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购平台漏洞“薅羊毛”男子涉诈骗罪获刑

近日,长乐法院审理了一起由恶意“薅羊毛”引发的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去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林某为骗取某网购平台的优惠券等补贴,通过网络购买他人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册新用户,并领取优惠券及红包补贴。林某还利用其妻子陈某的身份信息,在某平台注册了两家店铺,随后在上述两家店铺虚假下单,交易成功后将各类款项提现,非法所得人民币15698.65元。

办案法官提醒,网购属于法律保护的商品交易,消费者网购领取优惠券等补贴时,也要合法合规。如果恶意利用平台商家规则漏洞,进而处分财产,就极容易构成诈骗罪。(记者 胡一晟)

来源:福州日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诈骗罪   长乐   非法占有   非法所得   目的   罚金   被告人   平台   福州   优惠券   羊毛   漏洞   恶意   店铺   身份   人民币   男子   信息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