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惨案,为了三千六杀人,为了三千六丢命,哪个更不值?

东莞惨案,3600三条命,每条1200,代价惨重。

不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为了3600块钱杀人,38岁的年纪,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状态,尤其在失业状态下,3600块钱对于底层家庭尤为重要,有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只是代价太大了,三条性命,四个家庭。

2月13日,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嫌疑人殷某某,男,38岁,无业,因个人积怨找曾某讨要说法,期间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曾某捅伤张某,魏某上前劝阻时被捅伤。嫌疑人某随后被当场控制,经120到场救治曾某,张某现场已无生命体征。魏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

38岁的殷某都电子厂打工,因为4000块钱的打工钱被克扣3600元,实际到手400元。因为这3600块钱在讨说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这种极端方式。此案一出,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登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


此案一出,值得我们反思,因为这3600块钱三条性命毁了四个家庭。行凶者固然不值得同情,但被害者也绝非无辜。

这起惨案无疑提醒着大家,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面对,不能太冲动,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不能意气用事,失去理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不值得。




为了3600杀了三人,为了3600丢了一条命,从这个角度来说,当然是被杀3人不值,毕竟一命换三命。

但理智告诉我,这两个都不值啊!为了三个恶魔把自己搭进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无论怎么算都不划算。

他们欺负你,克扣工资3600,你不服气,你气不过,意气用事,逞莽夫之勇,暴力解决问题。可你有没有想过,问题的根源还是没有解决,这3600没要回来反倒把命搭进去了,不值当啊。

可是,倘若不是被逼上绝路,苦苦哀求,苦苦挣扎协商讨要未果,你也不会大开杀戒!

难道真的没有正规途径解决吗?

答案是有,但很难。

我国法律上诉都按照“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为了拿回3600元被扣工资,你要自己去找证据,自己去请律师打官司。

可普通老百姓哪有钱请律师啊!3600对他们来说大过天。况且搜集证据也是异常艰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别人扣工资肯定有托辞,你一老实人,肯定平时被扣工资也没有搜集证据,这一来二去可不就只有最坏的办法了。

唉!从这次恶性事件背后,折射出很多社会现象,这绝不是个例。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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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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