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哥哥孙眉

(文/ 何 玲)


孙中山何以能从一个平凡的乡村少年,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 , 何以能引进西方的民主共和思想,彻底结束中国绵延数千年的封建帝制,这一切都要追溯到他的早期经历。孙中山早年比较系统地接受过西方的近代教育,对欧美社会进行过长期的实地考察,而在背后以巨大的财力默默支撑他完成这一切的,是他的长兄、华侨资本家孙眉。

  长兄如父

  孙眉,名德彰,字寿屏,1854年(清咸丰四年)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县翠亨村。1871年,年仅17岁的孙眉远赴南太平洋群岛的火奴鲁鲁“捞生活”。当地盛产檀香木,因此被华人称为檀香山。孙眉起初在檀香山的农牧场当雇工,后来向当地政府申请开垦荒地,开办畜牧场。经过多年的艰苦打拼,逐渐成为有名的华侨资本家。

  1879年9月,孙眉把13岁的弟弟孙中山接到檀香山,送进英国基督教公理会主办的意奥拉尼男子中学读书,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和自然科学等课目,接受正规的西方教育。孙眉自己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一心想把弟弟培养成才,对于意奥拉尼男子中学高昂的学费,他毫不吝惜。

  1882年9月,孙中山在意奥拉尼男子中学毕业,孙眉又将他送进檀香山最高学府—— 美国基督教公理会设立的欧瓦胡学院大学预科班,拟在此短暂学习后,再前往美国大学深造。

  一个未曾料及的情况改变了孙眉的计划。年轻的孙中山对基督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孙眉多次劝止无效。孙眉虽然在海外生活多年,骨子里仍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深恐弟弟接受“异教”,灵魂被洋人攫去而遭双亲斥责,于是决定忍痛中止孙中山在檀香山的学业,责令他回国。

  在檀香山生活、学习了四年的孙中山,回到家乡后一时很不适应。1883年11月,孙中山考入香港基督教圣公会主办的拔萃书院,继续读书,并取号“逸仙”,英文意为“自由神”。这年年底,孙中山与好友一起接受洗礼,加入了基督教。孙眉闻讯后,认为弟弟性格过于叛逆,需要放在自己身边严加管束,决定再召孙中山前往檀香山。

  1884年12月,孙中山二赴檀香山。孙眉将弟弟安排在自己的商铺里帮助料理生意,可是孙中山对做生意丝毫不感兴趣,没过多久就要求回国,兄弟俩为此发生了一场激烈的冲突。孙眉坚持不让弟弟回国,不给他回国的路费。后来,孙中山央求欧华胡学院的老师资助其回国,老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临行前还赠给他《华盛顿传》和《林肯演说集》两本书,以示鼓励。

  孙中山回国后,孙眉放心不下,寄了一笔款给父亲,供弟弟继续求学之用。1887年9月,孙中山考入香港西医书院,学习了五年,学费全部由孙眉负担。在香港求学期间,孙中山的思想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做一名医生,而是志在医国,从此逐步走上了反清革命的道路。


  毁家纾难

  1894年10月,阔别十年后,孙中山第三次前往檀香山。他向大哥详细介绍了国内的情况,痛斥满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宣传推翻满清王朝的革命主张。此时,檀香山也发生了一场变革,当地的土王退位了,成立了夏威夷共和国,民主革命的思潮在华侨中产生冲击,孙眉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孙眉看着眼前的弟弟,倔强、叛逆的性格仍旧,可言谈举止不再是十年前那般年轻稚嫩的模样,已经长大成人了。他嘉勉弟弟言大志高,力表赞成。

  1894年11月2 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约集二十余名华侨,成立中国近代第一个民主革命团体—— 兴中会。孙中山亲自起草了《兴中会章程》,以极其悲愤的文字阐述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抨击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瓜分掠夺,痛斥清朝政府的腐朽统治,令人振聋发聩:

“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者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

  为了筹措革命经费,兴中会章程规定会员需缴纳入会底银五元,另设银会,集股举办革命事业。孙眉带头缴纳入会底银,并捐献股份银二百元。由于兴中会成立初期会员人数有限,所收取的会员底银及股份银较少,孙中山又急于回国发动武装起义,孙眉决定以低价出售一批牧场的奶牛,迅速得款以充义饷。孙眉的慷慨之举带动了不少当地的华侨,华侨资本家、兴中会值理(干事)邓荫南决定变卖自己的农场,所得款项悉数捐出。

  1895年1月,孙中山由檀香山抵达香港,筹划在广州发动反清武装起义。孙中山在香港、广州两地设立据点,购运军械,联络各地革命同志,以及会党、绿林、游勇、防营、水师等各方反清力量。谁知事机不密,运载军械不慎,被清政府察觉,广州清军大举出动,封闭革命机关,搜捕起义人员,孙中山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未及发动就流产了。清政府悬赏白银一千两缉拿孙中山,孙中山被迫亡命日本。

  1896年1月,孙中山第四次赴檀香山,向孙眉谈及广州起义失败经过,觉得心中对大哥有愧。孙眉劝慰弟弟不必气馁,他向孙中山建议:“在檀同志新遭失败,人怀懊丧,筹款宜徐图机会,此时就先向他处发展,乃易为力。”孙中山听从哥哥的建议,即从檀香山奔赴美国旧金山,不久即建立兴中会旧金山分会,宣传反清革命,并向华侨筹款。此后,孙中山花了大量时间,在欧美各国详细考察经济、政治状况,研究多种流派的政治学说,寻求中国革命的出路。

  1903年10月5日,孙中山第五次到檀香山,发起创立中华革命军,发行军需债券,募集革命经费。当时,美国政府已经宣布将夏威夷并入美国,美国管辖下的夏威夷政府对各岛农牧租地条例采取种种限制,孙眉的收入已大不如前,但他仍然带头变卖一千多头牲畜认购军需债券。

  1904年,夏威夷政府颁布新的租地条例,改订侨民租地新法律,增加了许多限制性条款,严重损害了旧租地者的利益。孙眉等旧租地者聘请律师与夏威夷政府打官司,持续三年,终以败诉告终。孙眉的部分资产折抵了诉讼费,农牧场也被夏威夷政府收回,一家老小稳定的收入来源从此断绝了。

  1907年秋,孙眉举家迁往香港九龙牛池湾,一时生计无着,只能租屋寄居,亲自耕种,种植果菜,饲养家禽,生活十分拮据。

  孙眉为捐助反清革命而倾家荡产,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光复会攻击孙中山“借革命骗钱”,发起“倒孙风潮”。孙中山有口难辩。后来,孙中山在致吴稚晖的信函中,对长兄孙眉的仗义疏财之举略有申述,言语中多有愧对大哥之意。吴稚晖有感于孙中山心中的苦闷,将这封信在《新世纪报》公开发表。信中写道:“当日图广州之革命以资财资助者,固无几人也。所得助者,香港一二人出资数千,檀香山人出资数千,合共不过万余耳。而数年之经营,数省之联络,及于羊城失事时所发现之实迹,已非万余金所能办者也,则人人皆知也。其余之财何自来乎?皆我兄及我所出也。自此吾一人之财力已尽,而缓急皆赖家兄之接济,而妻子俯蓄亦家兄任之。是从事革命十余年以来,所费资财多我兄弟二人任之。两年前家兄在檀已报穷破产,其原因皆以资助革命运动之用。浮钱已尽,则以恒产作按,借贷到期无偿,为债主拍卖其业。今迁居香港,寄人篱下,以耕种为活。而近因租价未定,又将为地主所逐。”


  天下为公

  迁居香港的孙眉义无反顾地参加了反清革命。

  1909年秋,中国同盟会南方支部成立,主要任务是策动云南、福建、广东、广西四省反清起义,孙眉担任同盟会南方支部的副支部长。当时,孙中山因被清政府通缉,在国内无法立足,中国同盟会所颁布的任命状由孙眉代为签发。

  1910年10月,孙眉赴马来半岛槟榔屿,参加孙中山、黄兴等召集的秘密会议,筹划再次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这次会议促成了广州黄花岗起义,直接推动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1911年春,孙眉迁居香港九龙城东头村2 4号,以此为革命据点,广事招徕各方反清力量,落实筹备起义的各项事宜。不久,孙眉的革命活动被港英当局侦悉,下令逼其离境。孙眉被迫迁居广州湾,化名“黄镇东”,人称“黄大哥”,以广州湾“三泰利”商行作为秘密联络站,继续从事反清革命活动。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当选了临时大总统。孙眉欣喜若狂,期盼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1912年2月13日,广东地方人士与52个社团联合署名致电临时大总统府,举荐孙眉出任广东都督,孙眉心有所动。可是,孙中山向来主张“天下为公”,并不赞成由自己的大哥出任广东都督。2月21日,孙中山复电广东各界人士,以家兄“素不娴于政治”为由,力加劝阻:“广东各界团体并送各报馆公鉴:连接各界议举家兄为粤督之电,文未作答,非避嫌也。家兄质直过人,而一登舞台,人易欺以其方。粤督任重,才浅肆应,决非所宜。若为事择人,则安置民军、办理实业,家兄当能为之。与其强以所难,将来不免覆,何如慎之于始。知兄者莫若弟,文爱吾粤,即以爱兄也。谨布。孙文叩。”

  孙眉没有责怪弟弟,他以大哥的宽厚胸怀包容了弟弟的一切。1913年,孙眉默默移居澳门。1915年2月11日,在澳门病逝,享年62岁。

  1935年4月,鉴于孙眉为创建民国所做的杰出贡献,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国币一万元把孙眉遗骸迁葬于广东中山县翠亨村,并伐石刻辞以表彰他的革命功绩。


  作者单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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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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