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允许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那我“永久租赁”不行吗?

中国历史上退休官员告老还乡,对地方和当地都是兴事,城市里城市户口无宅基地无自留地,只有不断努力挣钱买城里的房子,农村有宅基地有自留地,但是手里的钱少,文化低的出门打工,聪明的做个生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先富起来开始进城买房让孩子进好点的学校,而城里退休的人群,远离城市噪闹向往田园生活,理论上并不冲突,而国家法令宅基地只准村民不准城市人购买,而长期租赁也是和村民签约,村民缺乏契约精神,最好的办法由村委会代表签约,公证处公证,才能更好的保护租赁方的权益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超过二十年的话,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所以你即使签了二十年的租赁合同,二十年以后一样无效了。




宅基地可以继承,但终究属于村集体,只要户口本上有人活着就一直是这家人的,反之一旦户口本上的人全部去世或是户口迁出本村集体,就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宅基地权归集体。所以“永久租赁”看是可行,但需满足很多条件,其次现在的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再一个谁能保证下一代的下一代不反悔。




不行,只能20年




《永久租赁,自找麻烦》

(原创回答)既然不允许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那我“永久租任”不行吗?永久租赁,行与不行,恐怕你自找麻烦。

一、首先,国家肯定不允许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权证属于国家或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你使用,无人干涉,你不使用丢荒,人长期不在当地,集体有权收回,另行安置村民复耕。

二、其次,所谓的“永久租赁”,无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已。试问,永久为何时?三四十年不算永久,那么,至死哪年?也不准确。按国人平均76岁为限,或房龄70年为准?如果可行,你能一下子交清这一笔“永久租赁”费?

三、一旦交钱入住,你肯定装修一番。期间,如果该房屋要拆迁,你只是租客,而非屋主,拆迁费属于屋主,顶多只能退回所剩余年限的租金,你亏不亏一大笔装修费?如果 ,期间遇上自然灾害,不适宜居住的话,不关屋主的责任,你只能欲哭无泪了。

所以,今后的农村变化会非常大的。“永久”的想法,自欺欺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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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宅基地   城里人   不允许   地权   农村   自找麻烦   户口本   自留地   村民   户口   城里   屋主   集体   国家   财经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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