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视新闻报道,陕西榆林一菜商去年十月的某一天,进货七斤芹菜,监管部门提取两斤检验后说产品不合格要店家展示票据,只因票据弄丢,罗某被罚款6.6万元。
由于处罚过当,国务院大督查开展后,互联网加督查反应此事,开始对当地市场展开调查走访,发现类似事件超过二十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局长表示:处罚有点过罚不当。
行政处查账发现,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多起,而涉案价格在几十到几百之间。
国务院督察组表示,执法不能只讲究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商户们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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