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土地施行统一流转你愿意把土地流转或有偿被征回集体吗?

不容否认的是,即使是现在,土地依然是很多农民及其家庭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养活了他们,他们也在自己的土地上投入了自己毕生的心血。

说实话,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确可能有些不适应现在的生产力了。因此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或由村集体有偿收回等,应该也是必然的趋势。

不过我想,不管是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也好,还是个人或者单位流转他们的土地也罢,都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以及遵守《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说白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或者说是他们最大的无形资产。要想征收流转他们手中的土地,肯定就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当然最好能让他们从中受益。我想只要是这样的土地征收和流转,农民肯定会支持,我也会支持。谁还愿意一辈子当个农民呢?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并从中获益,而且还可利用本来应该种地的时间,去从事其他的行业挣钱它不香吗?

现在有些地方搞土地流转也好,征收也罢,总有些人很抵制,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那这样的人是刁民吗?我想肯定不能这样认为,因为他们肯定也不是在无理取闹。

而他们扺制的原因,往往是这些土地征收或者流转,根本没有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来执行。说白了,这样的征收或者流转,根本没有给他们合理的补偿或安置,所以他们不愿意或者是抵制这样的土地征收与流转。对此不知大家是怎样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共响,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集体耕种,大型农机,科学田,人民生活更美好,征回有利于发展,有利于高科技种田,支特。




土地变迁,改革开放前土地是集体的,大家共同耕作,统一管理,公平合理,虽不富裕,也一团和气一片祥和。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土地得到了精耕细作,产量也提高了,农民家里开始有了余粮,通过出售多余粮食生活水平有所改观,不过,靠农业发家致富确实很不现实,农业产品产值变化幅度不大,而且是季节性的。

农业人口的流动与现状。随着城市工商业发展和对劳动力需求增大,不少有文化的新一代农村青壮年开始进入城市工作,而且收入颇丰(前些年),他们见识多了想法自然也多了,以此也有不少年轻人购房定居城市了,这不是什么坏事,城市发展没有大量人口拥入也不可能,没有工商业更不可能,这是必然的。也有一些进城打工的人没能定居城市,原因主要是没有能力购房,尤其是没有收入保障无法保证商品房的还贷,也有城市消费高的原因,基本天天得用钱,没钱寸步难行,再加上孩子上学、老人去世安葬更是大难题。

农村土地现状与农民真实想法:荒芜或半荒芜较多,土地没有很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原因多方面,就不说了,这里说说土地怎样变能是人们接受,农民把土地看的比较重看的更长远,不愿意一锤子买卖,最主要的是不愿意过度给新型“地主”,这样他们会失去作为农民生存的基本。如果过度或半过度给“集体”相信他们还是很乐意,怎样的“集体”是关键,自愿基础上的-股份合作社形式也是一种“集体”-大家的,但必须与村组织脱离,不能有利益瓜葛。这种合作形式中包涵土地股和人力股及资金股,分红自然也不同了。为此,组织者或带头人就显得重要,他是关键,需要既懂得农业懂得农业经济,懂得城市经济、市场经济,想捞钱跑路的只会坏事。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以现有法规为依据。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是不可以作为一个问题回答的,是因你把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

其实,分田承包到户,是土地经营权。包括自留地,土地都一直归集体所有。土地流转仍是经营权的流转。现在土地承包政策中央大约是前年规定的三十年不变,各地都有"确权"认定,这个权也是经营权。土地流转是土地经营权,不是所有权。土地承包确权后承包户有经营权,土地流转是指转租、联合、合作等等经营形式,都是在自愿基础上的自觉行为,没有强迫的。

集体"有偿"征回土地是伪命题,首先,土地就是集体的,不存在征回。其次如是"有偿",也是流转,也是经营权收归集体,这个集体已不是过去生产队。可这集体"有偿"的"偿"也是集体支付的,那也是承包户的自愿联合,自愿合作。就是不参与经营联合或合作经营,他承包经营权仍在,凭借经营权仍有获得收益,愿不愿意也在于承包者。




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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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承包户   承包者   确权   集体   土地   工商业   经营权   说白了   所有权   坏事   农村土地   形式   农民   原因   农业   财经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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