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名下无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老婆、女儿名下,是否可以执行?

事实上你很难执行,我注册一个公司,把钱全部投资到公司里实缴注册资本,然后让其它公司(老丈人,老婆)开发票,转账过去一系列财务操作,最后我自己公司破产。然后你怎么执行?




1、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

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是否可供执行主要看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于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所以对于共有部分的财产是可以执行,若是房产属于属于个人财产,则无法执行。

2、登记在子女名下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如果是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是可以执行。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管登记在夫或妻名下均为夫妻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系家庭成员的一员,一般没独立经济来源,日常生活尚且靠父母供给,其名下财产自然是共有财产的组成部分,我国家庭成员的基础关系决定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家庭共有属性。所以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其名下的财产除因继承、奖励、他人赠与、报酬、收益等合法来源获得外,不论来源于父母任何一方,都具有家庭共同财产的性质。

3、债权人撤销权

如果通过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符合债权人撤销权条件的,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撤销房产转让行为。

《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所以撤销权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无偿转让财产,包括赠与行为与遗赠行为;

(2)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一般此处指交易时交易价格没有达到交易地的指导价格或者市场交易价的70%;




老赖名下无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老婆、女儿名下,是否可以执行?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老赖一文不名的很少,多数是名义上一文不名,但是实际上把财产转移到配偶或子女名下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权利人可以考虑的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

1、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如果夫妻没有特别约定,一般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查封并执行其中本人的份额。

2、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一般应当认为此笔财产来源于其父母,处置思路同上。

3、有证据证明是为了逃避执行转移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常见的例如赠与、低价转让等等。

4、如果是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以后转移的财产,可利用拒执罪这个武器。当然了,拒执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多数老赖,当当事人抓住证据准备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立马怂了,主动要求解决问题。真正宁可坐牢也不履行的老赖,实际上并不多。

以上回答供参考。




执行难问题一直存在,尤其是问题这种财产都没有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情况,很多时候法院查询后都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导致很多人即使拿到判决书却拿不到钱,但有些时候只要方法得当,还是可以执行到位。根据本问题情况简要分析一二。

首先,执行的依据是法律文书,对执行对象需要把握好。在起诉阶段必须明确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产生原因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即使只有一方签字,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最终判决后的执行环节,配偶名下的财产也依然可以被执行。如果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此时债务人名下没有登记的财产,那么就需要综合分析情况了。如果是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到配偶或者子女名下的,只要转移行为发生在欠债以后,且是无偿转移的,在查明情况后,法院还是依法处置该财产,只是手续繁琐一点,当然这些都是需要证据证明。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名下都没有财产,子女名下却有很多财产时,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如果子女无法说明合理获得财产的,一般也可以被认定为债务人家庭财产,也是可以被纳入执行范围。

当然,还有一种最绝的债务人,借款时名下就是一无所有,老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暂时没有查询到任何财产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只能说需要时间了,后期也是可能获得执行机会。2016年11月7日最高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明确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根据该条规定,虽然暂时无法查询到财产,但是法院每六个月都是可以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考虑有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只是暂时的,随时可能转移到自己名下,也是有机会再次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也是只要发现财产线索,也是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恢复执行的,恢复执行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执行难问题也许会一直存在,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信息共享越来越便捷,以后可以采取的措施也会越来越多,现在老赖专属铃声就是一种,希望有更多的办法破解这一难题。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也是很多申请执行人很生气的一个问题。

对于这些情况,是否可以执行,需要区分情况。


一、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由于我国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没有特殊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因此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原则上仍然属于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被执行人也有份,执行起来并不存在太大障碍。

首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但不能直接扣划或者拍卖。也就是说,只能控制,不能处理。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和其配偶协议分割财产,并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话,法院可以对分割给被执行人的部分进行处理。

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对被执行人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分割后,法院就可以直接对被执行人的部分进行处理了。


二、登记在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财产

这种情况要区分是未成年子女还是成年子女。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由于其不具有经济能力,所以一般都可以推定这部分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家庭共有财产。

对于这种财产,处理起来与被执行人的夫妻共有财产处理思路一致,也就是可以查封,但不能直接处理。

待通过法律途径对财产进行分割后,法院可以对其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进行处理。

如果属于成年子女,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部分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如果其子女书面认可这部分财产属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这部分财产。

如果不认可,则法院不能直接执行,需要由申请人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这部分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后才可以执行。


三、申请人通过什么途径确认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属于被执行人。

要区分情形不同通过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处理。

对于被执行人直接购买到其子女名下的财产。

申请人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这部分财产属于被执行人,被告为被执行人及名义所有人。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事实。

对于被执行人以赠予或者低价买卖的方式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

申请人可以提起债权人代位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赠予或者买卖合同,被告为被执行人及其子女。诉讼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子女需要证明赠予或者买卖真实,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赠予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将被法院撤销。

在撤销之后,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对该部分财产进行执行。


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以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执行,人民法院除可以对该部分财产进行执行以外,还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协助转移财产的人员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移送公安,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0

标签:名下   财产   被执行人   执行人   债务人   债权人   申请人   配偶   债务   人民法院   证据   子女   法院   女儿   夫妻   老婆   情况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