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富贵5000万元存款,年利息3%加800万,一年后钱没了,银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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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富贵是大连做生意的老板,手头现金比较多,他的朋友也比较多。

他其中一个朋友叫高上进,告诉潘富贵,他在安徽泗水有个银行的朋友,存款利息比较高。

潘富贵资金比较多,正常的银行利息比较低,几年的定期存款在3%左右,所以他在高上进的介绍下特地跑到安微泗水和这个银行经理邱大军见了面。

邱大军告诉潘富贵,他们银行针对1000万以上的特大存单给以正常年利息3%以外,还给以8%的现金返利。

潘富贵听了很心动,这可是8%的额外利息,他手头有5000万的闲散资金,这么一笔庞大的资金1年到期可以拿正常的150万利息。


最关键的是邱大军告诉潘富贵把钱存入银行以后,银行马上可以给予800万的额外利息。

那也就是说潘富贵存入了4200万的钱,到期就有150万的利息,同时这800万元马上再可以做其他的 投资。

当然潘富贵也担心这个钱有问题,邱大军给潘富贵吃了定心丸,这钱是存在银行的,银行会出具客户回执单和银行存款单,让潘富贵放100个心。

2011年3月28日这一天,潘富贵就在邱大军的银行存款5000万元,银行给潘富贵提供了银行回执单还有5000万元的定期一年的存款单。

潘富贵把钱存入银行以后,银行立马兑现承诺给了潘富贵800万元的高额利息。


潘富贵拿着这800万以后也就回老家大连了,这趟安徽之旅他觉得挺值的,正常的话投资理财一年可没有那么高的回报。

他之前也投资过银行的理财产品,不是很理想,应该说投资理财风险太大,弄不好还要亏钱,但是银行的信誉他是相信的。

把钱存在银行就是把钱放在保险箱里面。

一年以后存款到期之后,潘富贵带着客户回执单以及定期存款单再次来到了安徽泗水银行,他要取回5000万的本金以及150万元的利息。

到了银行柜台,银行工作人员说这存单是假的。

潘富贵一头雾水,这个银行存单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这个存单是自己亲自存入银行的。


对于这个情况,潘富贵直接报警了。

警察到了以后调查发现,潘富贵存入银行的5000万元存款当天就挂失了,重新办理了存单,设置了密码。

然后5000万元也被取走了。

潘富贵手中的存单是已经挂失的存单,所以银行才会说这存单是假的。

潘富贵明明存了5000万元,这存单也在自己身上,密码也没有告诉别人,为什么存单被挂失,还被人重新办理存单,还被领走,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潘富贵多次和银行交涉未果把银行告上法庭。

在案子的受理过程中,这个案子也很快破掉了。


潘富贵把5000万元存入银行的当天,潘富贵的好朋友高上进就把潘富国的存单给挂失了,同时设置了新的密码。

然后高上进把潘富贵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邱大军。

邱大军就做了一张伪造的存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密码交给了夏天华,让夏天华把5000万存款给取走了。

法院受理之后,潘富贵要求银行赔偿自己5000万的本金以及150万的元的利息,同时承担这次案件的诉讼费用。

理由如下,自己把5000万元存入了银行,有银行的客户回执单和存单为证,自己和银行存在储蓄的合同关系,现在自己的存款不见了,银行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认为自己和潘富贵没有储蓄的合同关系,潘富贵之所以存入银行,是为了高额的利息,这种高额的返息是违背金融法的,所以这个储蓄合同不成立。

同时这个钱也是被邱大军等人盗取,潘富贵可以向邱大军等人追偿,但是和自己无关。

同时银行指出潘富贵提供的银行存单和银行客户回执单的时间不一样,这存单确实是有问题的 。

银行认为潘富贵之所以上当受骗那是因为潘富贵自己被高利息诱惑贪心所致,理应要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银行认为这个潘富贵的存款被盗和银行无关,银行拒绝承担赔偿损失,同时这次诉讼费用由潘富贵承担。


法院审理以后,对潘富贵的定期存单以及客户回执单进行司法鉴定,这上面的公章都是真实有效的,虽然日期出入有瑕疵,但是不能否定潘富贵和银行储蓄的合同关系。

所以这个存单是真实有效的。

当然潘富贵作为成年人,对这种高息银行存款警惕性不高也有责任。

那已经到手的800万元理应中5000万的标的中扣除。

这样涉案金额就是4200万元。

法院认为邱大军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伙同他人盗取客户钱财,邱大军行为就是银行的行为,银行存在监管制度缺乏,安全防护不足,内部管理混乱才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


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潘富贵轻信了朋友,缺乏正常人的理性,所以那800万元需要从本金中扣除。

除非银行能证明潘富贵知道高上进和邱大军是在做这违法犯罪的事情,或者有证据证明潘富贵也是做了帮凶的,或者潘富贵是知道这个钱是会被他们盗取的,也就是说如果潘富贵明知道这样存款是不安全的,明知道这个存款是要被邱大军他们偷去的,那么盘富贵也是犯罪嫌疑人,银行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是银行拿不出证据证明潘富贵对自己银行存款被盗是知道的,是共犯,也没有证据证明潘富贵把自己的密码提供给了他人。


所以法院宣判银行要承担潘富贵4200万元的本金以及利息,同时承担案子受理费251800元。

银行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

银行再次提出证据,证明这个钱和银行无关,完全是潘富贵自己的责任。

二审法院受理认为,银行还是没有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潘富贵在这个案子中的故意性和泄密性,这就是银行自己的管理不善造成的,银行可以追诉邱大军,高上军等人。

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就这样定性了。

这个案子其实没有赢家。

潘富贵从大连跑到安徽,为了高额的利息。

然后被骗钱财还打了官司,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道理上讲潘富贵是赢了,损失也不是太大。

毕竟本金没有损失,银行的到期利息也拿到了。

但是发生了这个事,经历了这个事,潘富贵寿命也要短两年。


这个和银行扯皮,和银行打官司,这时间,这精神上的煎熬,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银行自己也是吃了哑巴亏,管理不善,导致被自己的员工钻了空子。

其实我要说的是最倒霉的是我们亿万股民,现在银行基本都上市了,这个4200万元以及利息以及诉讼费还是让股民来买单。

那邱大军等人虽然被抓起来了,但是钱也被他们花完了,这个损失肯定是存在了。

应该说现在的银行也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银行的高利息,内部集资,还有银行的保险理财被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是潘富贵的故事,希望潘富贵的故事给你带来不一样的人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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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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