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以奸死,瓶儿以孽死,春梅以淫死。对于潘金莲和庞春梅的死因我们后面再说,下面我们先来说一下李瓶儿为何因孽死。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清楚“孽”这个字的两层意思。
首先,“孽”当罪孽、罪恶讲。
其实,在《金瓶梅》中,温和好性,善良乐施的李瓶儿与潘金莲相比,她所作的罪孽少多了,唯一一次就是她与西门庆合伙气死了丈夫花子虚。那么为什么不说潘金莲以孽死,而说李瓶儿以孽死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第一,潘金莲本性恶毒,这样的人从来不把自己作过的孽当回事,也即是说潘金莲绝不会因自己作的孽而产生罪恶感,对自己进行心理折磨。
第二,李瓶儿恰恰与潘金莲相反。她由于本性善良,对自己作过的孽始终耿耿于心,无法自拔。这在李瓶儿将死的章节中有很具体地体现。
李瓶儿得病将死,生前所做过的罪孽使她产生深深的恐惧感,甚至她认为自己久病不愈是因为被自己气死的花子虚来索命的结果,这进一步加重了她的病情,加快了她的死亡。她在病中常常产生花子虚来索命的幻觉,比如:
李瓶儿对西门庆道:“我要对你说,也没对你说。我不知怎的,但没人在房里,心中只害怕。恰似影影绰绰,有人在我跟前一般。夜里要便梦见他(指已死的花子虚),恰似好时的拿刀弄杖,和我嘶嚷,孩子也在他怀里,我去夺,反被他推一交,说他那里又买了房子,来缠了好几遍,只叫我去。”
再如:
西门庆为李瓶儿请来道士“点灯”驱邪,李瓶儿对西门庆道:“我的哥哥,你怎的就不进来了?那道士点的灯怎么说?”西门庆安慰道:“你放心,灯上不妨事。”李瓶儿道:“我的哥哥,你还哄我哩?刚才那厮(花子虚)领着两个人,又来在我跟前闹了一回,说道:‘你请法师来遣我,我已告准在阴司,决不容你!’发狠而去,明日便来拿我也。”
李瓶儿最终在因生前罪孽而产生的巨大恐惧中,受尽折磨,耗完了自己的生命。
其次,在古代,“孽”的另一层意思是指封建妻妾制度下妾侍所生的儿子,即“孽子”,这与现代所指的不孝之子的意思是不同的。庶出的儿子即为“孽子”。那么李瓶儿的死与她所生的“孽子”是否有关呢?当然有,而且关系很大,这个关系看过《金瓶梅》的人都知道。
李瓶儿是唯一一个为西门庆生了儿子的小妾。儿子的出生,使李瓶儿成了西门庆其他妻妾,尤其是潘金莲羡慕和嫉恨的对象。别人的冷言冷语,使李瓶儿的日子非常不好过,她的性情变的忧郁,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
等到儿子被潘金莲所驯养的猫儿惊吓而死以后,李瓶儿更是久久不能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她整日哭泣,饮食懒咽,使原本就不好的身体每况愈下,直至香消玉损,卧床不起。这直接导致了李瓶儿的死亡。
综上所述,看来弄珠客说“李瓶儿以孽死”,而不说作孽无数的潘金莲以孽死是很有讲究的。
《金瓶梅》这名字是取自三个女性,
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脑子一直想的都是马冬梅)
单说李瓶儿。
李瓶儿刚开始跟着一个宫中的大太监——花太监。
什么级别不清楚,但一个宫中的人对于县处级城市清河县来说,肯定是权力的天花板。
有权就有钱,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所以花太监退休后,回到老家清河县,是带了一辈子的积蓄的。
一句话,花太监很有钱,李瓶儿也很有钱,绝对是富婆。
太监没有哪方面的功能,但不影响有需求,生理上可以轻拢慢捻抹复挑,心理上可以窥视偷视口舌之欲。
再加上在宫中一辈子,男女之事见多识广,什么变态事都见过,所以花太监把李瓶儿摧残的娇艳欲滴、妖艳无比,完全是人间尤物。
但对于李瓶儿来说,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没有得到满足,一直处于饥饿状态。
幸亏花太监还有个干儿子——花子虚,起到了贾浅浅诗中黄瓜的作用。
《金瓶梅》中,极品男人有个标准——潘驴邓小闲。
应该除了第二项,花子虚其他的都基本上符合。
花老太监死后,财产都给了李瓶儿,没有给花子虚。
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花子虚中看不中用,为人处事方面欠火候。
在清河县,花子虚结交了十大弟兄,其中老大就是西门庆,十人黑白通吃,控制着清河县的娱乐事业。
西门庆是金瓶梅的主角,家里搞药材生意的,什么时候都是暴利行业。
更重要的是,符合极品男人的五项标准,惹得潘金莲都谋害情夫了,可见其厉害之处。
花子虚和西门庆是兄弟,于是自然李瓶儿和西门庆有了交集。
对于嫂嫂,西门庆从不拒绝,郎有情,妾有意,两人在一起,尤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与潘金莲、李瓶儿齐名的潘巧云曾经骂杨雄一句话:“奴家与你三十年,不如与哥哥一夜快活,死也值了!”
李瓶儿对于西门大官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花子虚被扫地出门,李瓶儿进入了西门大官人府。
这是前面的孽缘,随后的孽缘才刚刚开始。
更新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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