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律将合法性行为年龄定为14岁?有必要提升至18岁吗?

没必要




当年我在新加坡,记得很清楚,在新加坡即使是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也将面临最高达10年的刑期或处罚金,或者同时判处最高达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合法年龄是16岁。

别小看这两岁的差别。在新加坡的教育体系里,小学后是四年中学,之后分流成两年预科(初级学院)或者是专科学校。所以从年龄上看,14岁还是中学生,而16岁则中学毕业了。在我们国家则14岁应该是初中生,16岁应该是高中生。

好死不死新加坡因为天热,女生穿的比较清凉,而有些女生发育的比较成熟。所以时不时有男子因为见网友啥的,没打听清楚对方年龄就交往并发生关系。一旦被查到喊冤也不行,新加坡执法是出了名的严厉,坐牢及罚款是免不了的了。

至于我们国家,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孩子早熟的确是个趋势,但不能因此就将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因此而放松。之前曾经因为混蛋的黄某有(最高院)的个人口味搞了个荒唐的嫖宿幼女罪出来,但随着这个人的被抓相关的法律被纠正,回到了正确的方向上,这可以说是一个进步。至于14岁为界线是否依旧太宽容,个人意见是可以向新加坡学习的。14岁的女孩跟各种怪蜀黍比起来依旧太稚嫩,离18岁成年还差一大截,从心智和经历来说完全不是对手。视14岁以上不到18岁的性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普遍程度,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年龄的限制。




这也是根据实际情况的无乃之举。

1、女孩成熟越来越早了。这是个世界性的趋势。我国女孩性成熟比40年前提前了4年,现在不乏10岁就来例假的,14岁之前来例假的接近100%。

现在许多女孩12岁的个头就与大人差不多了。甚至于有被误认为大人的。

2、不少女孩的第一次性行为提前太快。女孩在初中,也就是14岁前后,发生性行为的越来越多,家长几乎难以控制。

这需要生理课的提前来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提前到小学高年级,以利于自我保护。

3、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也就是保护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鉴于以上趋势,只能从16岁向前2岁到14岁了。可是,我未看到这方面的法律,我只知道现在仍然是16岁以下男女为未成年人,只是对于14岁以下女孩特别保护而已。

也就是说14岁之前的女孩,无论是否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对方都得负严重的法律责任。可是,对方是未成年人又当别论。

4、改为18岁是可笑和不可行的。如果改为18岁,执法过程将是一锅胶。

5、现在的严重问题是未成年男女的确定问题。因为许多15岁上下的未成年人在钻法律的空子,己经成为社会问题了。




问题的再提出

这个问题好像是针对鲍毓明性侵犯案所提出的问题。

如果是的,那问题应该如下:“是否应该将刑法上“妇女”的年龄提升到18周岁?”

性自由与性限制

第一、性自由权首先是一种自由,如果将界限定太高,似乎限制了女性的性自由权;

第二、限制女性的性自由权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幼女”能够健康成长,防止过早被他人侵犯,他人会因为未到法定年龄而不敢侵犯你;

第三、自由从来不是无条件的,有限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没有限制的自由恰恰是最不自由的。

刑法上关于“妇女”的年龄规定及后果

第一、就被害人而言,强奸罪中“妇女”的年龄,法律规定在14周岁以上,这个就是本题所争议的地方;

第二、就被告人而言,强奸罪中要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确实明知;二是推定明知。

推定明知:

12岁周岁以下一律推定明知,没有任何条件可言;

12-14周岁,只有一个“确实不明知”的抗辩理由,比如营养条件较好,从外表看起来不像是14周岁的幼女;

14周岁以上就算是刑法上的“妇女”了。

第三、上引的法律规定,导致的缺陷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女性只要14周岁以上且同意的情形下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就不属于犯罪行为。

第四、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师生恋会那么多的真正原因,因为不是犯罪行为,仅仅依靠道德上的约束是没有力量的。

美国关于性侵案中有关“妇女”年龄规定

一般人眼中,美国似乎是性非常自由的国家,但法律上保护其实比我们更详细:

第一个是10岁以下,一级重罪,没有任何抗辩理由,只要发生性关系了,就是一级重罪;

第二个是10-16岁,只有一个抗辩理由,就是确实不明知是幼女;

第三个是18或21岁,各州规定不一。这种年龄主要是针对负有特殊职责的群体之间,比如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教师与学生。这个就是为什么美国很少师生恋的原因,因为师生恋很多情况下是犯罪行为。

应不应该将14周岁的年龄提高到18岁?

自己思考吧!美国的规定似乎更为合理一点。




现在由于受各类激素的影响,14岁的孩子对身体来说已完全成熟,但对智力方面还不够成熟。个人认为合法性行为有必要提升至18岁。

因为14岁的孩子在思想,思维、判定能力方面都有限,他们还处在学习,受教育中,完全没有能力承担一个负完全民事责任的人,年龄小,不懂事做出的行为,以后也许会后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所以还是到18岁以后合法性行为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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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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