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两高中生奸杀女教师案另有蹊跷,检方检测出“第三者”DNA


这是一件看上去扑朔迷离,但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人证、物证、质证所支撑的轻率而又急功近利的一件案子。我们先不便轻易说是错判或是误判。但按照12年前的报道,我们再追溯到2009年,在某小区14楼发现一名女教师裸露上半身,衣服被丢在顶楼一角,人却奄奄一息,后被家属送医后死亡。

在不到三天时间的功夫,警方根据群众反映,发现有两名高中生去了11栋。而14栋与11栋在斜对面,怎么就认定他去了11栋就等于也去了14栋?经过三天三夜的突审,两名17岁的高中生承认了“犯罪事实”,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他们提起上诉,在二审时,他们就否定了杀人事实,但还是被维持原判,在监狱中一蹲就是12年。

在二审时,他们否定了杀人事实,并说出了曾惨遭警方刑讯逼供,而不得不承认。十几年来,两人在狱中一直表现很好,还一直挂念着自己的学业。期间,检方认为,只要他们签订悔罪书就可以减刑,可是他们斩钉截铁地说:“要不就冤死在狱中,要不就是清清白白地走出监狱。”他们宁死也不签这个悔罪书,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并没有犯罪,不存在悔罪一说。可见他俩不服此案判决的坚定性。

据之前报道,此案唯一的物证是一根类似打击受害者的木棒子,那只木棒子,也只好像是一个道具,因为上面没有指印、毛发或能证明是两人击打受害人是用过的凶器。警方解释为因雨水过多,失去了无证据的价值。自始至终就没有检测出两高中生与被害者之间有关的生物学证据。两个高中生体内没有两个人的精斑,体外也不能证明三人之间有过任何交集。但在2014年,两人的代理律师查阅案卷时意外发现一份湖南省公安厅2009年12月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显示,针对死者刘某胸罩上遗留的血迹进行检测,发现了“包含死者及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在警方通过“第三人”的DNA比对,在被害人的胸罩上检测出张某和被害人的混合血迹,说明被害人之前与张某有过肢体接触或有殴打行为。

在认定张某与受害人有关后,张某却又莫名其妙地被认定为侮辱尸体罪,被起诉到法院。大家又推测被害人刘某当时在顶楼时并未死亡,是在送医抢救后死亡,侮辱尸体罪又不能成立,后又改为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起诉。怎么让人觉得一件很重要的案由,怎么可以颠三倒四的任由人说,而不是以事实证据来定案由。截至7月29日事先定好的此案在冷水江市法院不公开审理,临时又被取消,是不是案由还不成立,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我们期待事实真相,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对“第三者”张某的公开审理,对此案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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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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