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步入社会,别可怜任何人,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认同!

因为:

穷人,大多不懂感恩!

或,

绝对不会感恩!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多为人们对于缺失理性而堕于弱势的不解与质疑。由于可怜更多源于可恨,可怜才变得不值得那么可怜!

同情弱者是善良的本能。人们怜悯弱势的愚钝与低能,却无法包容他们的盲从与无知!扭曲的良知与失衡的心态,酿就了苦果只能自行吞食。

救急不救穷,助困不助愚,扶弱则排斥恶。法律不同情弱者,市场也不相信眼泪。

冲动一旦剥夺了理智,理解与同情就显得苍白无力。而可恨则显露出致命的痛点:

情绪失控。一怒之下昏了头,伤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我。螳螂入狱,等待你的只有怨恨的目光和冰冷的手铐。

无知无畏。醉酒飙车、横冲直撞。肇事傻了眼,乞求也没用。后果只能自负,处罚没有余地。

奢欲膨胀。逐利嗜赌,贪婪无度。拿血汗钱冒险赚取蝇头小利,上当受骗,血本无归。无奈又无助。

贪图安逸。穷不思变,坐享其成。生活靠救济,脱贫靠输血。宁可受穷,不肯吃苦。伸手要福利,张嘴要照顾。坐待依懒,永远无法摆脱困境。

无所作为。不识危机,不求进取,无所适从。只求地位和待遇,不重技能与付出。毫无亮点业绩,何言出人头地。

凡此种种,均有可怜之痛,又皆为自作自受。现实中人们可怜弱者,又为弱势中那些自甘堕落的行为而困惑不解。可怜又可恨就是基于可望见到真正的焕然。

怜恨自有因果。可怜因何而怜,可恨不值得可怜。要想赢得可怜,必须图谋改变!饮恨而怜没有怜悯空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充其量只说对了一半。“可怜之人”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如飞来横祸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被拐卖的儿童,父母双亡留下的孤儿,孤寡老人等等,这些人值得我们同情,但哪里有半点可恨之处呢?这类弱势群体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应当重点扶助和关爱的对象。一类是好逸恶劳装出来的,这类人吃不了半点苦,大事干不了,小事不爱干。他们装着挺可怜的,可没有一点地方值得我们同情的。所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中的可怜之人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爱心用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谢邀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貌似有道理,但也俱有片面性。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国的传统文化虽然语汇丰富,但也前后词矛盾。你说步入社会,别可怜仼何人。可古人不是说:在家靠父母 ,出外靠朋友。在家除了父母连兄弟都靠不住!

成语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可怜韩信可以,但是失魂落魄的他有什么可恨?韩信当时要是不能逆来顺受,后来就成就不了大汉朝的开国元勋,成为不了历史上的大军事家。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许多人都在社会的风浪中苦斗。在残酷的弱肉強食面前,从呱呱落地就意味着将成为"可怜之人",他们有什么可恨?你愿意帮就帮,不愿意帮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易中天对于法制和法治的深刻分析才是真谛。人都是平等的,但只能在法治下才能充分体现出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不管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还是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其实这两种原因在社会上并存。人生好几十年,喜忧参半。要认识一个人需要通过时间的检验。事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确实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也有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做人要怀有慈善之心,敬畏之心。朋友多了好走路。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多谢邀请!

我认为并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人的可怜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那么这些人就是值得可怜的,而有些人的可怜完全就是装出来的,这些人的可怜让人憎恨。

对于可怜的人,我们要区分类别和性质,该同情的我们要同情,该摒弃的我们也坚决不手软,人心是最复杂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徒有虚表的人大有所在,只有时间才是检验人格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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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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