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医疗费用农合不报销吗?

车祸因为涉及第三方责任,医保是不可以直接报销的,按理说这笔医疗费用需要由肇事者承担。

处理办法:

1、首先,你需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给你。

2、如果警察认定你是完全没有责任,由对方负全责的话,对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医保报销的,你可以让对方去医保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3、如果你需要负一定责任,可以先跟对方协调,看看赔多少钱可以私了。如果确实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可以去医保部门协商,申请医保基金先行垫付。




车祸发生医疗费用农合不报销吗?

据新农合的相关规定,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费用一共有八类,其中与人身伤害有关的主要有两类:

第一、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第二、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根据这个规定,可以这么理解,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而是在可能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上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由对方全责或者双方共同担责的情况(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如此),则产生的费用不能从新农合报销;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是由本方承担全部责任,又可以排除自杀及治安、刑事案件可能,则相应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实际生活中,单纯有本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事故比较少见,因此多数人认为交通事故的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实际上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少数情况,如果没有第三方的责任,又不是自杀或治安、刑事案件,则也是可以报销的。




新农合属于现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报销范围要按照医保部门公布的诊疗目录范围来报销。主要的报销范围是因为本人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床位费等。

车祸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要划分责任,是按照责任大小的比例来承担医疗费用。比如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是你负主要责任,假如是80%的责任,对方负20%的责任,那么对方的医疗费用,80%要由你来承担,对方承担20%的医疗费用。

如果你的机动车购买了商业保险的,那么你承担的医疗费用就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方应当负担的医疗费,如果也购买的商业保险,那么对方承担的医疗用也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你们两个电动车都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那么所有的医疗用就由你们自己承担。

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会承担,这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来决定的,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的目的是保基本。

保基本的意思,主要是本人的重大疾病,符合住院条件的可以住院,门诊费用新农合是不报销的。重大疾病主要是自然形成的疾病,偶发性的疾病,传染性的疾病,没有责任承担主体的疾病等。

比如交通事故,这是有承担主体的,主体就是责任人,谁惹的祸谁承担医疗费用,这个主体责任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再比如打架斗殴产生的医疗费,主体责任就是打架斗殴的双方,也是根据责任大小来成大医疗费,他的主体责任是非常明确的。

再比如因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受伤,疾病,因为这是自然灾害形成的,是人力不可预测的,对这种因素的导致受伤,或者生病,医保基金会报销。

综上所述,根据各地医保制度的规定,车祸导致的受伤,打架斗殴导致受伤,醉酒导致的受伤等,都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也就是说,凡是因为人为的因素,能找到承担责任的人导致的受伤,所产生的医疗用,医保基金都不会报销。




车祸发生的医疗费用农合不报销。

首先,医保是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的,只有投保人本身生了病或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或大规模传染病的传染而得的病才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因为外因引起的伤病,比如车祸、醉酒,打架斗殴等其它原因引起的伤病,农合一律不准报销。

其次报销项目也是有规定的,只有医保部门公布的诊疗范围和项目才可用医保报销,比如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输血、治疗费等都可以报销。但这些项目中也是有范围和限额的,不纳入医保規定的不给报销。而象一些整容、增高等不属于疾病的,医保也不给报销。

车祸的医疗费用是车祸的责任人来承担。承担的比例按公安鉴定的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出车祸的车辆入了保险的,保险公司会按規章承担。其余的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I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3

标签:车祸   发生   刑事案件   医药费   医疗费   自然灾害   医保   医疗保险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   主体   费用   疾病   部门   责任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