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寄居水滴筹抽佣7成,互联网大病众筹平台不能仅靠自律

近日,水滴筹上了热搜。有新闻报道称,“水滴筹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70%”。

水滴筹紧急辟谣——报道中抽成最高达70%的是“恶意转发推广的第三方”,并非水滴筹的筹款中介。水滴筹对这种伤害用户和品牌的行为,坚决抵制和打击。

强烈谴责和舆论漩涡背后,我们该思考,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该怎么解决?

线上筹款服务链滋生“黑中介”:帮你转发,我七你三

互联网大病众筹,是将“互助互济”的线下行为搬到社交网络上,并通过亲友分享、移动支付等方式帮助陷入困境的大病患者及家庭更便捷地发布、传播求助信息,让赠与人也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帮扶。

具体来看,水滴筹的筹款顾问,为筹款人提供求助信息梳理、上传指导。水滴筹对收款账户有严格限制,实际收款人必须是患者近亲属或者就诊医院的对公账户,收款人与筹款人的关系需要有证明文件。

一切审核通过之后,患者可以将水滴筹生成的筹款链接转发到各个社交渠道平台上,将筹到的钱提出来治病,可以边筹边取。

离水滴筹最近的一次,是一远房亲友被查出胃癌晚期,夫妻二人打零工每年收入有限,家中独子刚大学毕业负担自己都很难,根本治不起。查出胃癌晚期,无异于让这个家庭失去了前行的希望。他们当时用水滴筹筹了不到10万,才让这个被病魔逼到绝境的60岁老汉接受了治疗。互联网大病众筹,救了急救了穷,让支离破碎的家庭燃起了希望。

然而,互联网大病众筹,也只是能解决一部分的治病缺钱难题。急和穷是救不完的,还是会有人,筹了好几次,自己转发筹款链接,已经筹不到多少钱了。尤其像白血病、慢性癌症这种治疗花费高周期长的疾病患者,筹了很多次,筹不到钱了。家属看着缴费单和病床上的病人,承受人生的绝望。

这时候,第三方商业推广的黑中介找上门来,提出最高70%的抽佣“我七你三”。走投无路的人,他们很无奈,但也只能接受。筹款人用自己的资料发起筹款,黑中介将其链接转发出去做推广,筹到钱,筹款人提出来再分给黑中介。

大部分首次筹款就能去缓解治病难题的人,难以接受这个抽佣,黑中介肯定不是因他们滋生和生存的。

黑中介是寄居在更苦命的人身上。是那些多次筹款已筹不到多少钱的慢病重疾患者,好不容易筹到的救命钱,再被抽去7成。真应了那句话“厄运专挑苦命人”。

行业难自律,监管待补位

对于黑产毒瘤,互联网大病众筹行业采取联合对抗的态度。

6月17日,水滴筹与轻松筹发布联合声明,共同打击冒充平台收取“推广费”的行为。6月28日,水滴筹对外发布声明,大病筹款行业上的灰色链条,不仅严重影响了大病筹款行业的形象,而且筹款中介收取30%—70%的服务费,严重侵害了筹款人、捐款人的利益,已构成违法行为,平台坚决抵制和打击。

如何抵制和打击?水滴筹表示,一方面平台通过用户举报和投诉的线索,联系筹款人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平台根据积累的异常案例经验不断完善风控系统,基于筹款案例的行为信息,来筛查锁定涉嫌恶意推广的筹款项目,然后由筹款顾问到线下走访查证。一旦判定是恶意推广的筹款案例,水滴筹会停止这个筹款项目,阻断其继续传播,情节严重的,所筹款项将被原路退还给捐款人。对于违法行为,水滴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这里还有很多疑问:抽佣70%的商业推广被查证后,公安机关和司法系统会如何惩治?力度是否足以惩戒这些黑产?那些等着救命钱的人还是没钱治病怎么办?这些都是不清晰的。

《慈善法》只监管慈善组织,互联网大病众筹属于网络个人求助,不受其监管,也没用专门针对这个行业的监管规定。筹款人、互联网大病众筹平台,双方的“责权利”都没有明晰的监管规定。这也导致上述问题很难得到清晰的答案,转发筹款推广抽佣30-70%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如何量刑?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网络个人求助行为受到《民法典》和《刑法》的约束,并没有纳入《慈善法》监管范畴,这也导致个人求助依然处于粗放阶段,缺乏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更多的是靠行业自律。近年来,修改《慈善法》的呼声不断。有专家指出,鉴于互联网慈善的蓬勃发展,应在《慈善法》中增加互联网慈善专章,明确募捐平台的法定职责、个人求助的条件和义务,加强平台责任、审查甄别、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责任追溯,从而规范网络个人求助行为。

行业都是在发展中完善的,现在问题暴露出来,希望互联网大病众筹行业能够完成迭代与进化,更好的用互联网科技去发挥起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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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标签:水滴   大病   平台   胃癌   慈善   患者   恶意   行业   网络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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