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额终身寿险遭遇专项风险排查 弘康人寿、小康人寿相关产品“收红牌”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其中,弘康人寿、小康人寿等公司相关4款产品被要求停售。对于此次监管提及的产品问题,北青金融联系上述被点名公司,询问详细情况,截止发稿前尚未收到答复。

从“网红”产品,变身监管重点关注对象,增额终身寿险问题出在了哪里?

不合理的定价和设计或带来偿付压力甚至系统性风险

监管表示,近期,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根据《通报》,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同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要求各公司自收到《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

业内人士表示,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即假设投资收益率偏高、假设附加费用率偏低,会直接导致产品精算定价偏低,也就是产品销售费率过低、或给予投保人利益过高。而此类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利益给付,又是未来长期的固收刚兑,因此相关产品的过高给付、在经济走势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可能给全行业来偿付压力甚至系统性风险。

《通报》称,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此外,各公司应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

有效保额均以3.5%逐年递增存噱头营销风险

目前市场上走俏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多以“保额以3.5%逐年递增”为卖点。在利率下行的环境下,这样的宣传引发消费者关注。

从此次被监管点名公司来看,其销售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卖点也多集中于保额复利递增。如弘康人寿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小康人寿目前在售的产品小康丰盈人生终身寿险和已停售两款终身寿险“小康满溢人生终身寿险”、“小康鸿富人生(悦享版)终身寿险”,有效保额均以3.5%逐年递增。

据了解,目前银保监会规定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评估利率上限、即产品定价利率,为年复利3.5%,“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即指保额(甚至现价)增幅超过3.5%的部分产品,疑似变相超出规定上限。

早在今年2月,银保监会公布的《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中指出,小康人寿报送的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国内大型寿险公司从业者告诉北青金融,选购增额终身寿险不能只看利率,更要关注其基本保额,复利要基于基本保额计算。即便复利高,如果基本保额较低,就谈不上性价比高。此外,抛开现金价值谈保额,毫无意义。

所谓保险现金价值,是保险单上明确提示退保的钱,或是到期可以拿到的钱,保单生效的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就越高。它的计算方式就是所交的保费减去保险公司承保期间的各种费用,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实际上很多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计算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保险公司每年实际的保险责任的履约情况会导致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出现浮动。

究竟“保额以3.5%逐年递增”能否实实在在的惠及消费者,相关部门亦做了官方解读。

此前,中国精算师协会公开发文表示,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一般在前5年低于累计所交保费,之后才会逐渐超过累计所交保费。据不完全统计,若在投保后第1年退保,将会损失10%-60%的保费;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约在2%-2.5%之间,请保险消费者注意这是否与自身预期相符。

相关承保公司可靠度仍待考察

值得关注的是,销售此类增额产品,对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十分考验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北青金融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今年第三季度,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2.86亿元,同比增长26.31%;实现净利润6433.81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报告期实际净现金流为3.84亿元,同比转负为正。

而在业绩较快增长的同时,弘康人寿规模保费同比下降、综合退保率上升等问题也有所显现。第三季度,弘康人寿实现规模保费35亿元,同比下降16.62%,降幅较第二季度有所收窄,但规模保费仍呈下降态势。目前,弘康人寿规模保费已连续两个季度同比下降。

此外,弘康人寿偿付能力出现明显下降,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跌至近七年来最低。第三季度,弘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7.8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0.26%,同比、环比均明显下降。同比来看,两项数据分别下降45.19个百分点和22.82个百分点。

在报告中,弘康人寿预测,公司下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会有小幅提升,预测数分别为112.61%和136.42%。

而此次被监管要求停售两款产品的小康人寿,前身是中法人寿,经过一系列股权流转,股东变迁,2020年年底,引入宁德时代、青山控股、贵州贵星三家新股东,注册资本金由2亿元新增至30亿元,由最初的中外合资险企变更为中资险企,2021年7月更为小康人寿。

从经营表现来看,小康人寿已连续亏损12年。据小康人寿偿付能力季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小康人寿实现保费收入14.93亿元,净亏损2665万元。若小康人寿不能在第四季度实现扭亏为盈,将迎来持续亏损的第13年。

在业内看来,短期看来,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可能会快速提升中小公司的保费规模,但该类产品允许消费者减保的操作,会降低现金价值,也不利于保险公司资金的长期稳定。另一方,目前外部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波动均会给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投资环境不好,利差损失很难避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范辉 李自曼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寿险   人寿   小康   复利   保费   红牌   保险公司   利率   专项   费用   风险   产品   公司   弘康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