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野狗》全篇仅229个字,篇幅虽短,读来却令人脊背发凉,被人称之为《聊斋志异》里面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故事不长,却细思极恐。

故事的开头,蒲松龄仅用八个字交代了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之乱,交代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爆发了一场长达15年之久的农民起义。

由于起义军的首领名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当时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面加了“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

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所以,“杀人如麻”的,正是处于武力值巅峰的清兵。

当时清军面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他们采取了高效率的暴力屠杀。同时,他们在山东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就地处决。

一时之间,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是碧血满地。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老百姓们无处藏身,所以才引出了这篇《野狗》的故事。

而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作李化龙的普通村民。

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他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

一天夜里,李化龙刚从山里准备出来,恰好碰到清兵夜间进发,为躲避杀身之祸,无处藏身的李化龙急中生智,他立即倒地,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夜巡的清兵并没有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发现李化龙,很快他们便走远了。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躺在死人堆,一动不动。

忽然,李化龙听到身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悄悄睁开眼一看,发现那些缺了脑袋、断了胳膊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

它们密密麻麻,站成一排排,就像一片小树林一样。

只听其中一具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它的尸体也乱作一团,哆哆嗦嗦地喊叫道:“怎么办?怎么办……”

紧接着,嘈杂的声音又迅速消失,所有的尸体又扑哧扑哧地倒下,恢复了之前的死寂无声。

李化龙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按捺着狂跳的胸口,战战兢兢地准备爬起来。

李化龙刚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从不远处奔了过来。

这怪物,正是尸体口中的“野狗子”。

野狗子一开始并没有发现李化龙,它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堆积的尸体上。

野狗子走近后,它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大快朵颐。

李化龙害怕自己被野狗子吃掉,便使劲将自己的脑袋往尸体底下拱,想要藏身于尸体之下。

很快,野狗子就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它拨弄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吃他的头。

李化龙死死地用力趴在地上,野狗子拨弄了好几次,都没能将李化龙弄出来,于是它就推开覆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

死亡来临之际,李化龙紧张到窒息。出于求生本能,他在地上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紧紧握在手中。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狗子俯下头要啃食李化龙的时候,李化龙突然直起上半身,挥起手中的石块,对准怪物的头打了它个措手不及。

石头打中了野狗子的嘴,它发出了一声惨叫,声音听起来就像猫头鹰的叫声。

野狗的嘴巴负受后,它撒腿就跑开了,血吐了一地。

李化龙壮起胆子站起来,他查看着满地的血迹,突然发现了野狗被打落的两颗獠牙。

李化龙捡起狗牙,细细观察,只见这两颗獠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有余。

他将狗牙拿回去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篇幅不长,但细思极恐。

或许有人要说,不就是个荒诞的诡异故事嘛!这算哪门子惊悚骇人?

写故事的人,从来都不单单只讲故事本身。

蒲松龄的老家,正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发生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

清兵杀人、四处鬼火,这不仅是蒲松龄的童年噩梦,更是那个时代,无数人心中无法抹平的创伤。

蒲松龄40岁时,他终于完成了这部集结了491篇短篇小说的《聊斋志异》。故事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多数作品都是谈狐说鬼,同时又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暗讽和批判。

《野狗》其实是《聊斋志异》中很特殊的一个故事,它的特殊和恐怖就在于故事的真实性。

“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包括蒲松龄本人)带来过恐怖经历的现实悲剧。

为何说《野狗》恐怖?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也就是连坐株族。

在当时,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视为叛党,一个活口都不能留。

青天白日,人心惶惶。这也是故事的开头,主人公李化龙为何要走夜路的原因。

李化龙代表的,正是当时所有的无辜百姓。他们为了躲避官兵的屠杀,有家不敢回,无奈地躲进了深山老林。

那么,躲起来就能平安无事了吗?

很显然不能。他们随时都会遇到清兵,结局也摆在眼前,要么被杀,要么像李化龙那样佯装死尸躲过一阵子。

《野狗》的恐怖,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野狗子”指的是什么?

活着的人难以生存,死了就安生了吗?

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就好比故事里那些死去的人,他们的尸体会遭到野狗子的吞噬。

在故事里,还有个细节: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部后,它发出了猫头鹰一般的惨叫。

在民间,猫头鹰素来被视作不祥之鸟。而野狗和猫头鹰有着同样的共性,代表着不祥和噩运。

说到“吃人”,笔者不由得想起了鲁迅先生写在《狂人日记》里的一段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不论是“人吃人”,还是“狗吃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就连死人也死不安生!

“野狗”带着玉石俱焚的杀戮、生死难安的恐吓,游走在水深火热的老百姓中间,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同一批人。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

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

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

而真正的恐怖,则是本故事源自真实事件,没有巧合。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迫于时代压力,只能编造出一个神秘的“野狗子”,来委婉地表述这段沉痛的历史。

而蒲松龄创作的苦心,都藏在他的《聊斋志异.自序》里:

“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他写下这句话,或许是怕后世人被他笔下的狐媚鬼怪迷花了眼,看不清当时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老先生应该值得欣慰:后生们读懂了。

恐怖的时代已经远去,留给后人的是浓缩于历史中的伟大作品。篇幅精悍,读来却为之心颤。

本文的结尾,附上蒲松龄老先生的《野狗》原文,愿与君共赏: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一篇《野狗》,全文不足500字,却被说是《聊斋志异》中最恐怖的故事,它不同于《画皮》等故事,读来虽令人骇然,但纯粹的妖魔鬼怪,毕竟离生活很远。而《野狗》的故事,就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黑暗时代的缩影。

《野狗》讲了什么?

《野狗》的故事实际上很简单,你想啊,500字能难到哪里去?

故事发生在清朝初年,天下还未稳定。故事主人公是个叫做李化龙的村民,行夜路至城外,却遇上了夜行的官兵,因为怕被官兵滥杀无辜,就躺在死人堆里装死,待到官兵走远了,却看到了更加恐怖的事情——一只野狗,正在啃食人的尸体:

“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李化龙吓得赶紧把头扎进了死人堆里,为什么?因为这狗不光吃人,还专爱吃人脑,死人脑都吃,活人脑那新鲜劲儿,岂不是更加美味!

讲真,以前吃火锅吃烧烤,我最爱点一份脑花,自从看了这个故事,我戒了。



李化龙这就叫鸵鸟心态,你把头藏起来,看不见,就不会被吃了么?对于野狗来说,那是无差别吃人,一个一个来,总会吃到你的,最后李化龙实在躲不过了,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趁野狗沉迷于美食,突然暴起伤狗,朝着狗脑洞DuangDuang一顿砸,砸得狗嘴吐血,成功反杀,留住了自己的姓名。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

蒲松龄先生向来惜字如金,就这一段反杀,要拍电影,起码是20分钟以上的戏份,但是蒲松龄只用20多个字,却写得生动传神。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么问题来了,我开头说这是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故事,这什么野狗明显就是假的啊,而且也没有那么恐怖嘛。

那是因为,我只给你讲了故事的结尾,却没有讲故事的开头。




于七之乱

《野狗》这篇故事,最恐怖在于故事开头八个字: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聊斋志异》中有许多恐怖的篇目,如《画皮》、《尸变》……但这些故事都是虚构的,不去追究其思想,也无非是当成鬼故事听罢了,但《野狗》不一样,“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带来过恐怖的一次叛乱。

只简单说一下“于七之乱”:于七这位老哥拉起大旗,要反抗清廷,由于声势太过浩大,清政府当时还没有完全稳定局势,只能招安,并授予于七栖霞总把一职,可没几天于七又觉得当朝廷走狗没有自己当土皇帝好玩,于是又叛变了,这次的队伍势力比上次呈倍数增长,这场叛乱,前后历经十五年之久,当然,最终于七失败了。



《野狗》的恐怖之处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什么叫无差别报复?你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为叛党,都得死。

所以故事开头为什么主人公李化龙要走夜路,因为白天你根本不敢出门,当时像李化龙这样的老百姓,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都是躲在深山老林里面的。

还有一点前面说了,为什么李化龙看到官兵就要躲,而且那么合适,随便往地上一躺,周围就是堆积如山的尸体。因为当时整个叛乱地区,几乎已经没有活口了,那是真正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野狗》这个故事,讲的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故事中还有个细节,说野狗的叫声如“鸱(chī)”。鸱是《山海经》中记录的一种怪兽,是猫头鹰的一种,在民间,素有猫头鹰是不祥之鸟的说法,谁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一定会倒霉。

所以这个“野狗”,代表着不祥,代表着噩运,在那个黑暗恐怖的时期,怪兽“野狗”是什么?世上当然不可能真有这样的怪兽,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啊。

对于老百姓来说, 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老百姓,不是吗?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最后,你说《野狗》恐怖在何处?

野狗就在每个普通老百姓的身边,百姓水深火热、民不聊生,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是战乱带来的悲哀,是最深层的恐怖。说来也讽刺,官兵,本来是守护国家保卫百姓的,却和叛军的疯狂行径没有什么两样。








先讲一下这个故事。

明末清初之际,在胶东地区爆发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农民起义。起义军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正值武力巅峰的清军,当然不允许起义愈演愈烈。真实的历史鲜有什么怀柔招安,多是高效率的暴力屠杀。所以,清军对于七之乱的手段就是暴力屠杀。



于是,清廷派重兵扑灭于七之乱。在胶东地区,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物理消灭。往往一天之中,就在演武场公开砍死几百人。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遭到了血腥屠戮。据当时故事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甚至在大白天都能见到鬼。

这是故事的背景,即于七之乱。

故事的主角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于是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还是赶上了正在杀戮行军的清兵,于是躲进了死人堆里。

清军见人就杀,满地都是砍杀倒地的百姓和起义军。等清军杀完人、走光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在死人堆里趴着不动。



就在这时候,一个个断胳膊、断腿和断脑袋的尸首,突然立了起来。这就是僵尸啊,集体起立复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僵尸如林。

其中一个僵尸,脖子被砍断大半、脑袋挂在肩膀上,哀叹着说:咱们可怎么办啊?野狗子就要来了。不仅僵尸复活林立了,而且还有带头说话的,这节奏吓不吓人。

而其他僵尸也参差哀嚎了起来:怎么办啊?

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

然后,如林立起的僵尸们,突然又倒在了地上,不动了,四周静得可怕。

估计李化龙都吓傻了,于是趁这个档口,准备赶紧溜之大吉。但是,已经晚了。僵尸们念叨的野狗子已经来了。



不远处,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出现了,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李化龙是真心不敢看了,于是又爬到死人堆里,不敢出声。

但,怪物野狗子还是到了李化龙跟前,拨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啃噬他的脑子。李化龙吓得不敢看,只能把脑袋往死尸堆里猛扎。

但,野狗子锲而不舍,把周边尸体都推开了,就认准李化龙的脑袋了。

推开尸体后,李化龙的脑袋终于露了出来,野狗子准备饕餮一番。

期间,李化龙已经吓得手足无措了,双手四处摸索,在腰间处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

就在野狗子张口欲食之时,李化龙爆发了最后的求生本能,突然一跃而起、大喝一声,然后手起石落,砸中了野狗子的血盆大口。

野狗子哀嚎一声,撒腿就跑了,血吐了一地。李化龙大着胆子查看满地的血迹,从中捡到了两颗四寸长的獠牙。拿着两颗獠牙回到乡里,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蒲松龄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描写狐仙鬼怪,于是处处风月无边。但这一篇《野狗》就真得没有风月,而只有恐怖了。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所以,整部《聊斋志异》中,当属这篇的恐怖指数最高。

而且,在当时人读来,可能更感恐怖。因为蒲松龄的老家,就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所以,清兵杀人、四处鬼火,当地百姓心有余悸,成了他们抹不去的民间记忆。

故事总要隐喻一些东西,即便是荒诞的故事,我们也会强加某种隐喻。其实,我们可以认为故事的隐喻就是:屠人性命的清兵,与食人脑髓的野狗,是一样的恐怖。而在这种恐怖之中,再会浪漫手法的蒲松龄也幻化不出风月无边了。




《野狗》全篇不算标点符号不过227个字,然篇幅虽短却极具画面感,读罢顿感脊背发凉,真可谓月黑风高夜,遇鬼遇人都能吓断魂。而故事中的主人公不仅碰到了鬼怪,还遇上了食人怪兽,最可怕的是还可能被杀人如麻的大兵抓走。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往前一步是死,往后一步也难逃生。大家试想下,短短200字就写的如此瘆人且绝望,说它最骇人不足为过啊!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顾名思义就是讲述一些鬼怪的故事,因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不胜枚举。比如,脍炙人口的《画皮》,还有类似《野狗》一样的短篇《尸变》和《喷水》,都是能让人读出一身寒意的故事。那么,《野狗》究竟讲了什么呢?

一、野狗出没,生人勿进

于七之乱期间,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了出去。可巧,入夜时他就看到了一群路过的大兵。情急之下,急中生智的李化龙立刻卧倒在死人堆里伪装自己。

等到这群大兵走过去了,李化龙依然不敢爬起来,也幸而他没起身,因为他看见身边这群缺胳膊断腿又断头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脑袋粘连在肩膀上的尸体絮絮叨叨地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随声附和:“怎么办......”说罢,突然都倒下了,漆黑的夜晚顿时鸦雀无声。

李化龙惊恐万分,还没等他爬起,但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此时正趴在死尸堆中,你当它在做什么?李化龙定睛一看,那个怪物正在呲溜呲溜地吸食人脑!

为了防止怪物吃掉自己,李化龙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深深地埋了起来,这个怪物便锲而不舍地左右找着李化龙的脑袋。最后,李化龙在身边摸到了一块硬石,死命地向怪物砸去,这怪物被砸掉了两颗牙齿,发出猫头鹰一样的大叫声逃跑了。

这个李化龙也是好奇心极强,生死存亡之刻还不忘捡起他的战利品,那两颗被他敲下的牙齿。侥幸存活下来的李化龙将这怪物的牙齿拿给村里人看,却无人知晓这究竟是何种鬼怪。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短小精悍的一个鬼怪传说。故事中的李化龙可谓九死一生,这一夜也着实令他难忘了。

二、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的笔下曾多次写到“于七之乱”。除了《野狗》,还有《乱离二则》和《公孙九娘》,都提到了这个事件。而且,尤以《公孙九娘》中的描述最惨不忍睹:“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这肆意的杀戮场面是多么残暴且血腥啊!

由此看来,似乎就特别理解李化龙的惊恐之情了。尽管他杀死了食人的怪兽,却更怕落入乱军之手,因为无论是哪条路都不过是通往地狱的大门。

那么,蒲松龄为何频频在《聊斋》中提到“于七之乱”呢?我想,于他而言对这个事件充满着复杂的心情。

相传,蒲松龄22岁那年为了躲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山村遇见了年近16岁的陈淑卿,他们相爱相恋结为了夫妻。然而半年后,这夫妻二人回家后,却因婚姻的不合法性而被迫分离。7年后,当蒲松龄再次遇到陈淑卿后又重修旧好,但是诞下子女的陈淑卿却因病而逝,留下了蒲松龄对她一往情深的想念。

尽管“于七之乱”造成了蒲松龄的颠沛流离,却也因此结缘了爱妻。所以,哪怕《野狗》中没有聊斋式的浪漫爱情,却也倾注了蒲松龄的深深思念。

三、鬼怪惊悚,人更可怕

如果将聊斋的故事止于爱情层面,便失去了它的深刻内涵,蒲松龄定然不会这么做,那么他要借这一场平乱说明什么呢?

蒲松龄在《聊斋》中寄托了一种对恋爱自由的向往,但是对《公孙九娘》这一篇的收尾却极度凄凉而悲惨。为什么这样写呢?那就是“于七之乱”给黎民百姓带去了伤痕,它让人间变成了炼狱,那累累枯骨让苍茫大地变了模样,江河湖海都是血染的色彩。

我之所以要提《公孙九娘》,就是让读者明白,蒲松龄在这一篇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于七之乱”,和在《野狗》之中四个字带过的目的是一样的。既然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又何谈爱情?所以,《公孙九娘》没有圆满的爱情,而《野狗》压根不提爱情。

蒲松龄想让读者看到的是对这场屠杀的血泪控诉,惨不忍睹的尸体,变异恐怖的野狗,这些无不是战争之下的产物。

因为战乱,血流成河。因为战乱,人如草芥。因为战乱,怪相层出。最可怕的不止那些手拿武器的士兵,还有因为战乱而滋生的邪恶的生灵。

野狗可怕吗?它专门吸食人脑,多么丧心病狂。然而,它也是一个普通人用一块石头便可吓跑的怪物。它如这些行尸走肉一般,在战乱之下泯灭了人性。所以,万恶之源不过是围绕着人性而不断迸发出的邪恶力量。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所以,《聊斋》不只是奇异有趣的故事,更多的是寄托了蒲松龄现实生活中的苦闷和孤愤,他用鬼狐反映了社会,批判了社会,也深思了整个社会。而这也是《野狗》想要告诉读者的,你读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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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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