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土地承包法,在土地确权未到期的情况下,全家转入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会被收回土地吗?

农民因为种种原因,由原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华丽转身变成城市户口,城里人,住高楼开豪车身份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农民意识,视土地为生命还是扎根在骨子里。村里的那点土地还是恋恋不舍。总想牢牢拽在手里不松手。

农民户口由农村转入城市户口,那么原来承包的集体土地,集体是否有权收回?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我们看到了新的土地承包法对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土地,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承包期限内农民进城落户,村集体是不能收回承包土地的。

但是在农村未必每一个村都在认认真真执行国家法律规定。情况是土地多的地方,并有土地撂荒的现象,集体是不会主动收回承包土地的,那么多土地都在撂荒,收回去何以处理?所以村干部一般不会自找麻烦。

但是在土地少的村,因为土地不够农民种,出外打工找不到活儿,闲在农村,对土地依赖程度就高,一旦农民进城落户,村里没有了户口,什么土地啊、各种福利都会取消。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村里村民呼喊就要这么做,家家户户都同意,民意难违,你有什么办法,无可奈何花落去。只好随它而去。

法律规定承包期内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土地,但是承包者可以主动交回承包地。但是,土地一旦交回,村里土地就与你无缘再要回。这一点要明白。

政策规定是死的,村里执行是活的,具体看看你村里是怎么规定的吧!农村有句老话,定法不算法。




土地不会因户口发生变化而转变用途,不管是非农业还是农业户口,只要承包期内的都不能私自改变用途,谁的土地还是谁的,大家都知道以前老人去世,下一年就会抽掉土地,姑娘出嫁下一年也要抽回土地,现在不行了,不管是出嫁还是死亡土地都不能动,因为没有到期,现在就是这样的法律法规。

我们之所以实行土地三十年不动摇,根本原因就是鼓励大家承包,打消大家的顾虑,现在承包户就像吃了定心丸,承包土地敢投资了,因为都有时间限制,不像过去了,说动就动,今天是你的,明天就是他的了,搞得大家人心惶惶,承包户心神不定,不敢贸然投资,生怕明年土地被要走。

为了增加城市的人口数量,发展大型城市,很多城市都是向外扩张,所以很多老百姓就是非农业了,但是大家最担心的就是土地,害怕被收走,现在大家尽管放心好了,一直会延续30年不动摇,现在国家又续了30年,咱们这辈子恐怕看不动地了 。

以后慢慢就没有户口限制了,我们所有人的户口都是一样的,不分农业和非农业了,为什么,就是为了打破传统,快速发展,取消户口限制,所以农民即使转成非农业,毕竟你是农村的,土地肯定还是你的,这辈子我们是没有问题了,剩下的事情有孩子们负责,我们还是要好好种地 ,户口和我们没有关系。




根据最新土地成办法,在土地确权未到期的情况下,全家转入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会被收回土地吗?

如果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未修订之前,是有个可能的。特别是全家将户口迁入设区、县的地级市的情况下,所承包的耕地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因为户口已经转成了非农户口,理论上已经和农村脱离了关系;如果只是转入乡镇或者县区的话,那么土地的承包权是否保留由您决定。

但是在2018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对这种情况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十二、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过确权之后,即便是全家户口迁入市区,如果村集体想收回您的耕地,那也必须是有偿收回。不再有无偿收回的情况了;其次是您的土地仍可以保留,直到承包期结束。在这个阶段您可以自主耕种,也可以将土地流转。

在《土地承包法》修订后,您在户口迁出后对于自己的土地有了更多的原则性,有偿收回、有偿流转经营权以及自主保留耕地进行耕种和流转。这也是最大的程度维护土地确权的效力和农民的利益。

以前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进城落户不会被收回土地。

根据最新修订、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执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实,中央一直强调,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但不能以退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条件阻止农民进城落户。这是对农村人的一种开放包容态度,只要农民有钱,能在城里买房子居住,就可以申请进城落户。

这一次的修改,将之前的小城镇与设区市两个前提条件已经修改了。之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全家迁出到小城镇的,即是县城及以下城镇的,可以不收回土地;但迁出到设区市的,村集体可以收回土地。

修订后新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将这条规定修改了。不管迁出到哪里,村集体都不能收回已经发包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且,承包法还规定,在承包期内,如果农民进城后不想再经营土地了,可以自愿交回承包地,农户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同时,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还可以要求村集体对自己多年来在承包地上为了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给予相应的补偿。

以上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农村土地问题解答,请关注“桂农通”,谢谢您的支持!




根据最新土地承包法,在土地确权未到期的情况下,全家转入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会被收回土地吗?

在确权未到期的情况下,是不会的。

农民的土地,经过确权以后,就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在这个期间,就由农民自主经营,农民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岀让,岀租,流转,入股。其他人都无权干涉或者强行让农民选择什么方式。

农民若要进城,可以自愿退岀承包权,也可以有偿转让。其目的就是鼓励农民放弃土地,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施。使农业尽早走向大农业,高效农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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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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