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间能够成立嫖娼吗?卖淫嫖娼不可不知道的8个法律常识

中秋节期间,北京警方的一则通报让李某峰上了热搜,不过这次热搜是公布他嫖娼被处罚的事情。#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警方: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李易峰#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嫖娼的一些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法律常识。

1.卖淫、嫖娼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公安部在2001年2月18日《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2.手淫、口交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

上述批复中同时明确,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3.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后尚未给钱,不影响卖淫嫖娼性质的认定

只要之前双方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就可以。公安部在2003年9月24日《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4.给钱有可能不构成卖淫嫖娼

“一夜情”“约炮”也可能发生金钱关系,但并不是单纯为了金钱。“一夜情”或者“约炮”一般是陌生男女双方基于相互吸引、寻求刺激,临时起意而发生性关系。

而卖淫嫖娼的主要目的就是金钱交易。

“一夜情”或者“约炮”并不违法,顶多只会受到道德谴责。

5.卖淫嫖娼一般最多拘留15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6.卖淫嫖娼过了半年可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时间是按照公安机关发现时间计算。如果公安机关在6个月之内发现了,但是行为人一直未到案,是不受任何时间限制的。

7.卖淫嫖娼被处罚不一定会通知家属

如果被行政拘留了,需要通知家属,但不一定非得通知妻子或父母,也可以是兄弟姐妹。如果没有被拘留,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8.卖淫嫖娼不一定会通知单位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中,并没有通知单位这一项。而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可以以卖淫嫖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党员身份,或者工作单位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话,一般会通知单位。接下来也会给予一定的处分。

根据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的规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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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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