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年年都有讨薪困难,问题终究出在哪里?

很多年前,我老听说,某某某工程队老板带着全年工程款跑了。农民工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打水漂了。有的农民工为了这一年辛苦钱,要死要活,并且到处寻求帮助。四处奔波最终无果,令人伤心。

以前农民工讨薪困难,是因为三角债,也就是您欠我的工程款我欠您的材料款。又欠农民工的辛苦钱。一般工程都是先垫资,随着工程的进展,垫资越来越大,而工程款下不来,没法进展下去,所以就欠款而逃。农民工的血汗钱也就打水漂啦。这段时间的讨薪问题也就是三角债引起的。

随着社会的发,国家对欠工程款的打击力度增大,农民工的讨薪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有的工程承包和转包不合法,部分包工头对自己实力的夸大,弄虚作假。使得工程成了豆腐渣工程。最后导致拿不到工程款,所以农民工最后的血汗钱也就付之东流啦。

综上所诉问题一般出在三角债和包工头承包工程质量和承包队实力问题。




应该是农民工吧?




客观而不义气行事评论,农民讨薪年年困难,主要问题不是公司老板不肯给,虽然也许有这种老板,但是凤毛麟角。毕竟老板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客观说,主要问题是因为下列四大原因造成的:

第一是产业链阻滞资本运行。企业不同于农民,种下一亩三分地自己种自己收。企业是由一连串产业链构成的,上游中游下游,有原材料的材料链,有各种外包的零件产品链,还有产品通过销售达到资金回笼的市场链。这些千千万万的有机产业链如环吻合,一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资金链运作失能阻滞,因此发钱给农民工就产生困难。这有谁知道?农民也不知道经济运作复杂,只知我干一天活你必须立即给我钱,拖延了就是你的事!

第二是循环债问题。在产业互动中,资本随着产业链流动,产品完成交给下一轮企业后,这产品内在的价值如果不及时交付,资本反向流动堵车了,就化为债务。一个企业象高铁机车有几十万零部件,几万企业合作,只要有10% 的企业产生债务,就严重影响资本分流与循环。大企业如同大船,抗风险能力高些,小微企业一旦遇上循环债就非常麻烦。真正干企业的老板没有人不想讨好农民工,因为人力资源也是企业的根本,但在循环债时,有时的确心有余而力不足,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三,有的老板也有私心:

第一个私心,他们不是不想发钱,而是想利用资金运作产生效益!举个例子:大型工地农民工师傅就需要二三百人,每人每月工资一万五千元,一个月仅工人师傅发工资就要三四百万元。知道这三四百万元银行利息每月多少吗?拖欠一个月,拖欠一年,就能产生经济效益!

第二个私心:老板怕农民工不稳定,这月拿到钱,下月走人,企业大量定单但却没人干活,那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因此老板心里有个小九九,就是拖欠工资试图用这点钱留住人。当然,也有想减少工人跑路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四,劳资在实践中难解的矛盾

有一个农民工在车零件时将静配合车成动配合,价值三百万零件全部都报废,老板因此一下子产生三百万债务。因此拒绝发给这个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就以被拖欠工资受害人身份,爬上高塔,要自杀,向社会疾呼:农民也要养家糊口,资本家剥削农民工,让人没法活了。拖欠工资就是残害农民,欺侮农民工!说得大义凛然,理直气壮,但私下矛盾呢?他就不说了!




随着国家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和采取预留工程施工人员工资的做法,可以说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已逐年缓解。

但是有些工程项目转包不合法(包工头弄虚作假——实际不具备施工能力、临时找人组建的施工队,甚至边干活边找人等),也有些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包工头故意扯皮的,怂恿干活的农民工以讨薪的名义起哄的(老实干活的农民工被偷奸耍滑的给裹挟了)。

“理不辩不明”,不管哪种情况都应该找到说理的地方——法院,而不是瞎起哄。

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和责任。那种不管青红皂白,“我现在就要我的工资的说法/做法”实际上就是“碰瓷”。

当然,对于无理搅三分的故意扯皮的(欠薪/讨薪),更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主要是农民不懂法,稍微说点好听什么都不考虑了,农民很注重感情,这是被忽悠的主要原因,两杯酒一喝就是大包大揽,没事,有钱没钱没事,咱们这种关系别提钱,最后被坑哑口无言,很多时候还容易冲动,根本不寻求法律,都是感情用事,不给钱闹事,最后自己身陷囹圄,钱也没有要到自己也犯法了,这种事情很多。

我们这里有个在县城搞建筑的,我经常提醒他 ,不给钱不能干,没事,不给钱试试,工程结束了,一分钱没有要回来,工人的工资都是借的,最后在公司门口拉条幅讨薪,还是一分钱没有,要房子也不给,大家说怎么办,找劳动局监察大队,他们也是调解,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几年了一分钱没有要回来,现在看见我都躲,当时没有听我的。

大家记住很多开发商根本没有实力,几个人组织在一起搞开发,先建设一个售楼处,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交款,他们用价格吸引人,两年以后交房,谁也不知道两年以后去哪里找他们,当然也有好的开发商,他们按期支付工程款,我们很多承包户根本不是第一承包人,都是从别人手里接的活,钱给别人了,人家花了,自己白干,很多时候看开发商的账目人家确实付钱了,只是第一承包户拿走了,这种情况很多,所以干活也要找有信誉的人,大家说对吗?

现在国家一直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口号特别响亮,什么吊销你的建筑证,清理出去建筑市场,根本做不到,很多时候地方政府还得指望这些人开发,他们是一个互惠互利的组织,根本得罪不起这些开发商,一般都是安抚农民工,等等,没事过完年上班我想办法帮你们要回来,稀里糊涂打发走了,最后还是要不会回来钱。

建筑一般都是一年算一次账,这就是祸根,如果每个月发一次工资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年底他们根本没有这么多钱,再说一个人一算账十多万,他们舍不得给,所以应该按月结算工资,这样才能保护农民工利益,大家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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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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