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降价销售何错之有?

房子是中国人的大事,也是占用中国人财富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当今,为了购得一处商品房,可能倾入了几代人积蓄,也可能要将二三十年的工资收入用到商品房的按揭上。在中国,商品房就是一个家庭的财富象征,就是一个家庭储蓄的象征。在中国人的眼里,商品房的价值是不能出现大的风险的,房价上涨财富增值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房价大幅度下跌,是承受不了的。

这就是国情,这就是传统,房价的稳定和上涨,就是百姓心里的安稳,稳住房价不下跌,就是百姓安居乐业的一项最重要的安全保障。

因此,在中国,商品房虽然是商品,因其对百姓的重要性,就不能完全放之于市场,由市场自由调节,必须要在政府的严格管控下运行。为了避免商品房价受自由市场规律干扰,出现较大波动,尤其大幅下跌,就要严控房价,限制房地产利润,要有宏观房地产业的计划性,不能任由房地产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开发。房地产业的价格平稳和供需平衡是最重要的。




不问对与错,做错要认错。不问是与非,是非难辨清。不问合不合,只因触碰着。错在你降价,大概莫须有。不错承认着,大家都明白。

世上说不清的事多得是,世上的事对就是错,错就是对。合就是不合,不合就是合。世上的事不对也对,对也不对,不是也是,是也不是。




不要讨论这问题的对与错。这就是“中国特色”。识时务者为俊杰,很多事你可以看破,不要说破,说破自找没趣。反而自寻烦恼!




地方政府人为的干涉开发商降价销售的做法是让人无法理解无法接受的。

有的地方规定了下限,低于下限的要罚款。这对商品供求规律价值規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起到了反向效果。发出了错误的信号就有了相应的反映,如近日北京上海商品房交易价格又有了小幅涨价,相信它的带动作用很快就会在其它城市出现。

这对于等待和期盼房价进一步回落的钢需房者是浇上了一盆冷水。对此有人认为这是在稳定市场,其实不然,在我看这是在人为的操控市埸,价格不能回归到合理区间稳定市场就是一句空话。地方政府一边维持过高的房价一边支持开发商继续盖楼,目的是可以继续卖地,维持地方支出。这必然导致积石累卵恶性循环的状况发生。这对购房者对开发商对国家经济建康发展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答:一定要确保房价超过房奴们的剩余贷款额,即每年下跌幅度不超5%至多不能超过10%,以确保房奴们心甘情愿的顺利还款,这就是房地产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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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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