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长在美国是一个多大的官?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总统出现意外,副总统(即参议长)将立即继任为总统。如果副总统也发生意外,则众议长将接任总统。因此,从这种排列顺序来看,众议长是排在总统和副总统之后的第三人,是总统出现意外后第二位有可能继任的人。




众议长在美国那肯定是一个高官无疑了,按照美国人自己的排名:众议长排在总统、副总统的后面——那是第三把手。

不过这是按照总统去世的继承顺位来排的,按照现实权力来看的话,众议长很可能比副总统的权力还大一点——实权排在第二位比较合适。

现在的美国国会众议长估计大家都比较熟悉,那就是怼天怼地怼领导,甚至还要管我们家务事的佩洛西老太太了。

众议长是美国国会众议院的一把手,美国国会执行的是两院制模式。一般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者共同组成了国会。参议院议长一般由副总统兼任,现在叫做:卡玛拉·哈里斯。

很多人会问一个问题:好好的一个国会为啥又要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呢?这不是没啥找事、降低了执行效率吗?到底哪个院的权力更大一点,到底是如何分工的呢?

大家都知道美国人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模式、互相制衡的模式,也就是大家平时说的——互相扯皮减慢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的模式了。

美国人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主要是在1787年的费城立宪会议上整出来的。1776年的时候,虽然华盛顿带领着大陆军打跑了英国人获得了事实上的独立,但是并没有建立起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国家。

英国人走了以后,华盛顿以及大陆军也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这样的状态持续了11年之久,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让美国的开国先贤们以及最早独立的十三个州的代表们觉得还是有必要形成一个国家的。

这种松散的模式下出现了两个几乎无解的问题:一是,万一外敌入侵的话,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军事力量进行反抗;二是,别国过来建交、来进行贸易的话,连个统一的话事人都没有。

于是乎,美国的开国先贤们以及13个州的代表们在华盛顿的带领下召开了著名的:费城立宪会议。这个会议的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美国、用什么治理模式来建立美国、权力到底如何分配等等。

由于当时各州对建立联邦那是充满了深深的恐惧感甚至是敌意的,没办法各州都害怕联邦的权力过大从而影响了各州的自治权问题。大家经过了几个月的谈判、争吵、妥协和协商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这就是后来美国模式的基础和根本,例如:实行三权分立模式、联邦与州的权力划分问题、采取互相制衡的模式等等。

可是既然当时的国会是一个立法机构,那么各州必然需要有自己的代表进入了,要不然岂不是剥夺了各州的立法权了。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在立法机构里面州与州之间的平等问题。

如果按照每州平均划分国会议员,那么人口多的州会反对;如果按照人口数量来划分国会议员,那么人口少的州会反对。

最终,美国创始时的13州代表们达成了妥协,将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与众议院。参议院议员按照州的数量,每州2名;众议院议员的数量按照人口比例划分,但是保证即使一个州人口再少,也要拥有一名众议员名额。

说到底,国会之所以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根本上还是为了保证各州的平等、不会出现少数人或者多数人的暴政。这就是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的由来了。

目前参议院里面的议员是每个州平均分配的:一般每个州两名议员,一共加起来100名。众议院里面议员是按照各州人数来分配的,大的州代表多、小的州代表少,目前一共有435人。

那么我们再来简单分析一下:众议院议长到底是个多大的官呢?

前面分析过了,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组成了国会,享有立法权、享有各种提案的通过权和否决权。同时还可以弹劾联邦的各级官员甚至包括总统本人。

拜登和哈里斯

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的话,众议院议长实际上是排在参议院议长的后面的,那属于是三把手的地位。

万一总统出现意外的话,副总统立马就可以即位了,例如:二战的时候罗斯福就死在了任上,当时还是副总统的杜鲁门就上位了。

不过副总统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美国法律规定副总统兼任参议院的议长。这也就是说: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是同一个人,这就毫无争议地说明——参议院议长是排在众议院议长前面的更大的官了。

即便抛开副总统的身份不提,参议长的地位至少在名义上也是高于众议长的。参议院又称上院,那么,相对于“下院”的众议院而言,前者也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参议长排名在众议长之前,无论怎样都是名正言顺的。

可是这仅仅是名义上的而已,要是论起实权来看的话——众议院议长的江湖地位那是稳稳地高过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了。

虽然参议院的实权比较大,可是这个参议长基本就是一个摆设了。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参议院是没有独立的议长的,一般由副总统兼任,平时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变成50对50的情况下,副总统才会参与投票。

参议院议长平时也就发起个会议,宣布会议开始和宣布会议结束而已,一般情况下连个投票权都没有,这基本上属于一个可有可无的岗位了。

说完了参议院议长的职权以后,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副总统的江湖地位如何呢?毕竟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是同一个人。不好意思了,在美国副总统几乎毫无存在感,如果总统比较强势的话,基本上就没有副总统什么事情了。

试问大家有几个人能记住美国的历任副总统的名字呢?奥巴马时期、小布什时期、克林顿时期的副总统是谁呢?有几个人能够一口气说出来的,恐怕就没有几个人了。

在美国内部流传这样一个笑话,副总统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唯一的工作就是到白宫去看看:总统是不是还活着。如果总统还活着的话,那么副总统完全可以回去接着睡觉了,因为啥事没有。

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了,不过这也能体现一个问题:副总统在美国的存在感那是一点都不强,平时的核心任务就是当做总统的备胎使用而已。

一般总统还在的话,副总统就属于“无业游民”,只有等总统死了副总统才有出头之日——立马继任成为总统。

众议院议长就完全不同了,这是个有实权的岗位。一般众议院议长是由议员选出来的,这就代表了大多数议员的意见和倾向了。

在一些大事情上面众议院议长是完全可以影响议员的最后投票结果的,那是个妥妥的实权人物了。

现在的美国众议院议长估计很多人都比较熟悉了就是:号称“疯婆子”的老太太佩洛西了。在川普当总统的时候,佩洛西那是处处硬刚川普,无数次让川普下不来台的厉害人物。现在佩洛西又开始上蹿下跳搞事情了,存在感那是稳稳地比副总统哈里斯强太多了。

另外众议院虽然是下院,虽然在很多具体的职责上没有上院参议院的权力大。可是众议院有个最大的权力——联邦的财政大权归众议院管理。

美国联邦的预算、美国联邦的征税问题那都是需要众议院批准才行的。在川普的时代,由于佩洛西领导的是反对党,于是乎多次直接让联邦政府直接关门大吉了,搞得川普很是无语、也很无奈。

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美国实行的是权力制衡模式。一般情况下:总统和副总统是一对搭档,通常是来自于一个阵营的。这样一来,众议长就成了制衡总统的一个核心力量了,这也能体现出众议长的重要作用。

最后总结一下就是:虽然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众议院议长排名在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的后面,属于是第三把手的存在。可是由于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基本上没啥实权,所以要论实权来算的话——众议院议长那是妥妥的排名第二位的,排名仅仅在总统的后面。




美国的众议院议长,从官衔上排,属于第三把手。一把手是总统,二把手是副总统,这第三把手,就是众议院议长了。

但是,美国的副总统,一般有职无权,如果总统 正常执政,没病没灾,也没死,那么这个副总统基本上就是一个摆设,一般“出镜”不多 。

因此美国人常常把副总统称之为“备胎”。因此,从实权上看,众议院议长其实就相当于仅次于总统的第二把手。

现在的美国众议院议长是民主党领袖南希.佩洛西,是在2021年1月3日,美国的117届国会上,以216票第四次担任众议院议长。

美国除了众议院,还有一个参议院,人们习惯称为“参众两院”。美国的总统、大司法官和参众两院,三权分治,相互制约。总统统管行政,大司法官们掌控司法,而参众两院则负责立法。

这里要和大家明确的是,参议院的议长是法定的,不能选举产生,只能由副总统担任。而众议院议长,则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参众两院的权利非常大,总统出台的任何政策,都要经过参众两院的同意,只有两院点头了,总统的政策才可以推行。

众议院议员有弹劾总统的权利,如果发现总统有“不端”行为,出现了原则性问题,每个议员都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指控,不过,这个指控,需要众议院开会讨论,然后投票,只要同意弹劾的人数超过了1/2就可以在众议院通过。但是,最后还要经过参议院的同意,参议院要有2/3以上的人同意,就可以一锤定音了。

任何通过总统提名的人选,都要经过参议院调查把关,甚至美国的外交政策,参议院都要管一管。 这样一看,好像是参议院的权利要比众议院大,那么,参议院的议长的权利也比众议院议长大。实际上并非如此。

参议院的权利大,不等于参议院的议长权利就大。我们上面说过,参议院的议长,是由副总统担任,但是,在美国,副总统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实权,在各种国际新闻里,我们极少看到美国副总统的身影,虽然是副总统,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话语权,只有总统因为健康原因,或者什么意外情况不能执行总统权利的时候,副总统可以代理总体执政,直到下一届新的总统选出,便完成了使命。

从某种意义上看,副总统也就相当于一个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只是负责召集开会、发个通知、安排个勤杂人员等工作,从权利上看,远没有众议院议长权利大。




众议长在美国虽然排名第三,但实际权力仅仅小于总统,是妥妥的第二人。

老美的三权分立

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体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总统拥有行政权,而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司法权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国会可以以弹劾等多种形式来限制总统的权力,让总统不能“为所欲为”;而总统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多种形式来限制国会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则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来限制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反过来,总统也有权提名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从而制约法院的司法权。

是不是很狗血?

参议会与众议会

美国国会由参议会与众议会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

参议会又称上院,由美国50个州每个州各出2人组成,共有议员100人,任期6年,议员的任期有交错,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

很关键的是,参议会的头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法律规定由美国副总统兼任,但是,参议长又不能担任参议员,也就是说,这个参议长纯属名义上的,没有实权。

众议会又称下院,议员名额是按各州人口分配的,总数是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既然是选出来的,那肯定就是众议会中占多数党那一方的人。

了解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众议会中,一般是反对党占多数,也就是说,众议长一般都是和总统对着干的人,所以,在川普同志当总统时,我们经常听到他炮轰佩洛西是“疯子”“神经病”“疯婆子”。

排名第三

按照美国法律,如果美国总统出现意外,副总统也就是参议长马上继位,而如果副总统也出现意外,则由众议长接任总统。

按照这个说法,表明众议长是排在总统、副总统(参议长)之后的第三人,是总统嗝P之后第二位有可能继位的人。

但这好难!目前来看,拜大爷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意外,但哈里斯好年轻!80多岁的佩老太太哪能熬得过哈里斯?

当然,即便抛开副总统的身份不提,参议长的地位至少在名义上也是高于众议长的。既然参议会又称上院,那么,相对于“下院”的众议会而言,前者也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参议长排号在众议长之前,无论怎样都是名正言顺的。

实权仅次于总统

不知大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没有:媒体在报道美国时,出镜最多的当然是总统,他是美国理所当然的第一人,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其次,就是川普同志口中的那个“疯婆子”,不是和拜大爷作对,就是向东方巨龙叫嚣;而名正言顺的“第二人”哈里斯,却很少出现在镜头中,她经常是到处游山玩水,默默在心中祈祷:拜大爷早点出事!

在美国,副总统有多大权力,完全取决于总统给你多大权力!总统不想给你权力,你就在家老老实实地呆着。太子不好当啊!

如果抛开副总统的职位不谈,参议长的权力则更小:没有权利参与参议会的讨论,只有当参议会讨论出结果后,参议长宣布一下。当然,如果在参议会中,两派人马僵持不下时,参议长可以拍一下板,但这种机会太少了。

而众议长则不同,他是由议员选举产生的,那么,他就代表了众议会大多数人的意志,他就要带领众议会真刀真枪地干,与天斗,与地斗,与总统斗,否则,议员就不会买你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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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政体与我国不同,佩洛西是众议院议长,有点像我国的人大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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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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