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对蓝汛欣润的破产清算申请

【太极股份: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对蓝汛欣润的破产清算申请】财联社9月18日电,太极股份公告,公司债务人蓝汛欣润因无法清偿对公司的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公司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蓝汛欣润进行破产清算。法院认为,蓝汛欣润经强制执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负债表亦显示其已资不抵债,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故裁定受理公司对蓝汛欣润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对蓝汛欣润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694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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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太极   法院   资不抵债   股份   债务人   资产负债表   公司   北京市   债务   资产   原因   合同   能力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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