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于今天(8月18日)在南昌市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启此案的再审审理,令全社会高度关注。
现在,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
“二审会改判然后免除其死刑(立即执行)吗?”
我认为,如果再审开庭时,公诉机关没有拿出更为有说服力的证据材料,高院理应该改判!
理由主要有以下四条:
劳荣枝和她男友法子英在20多年前犯下的系列抢劫绑架杀人案,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败坏,民愤极大!主犯法子英已于当时就被处决正法了。而劳荣枝是逃匿了20年后才被缉拿归案。人们自然把对案件的怒火发泄到她的身上。
因此,个人以为,南昌中院在一审后宣判其死刑,有民意泄愤的情绪裹挟、掺杂在里面。
劳荣枝的确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否应该领到死刑各界说法不一,当务之急是要彻底厘清劳荣枝在这些系列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大小。
劳一直申辩自己是受到男友法子英的胁迫和殴打才被动参与的,是从犯不是主犯。
而公诉人则指控劳荣枝是主动参与,是主谋和主犯,她和法子英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发挥的作用是等同的。但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无法直接证明劳就是主犯,其中有主观推定的成分,说服力尚显不够强。
公安和检察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应重物证轻口供。但是这些现有的物证,只能证明劳荣枝参与了案件,却无法证明她就是主谋。
况且,当时法子英被逮捕时,也是大包大揽,把所有的罪责揽到自己头上,说与劳荣枝无关。这一点对司法机关判处劳荣枝死刑不利。
南昌中院一审宣判后,期间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中止审理”,到如今二审重新开庭,足足将近一年的时间(2021.9.9-2022.8.18)。
如果这段时间,公诉人找到了更为有力的证据(物证)来锁定劳荣枝就是主谋主犯,高院就会维持一审判决。如果没有,高院就应该改判。但说实在话,要找到这种铁证,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因此我个人认为,二审的顶格处罚就是死缓,劳荣枝或可以继续苟延残喘。
不知你是否认同上述分析呢?欢迎交流探讨。
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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