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业主提出“我住一楼,一万年不坐电梯,凭啥要交电梯费”这样的问题,物业该如何解答?

面对这样的问题,物业可以这样解答:

1. 电梯是公共设施,按照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所有业主都需要共同承担电梯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电梯费用不能单独摊派给使用电梯的业主,这是为了保证所有业主的共同利益。

2. 尽管业主一万年不坐电梯,但是电梯的存在也为楼栋带来了许多共同的利益,比如楼栋的价值和出租率会更高,这也间接为业主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3.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电梯也会成为非常重要的救援通道。虽然平时业主不使用,但是对于疏散和急救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设施。这也是所有业主应共同承担费用的原因。

4. 如果允许个别业主选择不交电梯费用,这会开创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其他业主也可以提出类似的不合理要求,影响到物业的正常运作。这会对楼栋造成很大的困扰。

5. 电梯的高昂运营成本主要来自峰值时段的集中使用,而非个人日常少量使用。即便业主不使用电梯,电梯的高峰期运营依然需要耗费大量电力,这部分成本应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担。

以上这些理由可以作为物业解答业主问题的理据。总的来说就是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其存在和运营让所有业主受益,因此费用也需要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如果允许个人选择性交费,会破坏共同利益原则,并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楼业主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缴纳电梯费,多次协商无果后,物业把业主告上法院,而法院最后的判决更是让人震惊不已。


对于住在高层小区的人来说,上下楼出行只能依靠电梯,特别是住顶楼的住户,如果小区电梯出现故障无法运行,几乎是寸步难行。

虽然电梯让高层住户出行便捷,给他们生活带来方便,但是因电梯日常运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也让一部分住户苦恼不已。

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收电梯费?这一直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也因此而牵扯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种种“恩怨”矛盾。

对于一楼业主来说,自己一万年都不坐电梯,为什么每个月非得缴纳少则几十,多则几百的电梯费?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自己辛苦维护小区电梯运行,难道不需要人工费吗?况且电梯原本就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电梯的维修费用和公摊费用不由本楼的业主缴纳,难道还要物业公司自己承担吗?


对于这种矛盾该如何处理呢?我朋友正好就在某小区物业公司上班,在去年他们公司恰好遇到了同样的事情,而最后物业公司的做法,更是让朋友震惊不已。

去年小区一业主拒绝缴纳电梯费,朋友上门催缴几次都吃了“闭门羹”,业主更是直接表示:我们家压根儿就不用电梯,凭什么要让我交电梯费?想让我缴纳电梯费门儿都没有!

后来物业公司领导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又跟这位业主协商,表示可以给业主一个95折的优惠,希望业主也能给物业一个面子,毕竟都生活在同一个小区内,彼此各让一步。可是这位业主非但驳了物业领导的面子,还当着领导的面直截了当拒绝缴纳电梯费。

这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欺骗了他的“感情”,当初自己买房时,卖房销售承诺一楼不需要缴纳电梯费,而且还免费赠送了他一年的物业费,可是当自己搬进小区不到3个月,物业公司就开始在业主群里收电梯费,这种做法就是变相的二次收费!


当初说好了一楼不用交钱,为什么后期要变卦?这是物业公司不诚信,欺骗消费者,而且物业公司的电梯收费标准一点都不合理,其他物业都是按户收取费用,可这里却是按建筑面积来收取,根本不划算。

物业领导听后表示,小区一楼全体业主都是要交电梯费,从来就没有“一楼免收电梯费”这一说法,当初卖房销售员与业主的承诺跟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物业公司收费也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的,不存在欺骗。

双方不但引发激烈的争吵,业主更是多次动手推搡了物业领导,彼此闹得不欢而散,物业公司一气之下把一楼业主告上了法院。

朋友告诉我,他本以为这个官司会很难打,毕竟站在常人的角度来看,一楼住户平时生活中确实用不到电梯,物业公司却非得强制收费,确实过分,如果他是法官肯定会判业主胜诉。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场官司打得非常顺利,最后判决更是让物业公司拍手叫好!

最后法院判断物业公司获胜,并要求一楼业主尽快补交拖欠的电梯费。

之所以物业公司在官司中获胜,法院审理给出的理由如下:

1、双方在物业合同里没有约定住一层不用交纳电梯费的相关内容,一楼业主口中说的“买房时销售员承诺一楼不用交电梯费”这件事,仅仅是销售员与业主之间的私下承诺,在合同中并没有具体显示,更没有法律效力。

2、一楼业主“一万年也不使用电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一楼业主虽然生活中不常用电梯,但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使用过电梯,根据物业公司从电梯里调出的监控视频显示,一楼业主偶尔会乘坐电梯去顶楼天台晾晒衣服,有时也会乘电梯去负一层车库,既然使用了电梯就应该正常缴费。


4、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费是按照《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建筑面积收费”标准进行的,不存在瞎收费的情况。

一楼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解释的呢?

像上述一楼住户因不缴纳电梯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的事情并不是个例,之前新闻上也曾报道过类似的新闻。

家住杭州的黄女士在某高层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住房,在2012年7月到2012年10月期间,黄女士按时缴纳物业费和电梯费。

后来黄女士觉得自己住在一楼不需要用电梯,虽然自己的车停在负一楼的停车场,但是每天乘电梯从一楼到负一楼比较麻烦,因此电梯成了摆设,自己都是步行楼梯去负一层。

于是从2012年11月后就开始拒绝缴纳电梯费,费用一直欠到2018年12月份,物业公司多次与她交涉都没有结果。


最后物业公司把黄女士告上法院,法院判物业赢。

由此可见,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楼业主不论是否使用电梯,都是需要缴纳电梯费的。或许很多人会觉得不公平,毕竟一楼住户在现实生活中非但用不到电梯而且还要忍受电梯带来的噪音污染和其他影响。

所以,一楼住户和物业公司经常会因为电梯费问题而产生矛盾,矛盾解决不了最后双方只能对簿公堂,闹得彼此都产生了心结。

从法律角度来看,为什么一楼住户一定要缴纳电梯费呢?我们来详细了解下。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而我国《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提到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由此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座椅、垃圾桶等一样,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电梯有使用权,不能因为平时不适用电梯而拒交电梯费。


2、同时,在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说简单点就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生活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物业公司对每栋楼里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清洁、管理等服务,楼层里业主们上下楼乘坐电梯,享受到了服务效果,那就就该给出一定的回报。

就算一楼不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依旧会让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电梯卫生,也会安排工作人员定期给电梯做维护保养,以确保电梯正常使用,从这一点来看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那么作为业主就应该积极承担自己义务。


3、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言外之意就是,物业公司在楼层里安装电梯,电梯里张贴着各种广告信息,这些广告信息给小区带来了一些额外收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这些额外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一楼住户虽然没有使用电梯,但是却一起享有了这些额外收益,那么自然就该每月按时缴纳电梯费。

从上述这些法律条文中我们能看到,物业公司要求一楼业主缴纳电梯费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物业公司不是慈善公司,维护整个小区电梯的正常运行也是需要费用的,这笔费用只能从业主身上出。


如果一楼住户拒绝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该怎么解答呢?

对于这个问题,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会愤怒的把业主告上法院,虽然法院给的判决是物业胜诉,物业公司也顺利从业主手中拿到了“迟到的”电梯费,但事情真的到此就结束了吗?

其实根本的矛盾非但没有解决,可能还会引发更大的问题。本来业主对于交电梯费就是一肚子怨言,被告上法院后更是让业主觉得脸上无光,最后还要被罚补交电梯费,一顿操作下来对物业公司的“恨意”恐怕是到达了顶点。

于是很多业主在补交完钱后,几乎都是口服心不服,私下搞各种小动作“报复”物业。例如,故意趁上下班高峰期时在电梯里胡乱按键;故意用东西挡住电梯门阻止电梯正常运行等。住在高层的业主们无法正常使用电梯,影响上下楼出行,肯定会投诉到物业或其他有关部门,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形象和口碑。


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物业公司除了跟物业对簿公堂外,还有别的更好的处理办法吗?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1、物业公司在收电梯费前应该好好了解下业主的情况。

虽然每家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度,但是在收取电梯费前还是应该先了解一番,特别是在催缴一楼业主电梯费前,更应该好好的“调查”一下业主的情况。

本来一楼住户对电梯费就是拒绝的态度,如果一楼业主家里没有车,平时生活中也确实不需要使用电梯,比如“上顶楼天台晾晒衣物”、“去负一层地下车库取车”这种需求,那么物业公司其实可以减免或者给个折扣价,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少收一家的电梯费真的损失不大。

但如果一楼家有车,且平时需要坐电梯去地下车库,平时也经常乘坐电梯去顶楼晾晒衣服,那么向他们催收电梯费就合情合理了,所以物业公司在向一楼住户收电梯费前,其实可以提前了解下一楼的情况,对于那种故意想要占小便宜的一楼业主,也可以直接拿出他们乘坐电梯的证据让他们心服口服。


2、收取电梯费应该灵活变通,收费标准也不能一成不变。

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费上也应该学会灵活变通,一楼住户每天深受电梯噪音影响,平时也不怎么使用电梯,那么物业在收费上完全可以采取分区收费方式,对于低层住户电梯费区别对待。

比如一楼住户可以收10%的电梯费;2-5楼的住户收20%的电梯费;5-10楼的收取50%的电梯费;10楼以上的住户电梯费依次累加,这样还能公平点,毕竟高楼层使用电梯频率特别高,多交点电梯费也合情合理。

去年昆明市月牙塘小区内新装的电梯就吸引了不少社会目光,因为这个小区电梯收费采取的是“公交车”模式。

根据月牙塘小区物业表示,后期电梯收费标准为计次卡方式,2楼、3楼每次每人2毛钱,4楼、5楼每人每次2毛5,6楼每人每次3毛;月卡比较便宜,2楼、3楼每人每月48元,4楼、5楼每人每月60元,6楼每人每月72元;年卡:2楼、3楼,每年每卡518元,4楼、5楼每年每卡648元,6楼每年每卡778元。


不过这种方式有一点坏处就是,对于快递、外卖这种小区外来人员来说非常的不方便。

3、如果担心一楼业主拒交费用,在最开始时就应该与业主沟通好。

有些一楼业主不愿意交电梯费是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因为在前期业主买房时,有些房产销售员在推销房子时,根本不了解该小区的物业制度和物业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了能尽快把房子卖出去而故意像业主夸大海口,比如:买房就送车位、买房就免物业费、买房享不用交电梯费等。

这些口头承诺在购房合同上没有,只是销售员与业主私下商谈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们可能都不太清楚。因此后期物业上门找业主们催交费用时,才会闹出很多矛盾。

所以,如果物业和开发商一开始就担心会出现业主拒交电梯费的事情,那么在业主最初买房子时,物业和开发商就应该主动告诉业主:如果要买一楼的房子,不管是否使用电梯,每个月都需要缴纳电梯费,同时购房合同里对于电梯费的事情也应写清楚,能否接受让业主自己决定。


4、电梯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里?物业公司应该给业主们好好普及下相关知识

物业费包括了:聘用物业管理人员的收费、小区日常维护支出和小区内清洁及绿化费用三大类。而电梯费主要包括电梯运行能耗费、电梯维护费、电梯小修费、电梯安全费。

在以前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后来自从新的物业管理政策实施后,电梯费就开始另算了,再加上电梯费几乎年年需要调整,所以每年收取的费用可能也不同。这个政策物业公司明白,但是对于普通住户来说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

很多住户都认为物业费里已经包了电梯费,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又跑来收电梯费,人们就会觉得是物业公司想坑业主的钱,想要二次多收费,自然就会产生不满。

所以物业公司完全有必要跟业主们好好普及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也方便后续收取费用。


写到最后。

法律确实能保障个人权益不受侵犯,但生活中有些事情如果多换位思考下,彼此间各让一步,真的不用闹上法院。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段海宇认为:

一、从合同法分析,在您与开发商或原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已经告知您该房屋属于电梯房,您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电梯间等配套设施的公摊面积并计入销售价格,而且,一般情况下,您肯定会去看房,如果您不同意,可以不签订合同,既然选择签订,就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否则就是违约。

二、从物权法分析,房屋和电梯间等配套是主物与从物关系,后者不能脱离前者独立出售,一般而言,即购主物必须购买从物,就像您买电视机,不给您遥控,您同意吗?

三、从经济学分析,电梯间对房屋价值有正外部性,即后者即使您没有使用也会增加您的房屋价值。

四、从实际上分析,您从入住以来,就真的没有使用过电梯间吗?即使您不用,为您提供服务的人或机构也要使用它,例如您用的水就是从楼顶的水塔来的,而维水塔就必须用到电梯间。




住一楼凭啥交电梯费?

电梯费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费,另一部分是能耗费

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通用版购买房屋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一楼至顶楼的业主权利义务都是相同的。就电梯部分而言,同样需要缴纳电梯费。如果有疑议,那应该在签字前与开发商协商,增加附加说明。大不了不买这房子而已。如果合同生效前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就被视为自动放弃。事后推翻自己认可的购买房屋合同,道理何在?

自己买房时不仔细考虑,把自己的失误转嫁给他人,既不诚信,亦无道理。

就既成事实而言,低楼层的业户,确实少用电梯或者不用电梯。有少数城市明确有文件规定,一二楼住户不用缴纳电梯费,但大多数城市没有这个说法。

如果没有当地的规定,而且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那么低楼层的住户,特别是一楼,毫无疑议的必须缴纳电梯费。等住进来了再以住一楼为由,再拒缴电梯费,诚信何在?物业法也明确说明了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

那么现实情况下,是不是一楼电梯费而无可商榷呢?那也不是!

前面说过电梯费分两部分,就电梯能耗这一部分而言,确实有低楼层的业户可以少缴或不缴的充分理由。这里面是有操作空间的,但要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来操作!

怎么操作呢?单元业主投票表决,如果达到2/3以上业主同意,那么可以采取低楼层业主少交或者是不交方式。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私下决定一楼或者低楼层业主少缴或者不缴电梯能耗费,有权决定的是单元内全体业主。有过这么操作成功的案例。

相应的电梯维护保养费,也可以按以上方法操作。但是其通过可能性要比电梯能耗费要困难的多

就缴纳电梯费而言,没有新约定之前,那就按老约定办理。否则长此以往,物业公司缺乏电梯维护资金,就成了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影响的是小区的硬件设施正常维护,降低居民生活品质,导致小区物业贬值。




话分两头说,住一楼,不用电梯你不交,--合理。

买房时你不知道这是电梯楼?你去农村买平房,不看院门胡同怎么走?一楼交电梯费是吃亏,那你干嘛要一楼?一楼不但不用电梯,连电梯间公摊面积也不该公摊,用不着还摊什么呢?既然不想吃亏,那就不买这样的房子呀,在你交钱签合同的把一瞬间,你就掉坑里了,你不知道你赖谁。

要不你要排污管道过户费?楼上所有排污管都走1楼,你收费抵电梯费?

物业为啥不收啊,多收一份就多份收入,他又不是全部用于电梯,说不定还加码呢。

为这些破事天天吵,买起奔驰加不起油?奔驰可比奇瑞贵多了,高速费可是收的一样多。评理去呀,奇瑞轻,就该少收钱。3手奔驰和新奔驰交一样多的保险,你不交啊,谁都知道不公平,谁都买了,房子不也一样吗,错就错在你买了1楼,说起来是住一辈子的事,谁管呢?在农村盖房子,盖好了不称心,推倒重盖?

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买房,坚决不要一楼,一楼不仅仅是电梯吃亏,冬天不见阳光,费暖气,刮风下雨灰尘多,苍蝇蚊子平飞层,人来人往嘈杂多,所以啊,以后不要1楼就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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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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