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导游称带团期间垫付了3千余元费用,一年多时间旅行社也没给他结清垫款

8月30日,呼伦贝尔市民刘先生拨打内蒙古晨报晨网“我是记者·我帮你”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称,自己是呼伦贝尔市的一名导游,在2021年7月26日至7月31日给呼伦贝尔市敖然之旅旅行社的游客带团。出于对旅行社的信任,带团期间他自己垫付了游客的房费、餐费以及景区门票费等共计3060元。带团结束后,他去填写了旅行社报账单,等待旅行社给自己结清垫付款。但是旅行社法人刘建军却以各种理由不给结款。

刘先生称,因为一直没有得到旅行社的结款,2021年秋天,他把此事反映到呼伦贝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告知他因为报账单没有旅行社的公章和旅行社名称,所以证据不充分,此事执法局只能协调处理。

到今年8月5日,刘先生称呼伦贝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拉尔区分局局长卢祯联系到他,称旅行社答应退还3000元。8月15日,旅行社法人刘建军给他结款1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一周内结清。但一周后,刘先生并没有收到结款。

刘先生称,8月30日,他最后一次拨打刘建军的手机,显示手机已经关机。当天他去旅行社找刘建军,发现旅行社的门开着,办公设备处于开机状态,但却空无一人,等了很长时间也无人回来。

8月31日,记者联系到呼伦贝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拉尔区分局局长卢祯,卢祯称:“呼伦贝尔市敖然之旅旅行社曾承诺给刘先生结款3000元的事情属实。但目前仍没有结清款项,我们只能帮助协调。此事如果起诉的话,报账单没有当事人和旅行社的双方签字、盖章,属于证据不足,即使有景区的消费记录也不能算作主要证据。”

9月2日,记者与刘建军取得联系,对方称这几天内就会给刘先生结清剩余款项,但具体日期他无法确定。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会继续等待呼伦贝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拉尔区分局从中协调,让刘建军结清剩余款项。

9月7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刘先生,其称仍未收到剩余款项。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

融媒体记者:刘 鑫

实习记者:许 倩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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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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