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泗县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死后无钱安葬,泗县人民迎骨还葬

“迎骨还葬”的虹县县令何诚

何诚,字则明,福建莆田人,太学生。明朝正统三年(1438年),何诚任虹县(今泗县)令。何诚刚到虹县,看到的是土地荒芜,市井萧条,百姓衣衫褴褛,一派凄凉景象。

何诚到任后,一连好多天都微服私访,了解民情疾苦,穿街越巷调查虹县穷困的根源。他又召集各界人士、社会贤达,集思广益,研究出治虹的策略。他一方面尽快处理了前任留下的积案,一方面动员富绅捐资兴学;请有经验的老农传授种田织布的技术,指导乡村百姓挖河修路,养鱼植树;官家对百姓轻徭薄赋,财主对佃户让租减息,使百姓得到休养生息;还着力剿灭盗匪,加倍惩罚拒交粮税的劣绅,对贪官污吏更是严惩不贷。

由于何诚的勤政爱民,廉洁自律,仅三四年的时间,虹县农业有了很大发展,市场开始繁荣,老百姓也因此衣食无忧,虹县城乡百姓把何诚称为“何青天”。

何诚为官清正廉洁,政绩卓著,清名远播。南直隶省凤阳府几次要升迁他的官职,都被虹县的百姓竭力挽留下来。何诚也向上司表示:“虹不治好,决不离虹!”

何诚在虹县当了九年多县令,终于使虹县出现了五谷丰登、盗匪绝迹、百姓安居乐业的太平景象。何诚却因积劳成疾,于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五月三日与世长辞。

噩耗传出,虹县城乡如丧亲人,一片哭声,人们纷纷前往吊丧,一时竟堵塞了街道,挤满了县衙。当何诚亲属扶灵柩南行时,虹县(即泗县)城乡百姓自动护送灵柩,一直出了虹县县境,才挥泪拜别。

由于何诚为官清廉,家境贫寒,经费不足,加上当时天气炎热,他的灵柩行至盱始县境内无法再走,不得不临时停厝于小洪山下,想等以后再行搬回福建莆田。虹县内的老百姓听说何县令停尸异乡深感不安,年年清明推选一些人前去祭扫灵柩。

到了14年后的明景泰三年(1462年),因何诚的亲属更加穷困,已经无力再将灵柩搬走,同时因日晒风蚀,棺木已经开始腐朽。虹县的老百姓知道后,十分难过。大家商议后,决定把何诚的遗骨由数百里外的盱眙县迎接回虹县,并隆重地葬于虹县县衙后边的小教场以西,尊称为“何公墓”,虹县百姓年年祭扫,岁岁悼念。

90多年后,虹县百姓又建立“何公祠”,祠堂的正厅悬挂着何诚的画像,还把何诚去世的五月三日定为祭祀日,虹县百姓每年清明时节都去瞻仰祭奠。

又过了一百多年,到了清朝康熙年间,虹县百姓又聚钱建了“四君子祠”,供奉和祭祀着何诚和他以后曾任虹县县令的三位清官:杨际明、任愚、张尔翮。这不仅是敦厚的虹县人民祖祖辈辈对待清正廉明、刚直不阿、上忠国家、下体民情的好官们的深切怀念,还表达了他们希望后任官员能够效法何诚等人为百姓多做好事。


“迎骨还葬”是泗县历史上最为感人的故事之一,是泗县人民对清官的殷切怀念,也是泗县人民对廉吏的真情爱戴。《泗虹合志》记载:“何诚,明正统中虹令,莆田人,为政得民心,卒于虹。柩发,以盛暑殡与盱眙。虹人思慕不置,迎梓归葬于虹焉。”何诚作为虹县令,他虽然不是泗县人,但是泗县人民“迎骨还葬”的故事,充分体现了“官爱民、民拥官”的官民一体的家国情怀。

本文综合《大美泗县.历史卷》中有关何诚的文字和网络上有关何诚的文字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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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泗县   清官   县境   盗匪   县衙   灵柩   县令   穷困   老百姓   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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