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火一个“野生”景点,谁来为危险打卡买单?

□彭美茜(华中科技大学)

近期,长江江水位出现“新低”,鹦鹉洲长江大桥下的江面上,显露出一条“江心小路”。这条小路也迅速成为网络上疯传的“人在江中小路走”的“网红打卡地”,引得不少市民游客纷纷来此“抢滩登陆”。(9月3日 九派新闻)

朦胧的江面、来去的船只、隐约的红桥让本就罕见的江心小路获得了成为“野生”打卡地的流量密码。果不其然,随之而来的是如潮水般的“打卡”:在某社交平台上,以“江心小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便能看到诸如“实测: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江心路最佳下水点”“带着我的小船,登录江心小路”这般的帖子。 但表面的“美好”终究藏不住危险——不少人因水性不好、身体出状况等原因让民警不得不出动警务船从江心“营救”自己。更危险的是,长江上常有船舶通行,一旦大船驶过,周围的水域便会起浪,没有安全意识和江泳经验的游客若是在”江心小路“上遇险,还碰上救援队资源有限的情况,那么这段旅程很可能会是一段“有去无回”的旅程。

然而,“江心小路”从来就不是一个正规景点。据《长江日报》报道,这条所谓的“江心小路”实际上是航道的整治建筑,其作用在于整治航道、优化通航环境。早在去年,媒体就已经提醒大众这条小路上不可通行。那么为何还有“泛滥”的文章和视频向网友们安利这个危险的“野生”景点?

矛头应该对准博主和平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认为,从法律上讲,如果明知道自己推荐的地方有一定危险性,那就得尽到一定义务,首先要做好风险提示,如因其推荐、诱导,他人从事了一些风险性行为,则其需承担一定责任。诚然,博主应承担好社会责任,把吸睛作为目的、把流量视作财富的心态要不得。当游客接受安利前往“江心小路”却发生事故时,没有一个帖子是“无辜”的。

其次,社交平台不能为利益而生,面对社会问题不能袖手旁观。纵容博主安利危险而“野生”的打卡地,彰显的是平台对于生命安全的漠视。“吃一堑,长一智”这个道理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前有“龙槽沟”,后有“江心小路”,难道此前的悲剧还不足以给平台上一课吗?又有危险的“野生”景点走红,说明平台再一次没有尽到把关的责任。“平台守土有责,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审核分析,及时发现‘野景区’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和消费者安全隐患。要在明显的区域提示,此地未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安全保障设施,属于未开发地带,平台不建议前往,并提醒用户其他发布者的意见不代表平台观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此前为平台提供了可走之路。

此外,要是不想遭遇险境,游客也要有生命安全意识和足够的判断力,“野生”终究是“野生”,“仙境”可能就是“险境”。《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故,从法律的层面上说,游客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在网络“滤镜”的美化下,网友难以辨别“野生”景点的危险与否,故需要博主、平台和其自身三方的努力去最大程度地规避打卡“野生”景点可能造成的风险。否则,如若真正发生事故,到底谁来为危险打卡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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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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