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无论你是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标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今天我们就一起分享史上最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废标

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

(3)评审程序

1)初步审查

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设备

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

(5)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6)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4、投标采购需要邀请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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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三个重要阶段。

一是发标阶段,应及时评估本企业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匹配度和可能的响应得分情况,判断是否值得参加投标,所有疑问的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以得到澄清,如果可以参与,再组织成立投标小组,根据开标时间制定标书编制计划。

二是制作标书阶段,投标小组应合理安排分工和作业流程计划,包括技术方案编制与审核,商务方案编制与审核,标书合稿编制与审核,打印封装运输事务等,同时应第一时间整理出标书总目录及需要其他部门或人员准备的资料文件清单,并将清单及时发到协助部门和人员,明确要求标准和反馈时间。这期间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全流程进度情况,及时协调,保证进度计划的落实。

三是投标开标阶段,对最终合稿版本进行交叉交叉,特别是重点检查招标文件要求的废标项内容,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打印,签署和封装标书,安排好述标和答疑人员,安排好必要的现场产品演示工作并应提前演练,组织好交通,保证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并按要求参加现场手续。




招投标的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企业招标注意事项  1、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买卖以及规定的招标采购目录内的产品,要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定,到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2、招标要遵守公开、公正和择优原则,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招标。  3、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协议招标,也称议标,与特定供应商,通过商议方式确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招标。  4、要按招标程序办理。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157个重要时间点,必须记住!-工保网






1、小时篇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

13、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16、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17、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2、工作日篇



3日(工作日)

18、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19、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2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2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26、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27、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8、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

29、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3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

3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33、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3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3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36、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37、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38、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39、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40、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10日

4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4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4日

44、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 ,订合同后5日内。

4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46、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47、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48、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49、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50、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51、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15日

52、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5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4、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55、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6、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57、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9、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0、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6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日

63、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1日

64、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65、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66、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28日

6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68、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69、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70、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7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7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73、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

74、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75、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在证书办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

76、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通知,并提请仲裁。

30日(工作日)(1个月)

77、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78、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79、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0、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8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82、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83、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4、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85、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86、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87、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88、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89、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90、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2日

91、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92、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56日

93、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94、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请。

95、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2个月(60日)

96、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97、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9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99、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84日

100、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3个月(90天)

10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10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03、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10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05、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10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10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10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9、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

1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0天

113、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月/年篇



6个月

114、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15、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116、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117、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8、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19、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120、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121、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12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24、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125、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126、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27、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128、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7个月

129、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年

130、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131、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3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33、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

13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

135、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136、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7、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138、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年

139、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140、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4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4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3、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144、不予注册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3年

14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不注册需继续教育后才可以注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3年。

14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147、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148、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149、不予注册的情形

(1)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5年

150、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51、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152、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15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10年

154、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155、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156、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12年

157、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一般可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订立合同等。

二、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招标公告

要尤其注意招标公告提及的报名时间、投标时间及一些资质、投标书的要求,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2、报名/获取标书

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名参与投标,同时获取标书。

3、编写投标书

投标书的编写要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标书要求和格式,不能有漏项。投标书特别注意的事要加盖公章的地方不能有遗漏,且要按要求密封。

4、参与投标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准时参加投标,对一些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招标,要提前准备好保证金。




很多人都是回答的招标流程,这里给大家梳理了下投标的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关注招标公告,寻找目标项目;

2、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3、到招标代理报名,按受报名审查;

4、报名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组织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规定的时间内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7、通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等待中标通知;

8、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自此,投标流程结束,后面就交给施工项目部门了。




1、项目审批:招标人在行业监管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2、进场登记: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交项目资料。

3、安排时间及场地: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申请交易时间和场地,交易中心确认安排。

4、发布公告: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规定的媒体上发布。

5、投标报名: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

6、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7、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通过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8、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开标厅主持开标会议。

9、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会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审批专家类型,在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10、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报告由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审核确认。

11、中标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规定的媒体上发布

12、退还保证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申请,交易中心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13、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14、签发交易结果通知书: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发放交易结果通知书。

15、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注意事项:在保证金截止前,提前两天打保证金,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做投标文件等等




大家都回答了流程,同诚工程咨询给大家提醒关于废标流标的情况吧,让大家少走弯路:

不带营业执照原件、公司的证件准备不全面、没有财务报表、招标文件不盖公章、刻盘跟别人不一样、标书字体不规范、PS授权书、两家公司投标同一个品牌、不是双面打印、骑缝章没拼完整、投标分项删除了多余的行或列、页码字体不美观等等以上情况均会以及可能会被废标且当面揭穿!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二、游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研究招标文件。重点是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供货范围,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工程量表,技术规范要求及特殊要求等。

2.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重点调查研究的方面是:

(1)投标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力与材料供应状况,设备市场租赁情况,专业公司的经营状况,价格水平等。

(2)认真调查研究具体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环境。如地质地貌、气候、交通、水电等的供应和其他资源状况等。

(3)工程业主方项目资金落实状况,参加竞争的公司状况。

(4)参加现场踏勘与标前会议交底、答疑等。

3.复核工程量

4.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2)施工方案是报价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应在技术、工期、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有创新,利于降低施工成本,对招标人有吸引力。

(3)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4)确定正确的投标策略。在信誉、低价、缩短工期、改进设计、先进、特殊的施工方案中体现。

技术标的策略内容:突出自身的优势,如装备、技术力量、业绩等;突出质量管理,质量水平尽量优于业主要求水平;突出工期掌控优势,在满足业主工期要求的同时,提出适当缩短工期的目标和措施;向业主提出一些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及一些优惠条件。

商务报价策略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突然降价法、无利润竞标法、先亏后盈法等方式进行报价。

5.提交投标文件

(1)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即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超过日期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报价限额等。

(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

故工程投标程序是:

研究招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复核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

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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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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