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谱华章-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强基固本踔厉奋发建新功

□徐东坡 刘元庆 王婷婷

实干砥砺前行,奋斗书写华章。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全力服务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用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会生表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赶考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政治统领

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决定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和“魂”。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首修课、终身课,制定《河南省司法厅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细则》《河南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举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纳入法治河南建设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作为首要任务进行制度性安排,并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和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持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出台《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把“两个维护”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牢记“国之大者”

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

大时代呼唤大作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者”,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积极跟进、密集发力,亮点纷呈。

——组织起草并提请出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编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实用法律资料汇编》《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扎实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出台《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十项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等系列文件,持续推进“万警进万企”“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累计走访企业2.4万家,提供政策宣讲、风险分析等法律服务10万余次。

——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从制度层面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等问题。

夯实平安根基

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河南建设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屏障。

——坚决扛稳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政治责任,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要求,实行闭环封控管理,织密扎紧疫情防控“安全网”,全省监狱、戒毒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实现“无燃点、零感染”。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工作,综合运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五种力量”17万余人,排查矛盾纠纷18.27万件,成功化解16.84万件。

——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49.7%。

——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连续两年取得司法部年度考核并列第一的好成绩。

筑牢法治基石

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建设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依法治省步履铿锵。

——充分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能作用,出台《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实施方案》,为一体推进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搭建了“四梁八柱”。

——完善“1543”政府立法机制,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高质高效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60余部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任务,立法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升。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30部,出台省政府规章33部,同时对24部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26部。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省政府出台《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成为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全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配套规章。出台《河南省省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160项省级行政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表彰三批共114个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等多项柔性执法制度,人民群众对全省行政执法的满意度由2012年的80.03分上升为2021年的88.67分。

——深入推进全民普法,“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疫情防控、防范养老诈骗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1.9万场。打造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十字形”法治文化带,用法治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8月12日,省政府与省高院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研究确定了十项需双方共同推进解决的重点问题事项。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对十项重点问题事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任务要求和落实举措。落实好律师与法官常态化交流和互评机制,着力构建“亲”“清”的法官律师关系。

践行司法为民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实现全省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70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2万件、公证230.6万件、司法鉴定40万件。

——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1.1万余名律师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75.7万条,开展法治讲座11.1万场次,提供现场法律服务38.7万次,为村(居)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4.5万条。

——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经济困难证明为经济情况说明,使法律援助申请更加便捷人性。

夯实基层基础

赋能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近年来,省司法厅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开展基层法治创建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夯实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司法所建设成效显著。开展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2019—2021年),全省2460个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今年,又启动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2022—2024年),在全省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全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

——基层法治创建深入开展。目前,全省有4个省辖市、7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2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全面纵深推进

司法行政改革蹄疾步稳

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省司法厅坚持以破解司法行政工作难点、痛点、堵点为重点,实施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抓不懈,河南司法行政改革成效显著。党的十九大以来,81项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已完成65项,持续推进16项。

——建立“一个意见、五项制度、四合审查、三会两评”为主体的“1543”政府立法机制,省司法厅在全国立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公共法律服务网被司法部评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优秀典型信息应用系统。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等工作被省委改革办作为典型案例列入红榜通报表扬。

锻造忠诚铁军

打造“五个过硬”干警队伍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彻底整治顽瘴痼疾,消除政治隐患,优化政治生态,打造出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出台《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建立干部工作“两个清单”的意见(试行)》,用好正面、负面两个“清单”,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全系统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34次,专题讨论290场,专题培训397期,专项比武211次。

——培育选树司法行政先进典型。党的十九大以来,先后涌现出全国“最美公务员”朱明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肖永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董王超等先进典型。13个集体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6名同志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6名同志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认真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大病救助机制,为困难干警职工建立救助档案;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纳入享受教育优待范围。

——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倡树“两个严于”,即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在纪律要求上严于普通干警,普通干警在纪律要求上严于其他公务员。不断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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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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