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物业,赶物业离开,物业不肯,应该怎么办?

不停地投诉物业。下面,我教大家一个好办法。即使物业走不了或者赶不走,也要让物业呆着这里整天难受。这个方法就是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物业存在的问题。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这个方法:

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领导留言板”或者电脑百度搜索“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当然,还可以在人民网上直接找到“领导留言板”。

注册、登录和操作都十分简单。

记住:一定要选择省委书记或者省长级别的领导来反映问题。这样:一方面有利于问题的更好地处理;另一方面省里将你反映的情况转给地方,一般不会连同你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转下来,换句话说,有利于保护好你的个人隐私。

可以反映物业存在的以下问题:

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电梯安全隐患、物业费价格高、物业收费不开发票以及其他问题。还可以给物业提各种各样的建议。

目前,物业收费不开发票的问题被我反映后处理过一次。不仅让物业补开发票、补交税款,还加征了滞纳金。这是到目前为止,对物业最狠的一招投诉。

尽量一个问题写一篇投诉稿,一个投诉稿反映的问题不要太多。

每一篇投诉稿字数尽量控制在200字以内。语言要简练。

下面,我从网上找了几篇关于投诉物业的人民网领导留言,大家可以参考投诉写作模板。甚至,稍作修改就可以直接使用,有的只需要改改时间地点就可以直接引用。

大家都关注我,对付物业的方法有的是。













小区从开发商交房的那一刻起,便埋下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难以调和的祸根,把小区民生,交给一切以赢利为目的,空手套白狼的物业公司,管理便成了捞钱的手段,有偿服务质量便成浮云,当一盘散沙的业主维权无门,便只能拿被欺诈的物业费说事,而物业公司则会以物业费难收为借口,更加降低对小区的服务品质,恶性循环的结果,便是两败俱伤,至于物业公司的去留,则不是业主与物业公司那一方说了算,当矛盾避无可避时,只能依法解决,首先,业主欠的费用只要物业公司有理有据,不欺诈业主,该补的还得补,但物业公司盘据小区,对小区造成的损失(比喻基础安防设施因物业不作为而损毁,公司吃空饷等等),更应有个彻底的清算,而不是一走了之![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投诉到区住建局执法部门,并请公安配合,将不良物业赶出去。如果是有业主委员会就发通知:所有业主都不交物业费。




惊人的暴利行业:物业!




业主不满物业,想赶走物业,要走业主大会程序,可通过业委会发起业主大会,并获得多数业主支持,或通过业主发起20%业主联名启动业主大会,经多数业主同意,可赶走不作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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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标签:费难   业主   省委书记   物业   人民网   不作为   灵光   安全隐患   发票   业主大会   留言板   矛盾   领导   小区   方法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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