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今年游泳场所第三批水质抽检结果

南都讯 记者李榕 为保障深圳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维护消费者健康与知情权益,8月初开始,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持证人工游泳场所开展了第三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并于近日公布了水质抽检结果。此前,深圳市已经完成了今年第一、第二批监督抽检,并向社会通告了抽检结果。

第三批共抽检两类游泳场所197家。一类是前两批未抽检到的162家单位,另一类是在第一或第二批水质抽检中结果不合格的35家单位。检验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

在本次抽检的162家单位中,合格154家,合格率为95.06%;不合格8家,不合格率为4.94%。不合格指标主要为菌落总数和尿素。

在复检的35家单位中,有6家单位停止营业,合格26家,不合格3家,不合格指标为尿素。

据悉,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复检不合格单位除了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外,还要求其自行停业整改,待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对外营业。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期间,市民在进入游泳场所时要配合泳池经营方的管理,主动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泳客进入泳池前必须通过泳池设置的强制淋浴和浸脚池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和性病等疾病的患者和酗酒者,严禁进入游泳池游泳。市民在游泳前要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并可通过查看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级别、场所公示的每日水质自测数值,以及肉眼观察池水清澈度等方式,对游泳场所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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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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