操最初并不相信这个胎毛未褪、乳臭未干的孩子。

心说能有什么高招,写诗做赋课跟指挥军队作战是两码事,但是当他听完周不疑的计策之后,拍案称奇,连连称是,结果只用了一条,你猜怎么着,这城就攻克了。

曹操是既高兴,又恐惧,倒吸一口凉气。不过这时候曹操并没有对周不疑动杀机。因为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曹冲跟周不疑当时是铁哥们,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在曹操众多儿子中,曹冲的智商是最高的。

曹冲就是称象的那个神童,其实他的杰作不仅仅是称象。

比如有一次曹操的马鞍被老鼠咬了个洞,管后勤的官员知道后惶惶不可终日,唯恐曹操治罪。

曹冲得知后安慰他说,我有办法,你不要害怕。

然后曹冲就用刀子把自己的衣服弄了个口子,故意穿着去见曹操,拿出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曹操问:“儿啊,为何不开心?”

“因为老鼠把衣服咬了个洞洞,听说这样不吉利,所以郁闷”,曹冲回答道。

曹操是个无神论着,就笑着对儿子说:“哪有这事,都是人瞎掰。”

曹冲听了暗喜,就让管后勤的军官去自首,说老鼠把马鞍啃了个洞。

“我儿子的衣服在身上穿,还会被老鼠啃个洞,何况马鞍?”曹操果然没有责怪。

曹冲小小年纪,就用巧计救人一命,可见他聪明过人,而且他的聪明比杨修高了一筹,不是小聪明,用的是正地方。

因为曹冲聪明过人,曹操一度产生了让他接班的念头。奈何世事无常,天妒英才,公元208年,曹操寄予厚望的小儿子曹冲夭折了,年仅12岁。

难过之余,曹操对周不疑动了杀机。

曹操认为,曹冲的能力高过周不疑,能够控制住对方,让周不疑老老实实辅佐曹冲。曹冲夭折之后,另外的继承人中,还有谁能镇住周不疑?

依照曹丕的才干,恐怕难以驾驭他周不疑啊。

周不疑军事才华过人,而且他还是东吴“国籍”;曹操去世后,这小子一旦跟曹家作对,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才会发生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曹操决定除掉周不疑,以绝后患。当时曹丕不解,认为周不疑如此有才,父亲求贤若渴,为何要平白无故杀了他?曹操一番解释之后,曹丕这才如梦初醒,冷汗直流。

可怜的周不疑,稀里糊涂之下就成为刀下之鬼。

有人认为,曹操杀了周不疑,消除了曹丕执政的一大隐患,堪称是英明的举动。但反过来讲,曹操如果留下周不疑辅佐曹丕,且在周不疑寿命正常的情况下,曹魏政权就不会轻易被司马家族颠覆。

历史不会重来,当然这只能是假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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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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