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上学是真的吗?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上学是真的吗?

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款有这样的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高消费行为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注意前述规定的高收费私立学校而不是所有学校。

所以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上公立学校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让子女上那些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则是不允许的。

高收费私学校

如果被执行人这样做,一旦被执行法院发现,或者被申请执行人发现报告到法院,那么被执行人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后果通常有两种:

第一种是被执行人因为违反限高规定被罚款拘留;

第二种是法院要求高收费私立学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办理退学手续。

老赖黑名单




首先回答 会! 我舅舅的两万多告了多年未果 去年法院突然提出对方要还钱, 原来对方小孩要上学 , 好像是大学 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了 ,不知道是影响部分学校还是所有。 我看很多人回答不该连累孩子 , 我想这些人是没有被人欠过钱, 或自己就是喜欢欠人钱,无法体会那种恨吧!




我曾经是一个失信被执行人,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可以正常的上学读书的。

两年前我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因为我的信用卡逾期8000块钱,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还对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冻结了我的微信余额以及银行卡。

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因为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了高消费。

那一天我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扣钱了之后,而且微信的金额被冻结了之后,我心里面就非常的害怕我担心会对我进行进一步的采取措施,还要对我进行拘留或者坐牢。

而我自己也非常的担心,因为我的这些事情,会影响到我小孩读书,那时候我小孩正在读一年级。

我赶紧联系了银行,希望银行能够沟通处理,毕竟我觉得欠的钱不是很多,只是8000块钱而已,可当我打电话给银行的时候,对方却告诉我,要求我还28,000多,我听到这个数额的时候,我彻底吓懵了。

因为我这张信用卡逾期才4年的时间,现在却要我还这么多的金额,而且我看了银行审判的结果,只要求我还1万多一点点,也就是本金加上正常的利息。



从判决书上面也可以看到,因为银行要求收取的违约金,那是银行单方面的收取,并没有和我进行协商过,所以法院在审判的时候是不支持银行收取违约金的。

而我打客服电话的时候,他却要求我还那么多钱,最终在我和他多去沟通之后,他才把我转入到他们内部的法律顾问。

经过和法律顾问沟通之后,对方要求我还1万多块钱就可以,但是、由于我在审判结果出来了之后一直都没有还款,也一直没有主动和他们进行联系,现在利息已经超过了8个月后,所以在这8个月的时间里面,按双倍的利息计算,还要额外的增加几千块钱。

我担心因为这件事情而影响到小孩读书,所以我想尽快地去处理,因为这件事情如果拖久了,到时候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事件,因为我不仅仅单单欠这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欠了其他银行的信用卡。

经过双方的协商,我把我的困难告诉了给对方的律师,他表示愿意帮我进行申请,我也告诉他,如果能够减免所有的利息,我会一次性还清。

大概在通话的第7天,对方的律师突然告诉我,现在有一个优惠的政策,也就是我每个月按要求还1500块,还款期为一年,到最后一期一次性还清。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非常的激动,虽然利息没得减免,但尽快的能处理这件事情 ,就不会让自己的小孩受到影响。

然而我才还三个月,对方就急着要求我一次性还清,而且还给我减免所有的利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既然他提出了这种要求,我就按照他的方法去操作,把这笔钱还了之后,他就叫我去联系法院办理结清证明。

我联系法院的书记员,对方说结清证明要求银行去填写,而且必须是我把所有的账务还清了,对方才会开至结清证明。

自从我把这笔钱还清了之后,银行那边就好像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样,无论我怎么联系他,他就是不帮忙出具结清证明,法院那边就无法给我办理。

我问了法院的书记员,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他说那没有办法,只能等待对方开具结清证明,如果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开具,那他将会跟进。

我就问她我被列入失信名单,会不会影响到我小孩读书书记员的回答最终让我松了一口气:“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和学子,做到知法、守法、懂法。”

最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处理,我的信息名单也被法院帮忙处理完成,而且他还告诉我处理这个东西只需要一天就行了,因为银行他没有主动的去把结案通知给我们法院,所以才导致时间拖得那么长。

总结:虽然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会影响到子女的就学问题,但是如果想去读一些高等学校,或者是私立学校高收费学校等这些都会受到限制的,所以欠钱尽快的去处理完成,尽量的不要去逾期。




滥用征信现象严重,而且有不少违反民法甚至违宪的行为,这样的滥用征信比征信本身严重太多,国家好好的政策被底下完全念歪,国家该严肃整顿滥用现象了




这个提法不严密,也不绝对,法律对失信人员子女的限制相关规定如下:

1、 限制子女出国留学;

2、 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在报考时会被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 限制子女就读消费高的私立学校;

4、 限制子女找工作,在工作要查征信时,发现是失信人员的子女求职会被拒绝。

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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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标签:被执行人   子女   书记员   车组   消费行为   块钱   利息   信用卡   私立学校   法院   小孩   名单   银行   学校   财经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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